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應審查核算並核定海洋污染防治費費額,通知繳費義務人於期限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金融機構代收專戶繳納海洋污染防治費。 繳費義務人超過繳費期限九十日未完成費額繳納,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催繳仍未繳納者,依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辦理。
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以屬同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內者為限。
本局局長綜理局務,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秘書綜理文稿及協助局長處理水利行政業務,並設下列各課、室: 一、企劃課。 二、水質課。 三、保育課。 四、管理課。 五、建管課。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九、政風室。
秘書承局長、副局長之命,負責一般行政文稿之核閱及其他交辦事項。 課長、室主任承局長、副局長之命,督導所屬,並綜理各該課室業務。 正工程司、副工程司、專員、工程員、課員、辦事員、書記,各承其上級長官之命,處理其主辦之公務。
依本辦法補助之法律扶助項目如下: 一、法律諮詢。 二、調解、和解及仲裁。 三、法律文件撰擬。 四、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之代理或辯護。 五、訴願、行政訴訟之代理。
本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其人員投保額外保險。但依下列各款辦理之保險,不在此限: 一、依法律或法規命令規定得以辦理保險者。 二、執行特殊職務期間得經行政院同意辦理保險者。 三、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得免經核准,由服務機關學校逕依有關規定辦理保險者。 四、派駐有戰爭危險國家之駐外人員得辦理投保兵災險者。 五、辦理文康旅遊活動得為參加人員投保旅遊平安…
…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申請表一式二份,詳述事件發生經過,並檢附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失能等級證明書(含造成永久失能原因),由服務機關學校連同所出具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失能或死亡證明書,循行政程序函請權責機關核定後發給。 (三)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死亡者,應由其遺族檢具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申請表一式二份,詳述事件發生經過,並檢附死亡證明文件,由服務機關學校連同所出具…
下列人員得比照本辦法發給慰問金: 一、政務人員及各機關依其組織法律特聘或遴聘人員。 二、民選公職人員。 三、教育人員。 四、技工、工友。 五、約僱人員。 六、其他按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之臨時人員。但駐外單位中依駐在國法令僱用之人員,不得比照發給慰問金。 前項第二款至第六款人員,屬中央各機關及所屬學校者,其失能、死亡慰問金所需經費,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籌編列預算支應。
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人員或死亡人員之遺族,對於慰問金案之核定結果,如有不服,得依本法提起救濟;如有顯然錯誤,或有發生新事實、發現新證據等行政程序再開事由,得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主管機關為辦理績優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評選,得成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選委員會),並於完成評選事宜且無待處理事項時解散。 前項評選行政作業,由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委託之執行單位辦理。
評選委員會委員應公正執行任務,相關評選迴避原則,準用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之規定。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主管機關為本部;本部辦理本辦法所定事項,得商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助。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課程之實施,依臺灣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及其實施之有關規定,選用本部審定合格或編定之教科圖書,如有刪修,應報本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備查。 經刪修之教材,為維持學生受教之完整性,學校應有妥適之補救教學措施。
為維持師資之穩定,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得經本部核准,並經臺灣地區公立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後,商借現職教師。 前項商借教師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臺灣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三、具大陸地區臺商…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有關課程、設備、招生及其他學校行政組織運作等事項,本辦法未規定者,得準用臺灣地區各相關教育法令之規定。
前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事項如附表。 數機關對廣告活動或其內容均有管轄權者,由各該機關協調單一機關統一管轄,或由主要廣告活動內容之權責機關統一管轄;數廣告活動內容具關聯性、整體性,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亦同。 不能依前項規定確定管轄之機關,或各機關均認為無管轄權時,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協調確定。
第九條情形,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處理如有疑義,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廣告活動或其內容有為中共從事具政治性目的之宣傳,或違背現行大陸政策之疑義者,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邀集相關機關,並得視個案性質邀請熟諳法律、廣告、行銷或大陸事務之學者、專家、相關團體等,共同組成審議委員會審議,並將審議建議送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 二、前款以外之情形,由各目…
經指派擔任秘書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各種會報彙辦及首長簡報製作事項。 二、分層負責及權責劃分事項。 三、施政計畫、工作考成、行政革新、為民服務及人民陳情事項。 四、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制、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文書保密事項。 五、新聞轉核、參觀接待、睦鄰業務等公共關係事項。 六、財產管理、保險及變賣事項。 七、…
經指派擔任秘書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各種會報彙辦及首長簡報製作事項。 二、分層負責及權責劃分事項。 三、施政計畫、工作考成、行政革新、為民服務及人民陳情事項。 四、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制、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文書保密事項。 五、新聞轉核、參觀接待、睦鄰業務等公共關係事項。 六、財產管理、保險及變賣事項。 七、…
…表,並記載下列事項,交予該外國人收存,且自行保存五年: 一、實領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及工資給付方式。 二、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所得稅、膳宿費及職工福利金。 三、依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之扣押命令所扣押之金額。 四、依其他法律規定得自工資逕予扣除之項目及金額。 前項所定工資,包括雇主法定及約定應給付之工資。 雇主應備置及保存下列文件,供主管機關檢查: 一、勞動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