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就技術管理,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於電腦、自動化處理設備或系統上設定認證機制,對有存取個人資料權限之人員進行識別及控管。 二、認證機制使用之帳號及密碼,具備一定之複雜度,並定期更換密碼。 三、於電腦、自動化處理設備或系統上設定警示與相關反應機制,以對不正常之存取進行適當之反應及處理。 …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執行本計畫各項程序及措施,應保存下列紀錄: 一、因應事故發生所採取之行為。 二、提供當事人行使之權利。 三、個人資料之維護及修正。 四、所屬人員權限之異動。 五、所屬人員違反權限之行為。 六、備份及還原之測試。 七、個人資料之交付及傳輸。 八、個人資料之刪除及銷毀。 九、存取個人資料者之資訊。 十…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業務終止後之個人資料處理,應刪除或銷毀儲存個人資料之媒介物中所儲存之資料,記錄並留存刪除或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刪除或銷毀之方式。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前項所稱補習班,指辦理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三條所定短期補習教育之機構,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者。
補習班訂定計畫時,應視其規模、特性、保有個人資料之性質及數量等事項,訂定適當之安全維護措施。
補習班應指定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執行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並定期向負責人提出報告。
補習班應確認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依特定目的之必要性,界定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類別或範圍,並定期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 補習班經定期檢視,發現有非屬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之個人資料或特定目的消失、期限屆滿而無保存必要者,應予刪除、銷毀或其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等適當之處置。
補習班於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檢視是否符合前條第一項所定之類別及範圍。 補習班於傳輸個人資料時,應採取必要保護措施,避免洩漏。 補習班進行個人資料國際傳輸前,應檢視有無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國際傳輸之限制…
補習班應依已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與蒐集、處理及利用流程,分析評估可能發生之風險,訂定適當之管控措施。
補習班於蒐集個人資料時應遵守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有關告知義務之規定,並區分個人資料屬直接蒐集或間接蒐集,分別訂定告知方式、內容及注意事項,要求所屬人員確實辦理。
補習班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為宣傳、推廣或行銷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補習班立案名稱及個人資料來源。 補習班於首次利用個人資料為宣傳、推廣或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宣傳、推廣或行銷之方式,並支付所需費用;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宣傳、推廣或行銷者,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宣傳、推廣或行銷,並周知所屬人員。
補習班應訂定應變機制,在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事故時,迅速處理以保護當事人之權益。 前項應變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採取適當之措施,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之損害。 二、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及損害狀況,以適當方式…
補習班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應設置必要之安全設備及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 前項安全設備或防護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紙本資料檔案之安全保護設施及管理程序。 二、電子資料檔案存放之電腦或自動化機器相關設備,配置安全防護系統或加密機制。 三、訂定紙本資料之銷毀程序;電腦、自動化機器或其他儲存媒介物需報廢汰換或轉作其他用途時,應採取適當防範措施,避免洩漏個人資料。
補習班為確實保護個人資料之安全,應對其所屬人員採取下列措施: 一、依據業務作業需要,建立管理機制,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以控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並定期確認權限內容之適當性及必要性。 二、檢視各相關業務之性質,規…
補習班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查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計畫之執行情形,並將檢查結果向負責人提出報告。 前項查核人員與第六條指定之專責人員不得為同一人。
補習班應採行適當措施,留存個人資料使用紀錄、自動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或其他相關之證據資料,以供必要時說明其所定計畫之執行情況。
補習班對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應符合本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規定,並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其所屬人員施以教育訓練或認知宣導,使其明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責任範圍、作業程序及應遵守之相關措施。
補習班業務終止後,其保有之個人資料之處理方式及留存紀錄如下: 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 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 三、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方法、時間或地點。 前項紀錄應至少留存五年。
…關應主動通知保訓會更正或補充。 各機關(構)、學校如有簡任第十職等或相當職務以上用人需求時,得向保訓會提出查詢申請,保訓會應提供所需相關資訊。 各機關(構)、學校使用保訓會所提供之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曾參加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訓練成績合格,並取得結業證書者,比照本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