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建物,申請人出具主管建築機關核可作第一目用途使用及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相關證明文件者,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二、不得為違法出租者。 三、同一住宅僅核發一戶租金補貼。但承租人間不具直系親屬關係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認符合基本居住水準者,得酌予增加補貼戶數。 四、租賃契約之承租人應為租金補貼申請人。 五、租賃…
…審議後由司法院院長依法官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為之處分。 四、曾因公務員懲戒法或法官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受停止職務處分。 五、最近十年考績曾考列丙等或職務評定曾評列未達良好。 六、有違法、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或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之行為,足認不宜頒給本獎章。
…同意書。 前項第二款但書借款人,僅得申貸資本支出貸款。 第一項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收回其貸款,貸款經辦機構已請領之利息差額補貼應繳還中央主管機關: 一、於貸款存續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自違法情事發生之日起視為違約: (一)有走私、偷渡及電、毒、炸魚違規情事。 (二)經撤銷漁業經營之核准或撤銷漁業證照。 二、貸款用途屬為變更現有漁船經營漁業種類,購買汰建資格者,借款人未於撥貸後二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行政程序法第十九條或行政執行法第六條之規定,商請警察機關協助: 一、有維護執行或稽查人員之安全與現場秩序之必要。 二、發現犯罪、違法(規)行為,有依法取締查處之必要。 三、執行取締遭受暴力威脅或抗拒。
…國設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之四第一項各款業務者,其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淨值標準。 五、守法、健全經營:申請前三年內無重大違規遭受處分紀錄,或受處分而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或本行認可之證明文件。 六、經辦人員與覆核人員已具備下列資格之證明文件: (一)經辦人員須有三個月以上相關外匯業務經歷,或參加國內金融訓練機構所舉辦之外匯法規相關課程十…
…二、改善員警服務態度之規劃、督導、考核及員警申訴之審辦。 三、勤務督察、專案督導及內部管理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 四、員警之考核、風紀狀況評估、教育輔導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 五、違法情報蒐集、違反警風紀案件及洩(失)密案件之查處。 六、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之受理、審核、轉陳及採購案件之監標、監驗。 七、機關安全防護、保防工作之規劃、督導、考核及重大事件之通報、協調聯繫。 …
第三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違法設置廢棄物處理場(廠)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二、違法清除、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三、違法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及重大污染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四、環境影響評估開發違法行為之協助稽查、…
刑事警察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預防犯罪宣導之規劃及督導。 二、犯罪偵防及刑事案件之處理。 三、員警違法案件之移送。 四、檢警聯席會議之處理。 五、其他有關刑事警察事項。
… 一、模範(績優)警察之表揚、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 二、員警因公傷亡、殘疾慰問、急難濟助之規劃、執行。 三、改善員警服務態度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四、員警風紀之規劃、督導、考核及重(大)要違法(紀)案件之查處。 五、員警之考核、風紀評估、教育輔導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 六、員警勤務及重大演習之督導、考核。 七、特種勤務之協調、聯繫及督導。 八、勤務及風紀等內部管理之督導、考核…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交通秩序及道路設施(含橋梁、隧道)之安全維護。 二、違反公路交通管理事件之稽查取締。 三、行車事故之處理。 四、行車旅客、貨運之安全維護。 五、國道公路路權範圍內違法案件之偵防與處理及違章事件之協助處理。 六、收費站、地磅、服務區與休息站等之交通秩序維護及稽查取締。 七、經指定之快速公路行車安全秩序之維護。 八、其他有關協助國道公路法令推行及警察業務之規劃…
…出保留或轉讓要求,補習班拒絕時,應依前項規定退費。學生未成年者,所為保留或轉讓之意思表示,應經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有第一項各款情事,學生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仍繼續上課逾三次者,視為同意。 補習班因違法而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廢止設立之處分者,補習班應按處分後賸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開班已繳費用;其受停止招生處分,學生提出退費要求者,亦同。 第一項退費事由及退費規定,直轄市、縣(市)…
受獎懲學生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對於本會獎懲評議結果,認為違法或不當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得依學校學生申訴案件處理相關規定,於評議決定書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對學校之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以下簡稱原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向原措施學校提起申訴;其提起訴願者,受理訴願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應受理之申評會,並通知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 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因學校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
… 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住所或居所、電話。 三、檢附原措施之文書、有關之文件及證據。 四、收受或知悉原措施之年月日、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五、應具體指陳原措施之違法或不當,並應載明希望獲得之具體補救。 六、提起申訴之年月日。 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提起申訴者,前項第三款、第四款所列事項,分別為應作為之學校、向該學校提出申請之年月日及法規依據,並附原申請書之影本…
…,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住所或居所、電話。 三、檢附原措施之文書、有關之文件及證據。 四、收受或知悉原措施之年月日、再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五、應具體指陳原措施、原申訴評議決定之違法或不當,並應載明希望獲得之具體補救。 六、提起再申訴之年月日。 七、檢附原申訴書、原評議決定書,並敘明其受送達原評議決定書之時間及方式。 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提起申訴後,不服申訴評議決定而提起再…
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原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代為向原措施學校提出申訴;其提起訴願者,受理訴願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應受理之國中小申評會,並通知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 前項申訴…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之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處理。 四、事業單位、公司行號、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保險費之計算。 五、事業單位、公司行號、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納保違法之查處。 六、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者之納保、計費及違法之查處。 七、投保單位保險費繳款單之開單及寄發。 八、未投保單位之催保及違法之查處。 九、各級政府每月應補助各類…
…會、漁會之新投保業務。 五、工會、漁會、機關團體與職業訓練機構之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處理。 六、工會、漁會、機關團體及職業訓練機構保險費之計算。 七、工會、漁會、機關團體及職業訓練機構納保違法之查處。 八、投保單位與被保險人各項書表之管理、查調、提供及保管維護。 九、其他有關納保、保費處理、欠費清理及資料管理等事項。
…青年促進就業措施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六、就業保險失業認定、促進就業措施與資遣通報之推動、督導、考核及協調。 七、公立就業服務據點之設立、管理及評鑑。 八、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國內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違法查處、管理及評鑑之督導。 九、就業通路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十、其他有關就業服務事項。
…入國工作之業務宣導、出版品與刊物之編印及發行。 六、外國人申訴、諮詢、直接聘僱、入出國服務及安置保護系統業務之管理。 七、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仲介外國勞動力之許可、管理、評鑑與專業人員證書之核發及違法查處。 八、外國人力仲介公司之認可及違法查處。 九、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相關業務之督導、管理、違法案件查處及檢舉獎勵金之核發。 十、其他有關跨國勞動力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