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依本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僱用、進用原住民人數之計算方式,以每月一日參加勞工保險之本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一項各款人員及每月一日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之本法第五條第三項人員之合計總額為準。但經資遣或退休而仍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者,不予計入。 前項應僱用、進用原住民人數之計算,由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人事單位協助辦理。
…一)使被收購公司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動其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將影響被收購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二)對被收購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進行職位異動、退休、及資遣之計畫。 三、除本次公開收購外,自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起一年內對被收購公司有價證券或重大資產另有其他併購、取得或處分計畫者,該計畫內容。 公開收購人計畫於收購完成後使被收購公司下市(櫃)者,至少應…
…與輔助審核及追蹤考核事項。 (九) 因公派遣出國人員核議事項。 (十) 勞工教育、專書閱讀寫作辦理事項。 (十一) 其他交辦事項。 三、給與科 (一) 員工之待遇獎金、退休、退職、資遣及撫卹之擬辦事項。 (二) 士級人員退撫案件之擬辦事項。 (三) 公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眷屬保險、退休人員保險及其配偶疾病 保險之擬辦事項。 (四) 員工福利、同仁互助、…
人事室辦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承辦本處人事規章、組織編制、員額配置及其有關事項。 二、關於承辦本處職員任免、遷調、銓敘、俸給、職務歸系列等、考績、 考勤、獎懲、訓練進修、退休、撫卹、資遣及其有關事項。 三、關於本處職員及其眷屬保險、福利互助、實物配給、各項補助費與退 休人員及其眷屬保險之審核事項。 四、關於本處員工福利及文康活動之事項。 五、關於本處人事查核及其有關…
…案件之擬辦核轉事項。 五、級俸之簽擬、待遇標準之審核事項。 六、職員差假、勤惰之考查、登記及獎懲之核議事項。 七、職員考績之籌辦及核轉事項。 八、職員訓練、進修及考察事項。 九、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事項。 十、職員保險及員工活動事項。 十一、各項人事資料報表之登記、填報事項。 十二、人事各項證明之核發事項。 十三、其他有關人事業務事項。
…俸給事項。 五、工作簡化及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事項。 六、職員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 七、職員差假、勤惰及品德生活之管理事項。 八、員工體育、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九、職員退休、資遣、撫卹之核轉事項。 十、職員待遇、福利、保險、各項補助津貼及輔建貸款之核辦(轉)事項。 十一、職員人事資料管理、登記、統計及建檔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俸給事項。 五、工作簡化及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事項。 六、職員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 七、職員差假、勤惰及品德生活之管理事項。 八、員工體育、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九、職員退休、資遣、撫卹之核轉事項。 十、職員待遇、福利、保險、各項補助津貼及輔建貸款之核辦(轉)事項。 十一、職員人事資料管理、登記、統計及建檔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俸給事項。 五、工作簡化及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事項。 六、職員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 七、職員差假、勤惰及品德生活之管理事項。 八、員工體育、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九、職員退休、資遣、撫卹之核轉事項。 十、職員待遇、福利、保險、各項補助津貼及輔建貸款之核辦(轉)事項。 十一、職員人事資料管理、登記、統計及建檔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俸給事項。 五、工作簡化及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事項。 六、職員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 七、職員差假、勤惰及品德生活之管理事項。 八、員工體育、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九、職員退休、資遣、撫卹之核轉事項。 十、職員待遇、福利、保險、各項補助津貼及輔建貸款之核辦(轉)事項。 十一、職員人事資料管理、登記、統計及建檔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保護機構對人員之進用、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退休、進修、資遣、撫卹等,應訂定人事管理辦法,並向本會申報核備,修改時亦同。 保護機構對人員待遇之支給,除前項人事管理辦法所訂定者外,不得另立科目支給。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條例施行前之交通部郵政總局及其所屬機構之現職人員,並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六個月內自請退休、資遣生效者。
依本辦法自請退休、資遣者,其條件如下: 一、退休 (一)郵政人員及聘用人員:任職五年以以上年齡滿六十歲,或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二)雇用正班人員:工作十五年以上年齡滿五十五歲,或工作滿二十五年者。 二、資遣 任職或工作滿十五年且年滿四十歲者。
依本辦法自請退休、資遣者,其年資採計應各依其適用或比照適用之退休及資遣法令之規定辦理;已領取退休(職、伍)金、資遣費、離(免)職退費或年資結算給與之年資,不予採計。
依本辦法自請退休、資遣者,其給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基本給與: (一)退休: …
依本辦法給付之退休金、資遣費及加發給與,應自退休或資遣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之。
人事室設三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機關組織編制事項。 二、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 三、任免、銓敘、俸給及遷調事項。 四、退休、離職、資遣及撫卹事項。 五、考核、獎懲及考成(績)事項。 六、表揚褒獎及申訴事項。 七、差假勤惰管理事項。 八、訓練、進修、講習、出國、考察及勞工教育事項。 九、保險、待遇、福利、互助及各項補助費事…
…評鑑事項。 三、任免、銓敘、俸給及遷調事項。 四、退休、離職、資遣及撫卹事項。 五、考核、獎懲及考成(績)事項。 六、表揚褒獎及申訴…
…劃及評鑑事項。 三、任免、銓敘、俸給及遷調事項。 四、退休、離職、資遣及撫卹事項。 五、考核、獎懲及考成(績)事項。 六、表揚褒獎及申訴事項。 …
…評鑑事項。 三、任免、銓敘、俸給及遷調事項。 四、退休、離職、資遣及撫卹事項。 五、考核、獎懲及考成﹙績﹚事項。 六、表揚褒獎及申訴事項…
… 二、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 三、任免、銓敘、俸給及遷調事項。 四、退休、離職、資遣及撫卹事項。 五、考核、獎懲及考成(績)事項。 六、表揚褒獎及申訴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