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晉升及遷調之擬辦事項。 四、關於行員訓練、進修及考察之規劃擬辦事項。 五、關於行員考核、考勤及獎懲之核擬事項。 六、關於行員待遇、福利、保險及保證之擬辦事項。 七、關於行員退休、撫卹及資遣之審議事項。 八、關於行員人事資料之審核、登記、管理及統計事項。 九、關於行員出入境案件與各種證明書之核發事項。 十、關於本行駐衛警察與工友之人事管理核議事項。 十一、關於本行附屬機構人事單…
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人事管理規章之擬訂、組織編制及用人計畫之擬辦。 二、員工甄選、核薪、任免、晉升、獎懲及遷調之擬辦。 三、員工待遇、考核、保險及福利等業務之處理。 四、員工退休、撫卹、資遣等業務之處理及退休員工照護。 五、勞工事務及職位分類業務之推行。 六、員工進修訓練、出國考察、開會及實習之擬辦。 七、優秀員工選拔之擬辦。 八、人事資料之管理統計及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廠組織編制及預算員額之擬辦事項。 二、關於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三、關於員工甄選、核薪、任免、晉升及遷調之擬辦事項。 四、關於員工訓練、進修及考察之規劃擬辦事項。 五、關於員工考核、獎懲、待遇、福利、保險及保證事項。 六、關於員工退休、撫卹及資遣之審議事項。 七、關於人事資料管理統計及勞工事務事項。 八、其他有關人事管理業務事項。
… 休假旅遊補助資料管理及審核事宜。 (十二) 年度績效獎金之擬辦。 四、第四股: (一) 待遇、福利及自強康樂活動之籌辦。 (二) 薪俸、各項生活津貼之審核。 (三) 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 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 公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含眷屬保險) 、勞工保險之擬辦。 (六) 輔建住宅、急難貸款案件之審查。 (七) 人事…
…用期滿成績送審 。 三、職員勤惰、生活、品德之考核、紀錄及考績、獎懲案件之擬辦。 四、職員考察、訓練、進修案件之擬辦。 五、職員加班、差假之核簽、登記及值日之排定。 六、職員退休、資遣、撫卹、互助、保險之擬辦。 七、職員薪俸、房租津貼、各項補助、實物配給之審核。 八、員工福利、康樂活動之籌辦。 九、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管理、移轉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製。 十、保防組織之管理…
…約聘、僱人員考核案件之擬辦。 (九)服務獎章之請頒。 (十)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第三股: (一)待遇、福利及員工文康活動之籌辦。 (二)薪俸、各項其他給與之審核。 (三)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輔建住宅案件之審查及輔建貸款資料之移轉。 (六)人事資料之管理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製。 (七)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公務人員…
…之登記。 六、職員獎懲案件之核議。 七、職員考績 (考成) 之擬辦。 八、職員訓練、進修之擬議及籌辦。 九、職員加班、差假之核簽、登記、值日之排定及考查。 十、職員待遇、福利、保險、退休、資遣、撫卹之擬辦。 十一、職員薪俸、實物配給及各項補助之審核。 十二、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管理、移轉、動態陳報及各項人事報表之 編製。 十三、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十四、本局人事…
…。 (八) 國父紀念月會之籌辦。 (九) 員工出國案件之核辦。 三、第三股: (一) 待遇、福利及員工文康活動之籌辦。 (二) 薪俸及各項其他給與之審核。 (三) 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 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 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擬辦。 (六) 急難貸款案件之審查。 (七) 人事資料之管理及各項…
…八) 國父紀念月會之籌辦。 (九) 員工出國案件之核辦。 三、第三股: (一) 待遇、福利及員工文康活動之籌辦。 (二) 薪俸、各項其他給與及稅務互助之審核。 (三) 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 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 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擬辦。 (六) 急難貸款案件之審查。 (七) 人事資料之管理及各項…
…。 (九)員工出國案件之核辦。 (十)本局出版品及圖書資料庫之管理。 三、第三股: (一)待遇、福利及員工文康活動之籌辦。 (二)薪俸、各項其他給與及稅務互助之審核。 (三)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之擬辦。 (六)急難貸款案件之審查。 (七)人事資料之管理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製。
…主管機關按月撥付受分配地方政府,並以平均撥付為原則。但主管機關應於年度結束前,視當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實際收入情形,調整最末一月或二月之撥付金額。 前項撥付受分配地方政府金額,應扣除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由銓敘部及教育部通知主管機關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代為撥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金額。 本稅款相關稅收之…
依本辦法申請離退人員(以下簡稱離退人員)之年資採計,應各依其適用之退休及資遣法令之規定辦理;已領取退休(職、伍)金、資遣費、離(免)退費或年資結算給與之年資,不予採計。
離退人員之離職給與如下: 一、基本給與:職員依臺灣省政府所屬省營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之退休金給與標準給付;雇用人員依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所屬分局菸酒配銷處暨電子處理資料中心雇用人員管理要點之退休金給與標準給付;評價職位人員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之退休金給與標準給付,不受年齡及工作年資之限…
依本辦法給付之退休金、資遣費、加發給與及勞保補償金,自離退人員離退生效日起三十日內給付之。
職工退休基金之本息除支付職工退休金及離職金(含資遣費)外,不得以任何名義支用。 營利事業辦理職工退休離職時,應由其人事及會計主管依照職工退休辦法規定核計退休或離職金額,經事業負責人核定後,通知職工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支付之。 前項應給付之金額,應先由職工退休基金項下支付;如有不足支付時,應由事業單位負責補足,並以當年度費用列支。 職工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之人事及經費統由事業單位負擔之。
薪資支出: 一、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以經預先決定或約定,不論業務盈虧必須支付者,始得列支。 二、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訂定,其薪資得在不超過同業通常水準核實認列…
薪資支出: 一、所稱薪資總額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營業盈餘之分配、按公司權益商品價格基礎之給付、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 二、公司、合作社職工之薪資,經事先決定或約定,執行業務之股東、董事、監察人之薪資,經組織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或社員大會預先議決,不論盈虧必須…
票券商業務人員有異動者,票券商應於異動後二十日內,向票券商公會申報下列登記: 一、業務人員有死亡、辭職、解僱、解任、資遣、退休等情事者,為註銷登記。 二、業務人員於充任後,有前條第二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而被撤銷者,為撤銷登記。
各機構因歸併、裁撤、業務緊縮或無適當工作量之編餘人員,無適當職位可資調派時,得予資遣,其辦法由本部定之。
本辦法施行時已在職之事業人員,其既有服務公職半年以上之年資,依本辦法施行前之退休、資遣辦法,分別依其年資結算給與,並予保留,於離職時發給之。 本辦法施行後新進事業人員,到職時其既有服務公職半年以上之年資,依其進用時之等級比照前項規定結算年資給與,並予保留,於離職時發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