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根據各類歲入、歲出預算,連同融資性收支之安排及對司法院主管 概算之加註意見,彙整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提報行政院會議確定。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由行政院依規定時間提出立 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
外交部與國防部主管之各類預算書表及其施政計畫,其涉及機密部分,均 應以機密件處理。 前項機密範圍之劃分原則,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訂定,並報行政院備查。
…將當日訂購之食品各隨機抽存一份,包覆保鮮膜,標示日期,餐別及廠商名稱,立即置於攝氏七度以下,冷藏四十八小時,以備查驗,並應防範遭受污染。 四、指導學生如發現所進食之食品有異味或異樣時,應立即向學校行政人員報告,俾採必要措施。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主要法律科目範圍,指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行政法、國際私法、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公平交易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政府採購法、智慧財產權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仲裁法等科目而言。
…及終身成就獎之評審,得就前項初選會及決選會之委員遴選五人至七人組成專案評審會評審之;其委員一人為召集人,由教育部體育署署長擔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召集人指定之。 評審會及專案評審會委員之迴避,應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初選、決選與專案評審之評審方式及基準,分別由初選會、決選會及專案評審會定之。
員工薪資貸款額度,按九十二年四月投保勞工保險之人員及其投保薪資總 額核給之;最高以核給三個月薪資總數為限,且每一產業或醫療 (事) 機 構貸款,除經行政院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同意者外, 累計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萬元。
第三條第三款之資金融通案件,其屬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者,由經濟部中 小企業處馬上解決問題中心辦理;民用航空運輸業及重大資金融通案件, 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設置單一窗口受理。 前項資金融通,並得指撥專款提供信用保證。
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辦理本辦法相關貸款及信用保證,應確實依授信及信 用保證相關規定辦理;如非因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呆帳損 失,民營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之各級承辦人員得免除相關行政及財務責任 ,公營金融機構之各級承辦人員得依審計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免除一 部或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或免除予以糾正之處置。
… 前條房屋稅之補貼,由市區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旅館業及觀光 旅館業於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前檢附九十二年房屋稅繳款書收據聯送該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行政程序審核彙整後,轉交通部請款。 前條計程車油料及民營市區汽車客運業、民營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虧損之 補貼,由各該業者檢具交通部規定之文件,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
…區及卸油區間隔六公尺以上之圖說。 (六)當地加油站、都市計畫、建築管理、地政、消防等主管機關審查或會勘同意之證明文件。 (七)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未設置機車排氣檢驗站之行政區域或車輛登記數密度低於全國平均車輛密度三分之一偏遠地區之機車業,不受前項第一款第五目營業面積三十五平方公尺以上之限制。 第一項申請者所檢送之文件,除申請表、圖說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者應…
…驗站申請核撥機車排氣檢驗經費之相關證明文件,應保存二年,以備查核。 機車排氣檢驗站所申請核撥之經費,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不予補助者,得重新核計,不足者,應予以補發;溢發者,應通知繳回,並作成書面行政處分命其於六十日內繳還補助款;屆時未繳還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機車排氣檢驗站所提資料為其明知不實之事項而提出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機車排氣檢驗站返還已領取之補助;並自補助之日起至返還之日止,按補…
…位負責該申請人及其配偶、 子女之出境事宜。 前項隨同來臺停留之未滿十八歲子女,得依下列規定申請入學: 一、申請就讀與其學歷相銜接之國民中、小學者,應向其在臺住所所在地 學校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由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至在 臺住所學區或鄰近學區學校;其擬就讀私立學校者,應附學校同意入 學證明。 二、申請就讀與其學歷相銜接之高級中等學校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所檢具大陸地區製作之 文書,主管機關得要求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 證。
大陸地區人民或其配偶、子女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 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之: 一、現在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任職。 二、經主管機關認定,對臺灣地區政治、社會、經濟有不利影響。 三、在臺灣地區外涉嫌犯罪或有犯罪紀錄。 四、參加暴力、恐怖組織或其活動。 五、涉有內亂罪、外患罪…
為有助於政府推動全球佈局、企業營運總部政策,或提升臺灣地區產業或 經濟利益,對非任職於第三條所定跨國企業或非屬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之大 陸地區人民,因企業內部調動而有進入臺灣地區之必要者,得經行政院大 陸委員會會同主管機關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許可進入臺灣地區。 前項所定大陸地區人民經專案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準用本辦法相關規定 。
… 向或才能之各類學生入學。 三、申請入學:提供對有特色之學校或科別具有興趣之學生,直升入學或 於招生區內之高級中等學校入學。 四、登記分發入學:提供學生非經由前三款或其他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 准之方式入學者,依其志願分發入學。 各高級中等學校應依前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免試入學;並得視需要依前項第 二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招生入學。
…試就學區,辦理登記入學。 (二)各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訂定登記條件。 (三)學生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按其志願序採抽籤等方式辦理入學 。 二、國民中學薦送模式: (一)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訂定各國民中學薦送學生之共通性原則。 (二)免試就學區內各高級中等學校應訂定共通性原則,依各免試就學區 內各國民中學畢業班數或人數,提供各國民中學薦送免試入學名額 …
…才能入學者,不在 此限。 (四)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戲劇班、體育班、科學班、各單類科高 級中學及職業學校海事、水產、護理、藝術、農業類科等經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核准設立之班、科、校,得跨區聯合辦理招生,學生應 就單一學校或跨區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擇一報名。 二、申請入學: (一)以基本學力測驗之國文、數學、英語、社會及自然五科分數作為報…
各種入學方式之免試就學區或招生區範圍及數量,由直轄市、縣(市)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依實際需要擬訂,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公告實 施。 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前項規定核定前,得邀集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國民中學與高級中等學校代表及學者專家共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