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職務,指由機關(構)、學校或團體直接僱用並由政府預算支給薪酬之職務。 本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每月支領薪酬總額,指每月因職務所固定或經常領取之薪金、俸給、工資、歲費或其他名義給與等各種薪酬收入之合計數。 前項所定每月支領薪酬總額,於同時再任二個以上職務者,其個別職務每月所領薪酬收入,應合併計算之。 停發退休俸或贍養金之軍官、士官於停止原因消滅後得檢具…
主辦機關辦理委託經營,對未隨同移轉及安置之非軍職員工,加發移轉時七個月平均工資之給與。 自願隨同移轉受僱於民間機構之非軍職員工,於符合勞基法所定之退休條件前,為民間機構所資遣者,得向主辦機關請領前項之加發給與。但以自移轉之日起五年內為限。 領取加發給與之員工,如於六個月內…
…簽准之原案,及有關文件均 屬相符。 二、申請計畫項目有足夠之預算餘額。 三、修正計畫或預算調整,業經權責單位核准有案。 四、定額經費與國防部核定給與相符。 五、人員勞務包括:薪餉、工資、加給、主副食、差旅、誤餐、夜點、及 各項補助費等,其給與或支給標準與規定相符,並核實人數及天數。 六、其他勞務如各項保養修護、公用設施費用及租金等均與事實相符。 七、營繕工程、購置、…
預算支用單位奉分配之預算,因事實需要,不便由財勤單位直接支付者, 得就左列之範圍申請財勤單位辦理託付。 一、勞務費用:伕力工資及零星運費。 二、旅費:學員生分發及回程旅費、應召及退伍還鄉旅費、薪餉發放旅費 。 三、加給及補助費:經國防部核定支給標準,以個人為支付對象,而由各 單位主辦主計軍官核實簽證…
…、有關財務經理與福利者: (一) 經臨各費暨專案款之收支情形 (如醫院民眾診所經費之收支) 。 (二) 康樂福利費用之收支情形。 (三) 員工榮民福利之計劃及收益處理情形。 (四) 工資計算及發放情形。 (五) 各種藥品器材保管及使用情形。 (六) 福利品、慰勞品之分配情形。 (七) 主副食、被服、車輛油料,及其他公務之保管使用情形。 (八) 其他有關財務經理之重大…
…入、不動產收益、失業給付及其他收入之總額。但不包括社會救助給付性質之收入。 全家人口中已成年具有工作能力者,按下列規定依序計算其工作收入: 一、提出之薪資證明高於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基本工資者,依薪資證明核算。 二、工作收入無法查知或低於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基本工資者,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核算其工作收入。 三、未參加勞工保險者,依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榮服處)實際訪查情形列入核…
…款人為政府機關 或公營事業機構,其收受之款,依照規定須存放國庫或指定收存公款之銀 行或經財政部核准之其他金融機關立戶支用者,應於票面劃平行線二道, 並加蓋「本支票禁止轉讓」戳記。 各機關薪餉工資及其他依規定代領轉發之各項津貼補助款項之國庫支票, 應加蓋「本支票禁止轉讓」戳記。 除前二項規定外,凡簽發國庫支票金額在新臺幣壹萬元以上未滿五萬元者 ,應加劃平行線二道,五萬元以上者,除加劃平…
… 1.八十分以上為甲等。 2.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者為乙等。 3.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者為丙等。 4.不滿六十分者為丁等。 (三)甲等進工資一級,已達最高工資者,則發給一個月工資之一次獎 金,乙等進工資一級,已支最高工資者,則發給半個月工資之一 次獎金,丙等支原工資,丁等降級或除名。 十三、請假與休…
…員退撫新制者,選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之退休金給與標準給付時,其與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資遣給與辦法規定之一次退休金、資遣給與標準給付有差額時,由公賣局予以補足。 二、加發給與:一律加發一個月預告工資及六個月薪給。但年齡已達屆齡退休前六個月以內者,加發之薪給依提前退休之月數發給,提前月數未滿一個月者不計;加發薪給之標準,比照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之。但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 (一)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之。碼頭車站搬運工及營建業等按日計算並按日給付之臨時工,其工資免予扣繳,仍應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由扣繳義務人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二)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百分之五。 二、佣金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 三、利息按下列規定扣繳: (一)軍、公、教退…
…: (一)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所領政府發給之薪資按全月給付總額超過新臺幣三萬元部分,扣取百分之五。 (二)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前目所定人員以外之個人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一點五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六。 三、佣金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四、利息按下列規定扣繳: (一)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二)依金…
薪資支出: 一、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以經預先決定或約定,不論業務盈虧必須支付者,始得列支。 二、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
薪資支出: 一、所稱薪資總額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營業盈餘之分配、按公司權益商品價格基礎之給付、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 二、公司、合作社職工之薪資,經事先決定或約定,執行…
…(四)存貨狀況。 (五)銷貨狀況。 (六)市場占有率。 (七)銷售價格。 (八)涉案貨物之傾銷差額。 (九)獲利狀況。 (十)投資報酬率。 (十一)現金流量。 (十二)僱用員工情形及工資。 (十三)產業成長性。 (十四)募集資本或投資能力。 (十五)其他相關因素。
進口貨物原產地由進口地關稅局認定之。原產地認定有疑義時,進口地關稅局得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提供產地證明文件或樣品。 前項所稱產地證明文件,包括交易文件、產製該貨物之原物料或加工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 納稅義務人未依第一項期限提供產地證明文件或樣品,或所提供證明文件或樣品不足認定原產地,進口地關稅局得請求其他機關協助認定。其他機關未能自進口地關稅局請求協助日起二十日內提出明確…
…條例或刑法瀆職罪章之罪,經判刑確定而入監服刑期間。 二、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三、因案被通緝期間。 四、再任退撫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列職務之一,且每月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超過法定基本工資。 五、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
…退休或資遣而離職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其任職年資得予保留,俟年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務機構依本辦法計算其年資及退休金。 前項人員請領之退休金,依離職時一個月平均工資及請領時適用之規定計支。 第一項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該項規定: 一、依法被撤職、免職或免除職務。 二、第一項所定六個月辦理期限屆滿時,有第十八條第一項所定不得受理退休案之情事或第三十九…
各機構依法令辦理精簡而退休或資遣人員,最高得一次加發七個月薪給之慰助金(包含選擇依勞基法規定基準給付之退休及資遣人員發給之一個月預告工資),並自辦理專案精簡起始日起,每延後一個月退休或資遣者,減發一個月薪給之慰助金(不含一個月預告工資)。但已達屆退日前六個月者,加發之慰助金應按提前退休之月數計算發給;其提前月數之計算,以其屆退日往前…
…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依前二項規定辦理者,應於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下列事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一、發行總額。 二、發行條件。 三、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四、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五、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且發給基準應不低於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教職員工慰助金之基準: 一、專任教職員工離職慰助金。 二、專任教職員工退休慰助金。 三、專任教師及不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專任職員工資遣慰助金。 依第三項第五款轉學輔導規劃之學生,學校應補助其因轉學他校而增加之支出;必要時,得另給予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