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之規定,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土地法、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已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或已依土地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訂定租約者,除出租人及承租人另有約定者外,其權利義務關係、租約之續約、修正及終止,悉依該法律之規定。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所訂立之委託經營書面契約,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規定;在契…
…約者,不適用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之規定。 前項農業用地租賃約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不適用民法第四百五十一條及土地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四條之規定;當事人另有約定於期限屆滿前得終止租約者,租賃關係於終止時消滅,其終止應於六個月前通知他方當事人;約定期限未達六個月者,應於十五日前通知。 農業用地租賃未定期限者,雙方得隨時終止租約。但應於六個月前通知對方。
依本條例承租之公有山坡地,不得轉租;承租人轉租者,其轉租行為無效,由主管機關撤銷其承租權,收回土地,另行處理;土地之特別改良及地上物均不予補償。 承租人死亡無人繼承,或無力自任耕作,或因遷徙、轉業,不能繼續承租者,由主管機關終止租約,收回土地,另行處理。地上物得限期由承租人收割、處理,或由主管機關估定價格,由新承租(承領)人補償承受,原承租人所有特別改良併同辦理。
經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之水庫集水區,其管理機關應於水庫滿水位線起算至水平距離三十公尺或至五十公尺範圍內,設置保護帶。其他特定水土保持區由管理機關視實際需要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 前項保護帶內之私有土地得辦理徵收,公有土地得辦理撥用,其已放租之土地應終止租約收回。 第一項水庫集水區保護帶以上之區域屬森林者,應編為保安林,依森林法有關規定辦理。
…定完成後,屬公有土地者,得辦理撥用或出租予興辦人,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之限制。 第二項專用區及用地,如不為環保科技或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之用途者,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通知土地主管機關終止租約,並通知都市計畫、區域計畫主管機關將土地回復原編定或變更為其他適當之編定。 工業區規劃開發時,主管機關得依該地區興辦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之土地需求,要求工業區開發單位應預留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用地。
…構依其需用,得向管理局租用園區內土地,除給付土地租金外,並應分擔公共設施建設費用;其土地租金標準不受土地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之限制。 租用前項土地興建建築物,積欠租金總額逾四個月租額者,管理局得終止租約,收回租地,不受民法第四百四十條第三項及土地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規定之限制。
…應由申請人負擔: 一、依第十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提供公有土地或建築物使用。 二、依第十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無償提供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使用。 三、依第十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出租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但租約另有規定,依其租約之規定。 第一項測量標之遷移重建,應依前三條規定為之。 無故移動或損壞永久測量標,致失其效用者,行為人應負擔重建或改建所需費用。
…、管理及處分,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規定之限制。 前項以出租方式辦理者,其租金及擔保金之計算,不受土地法第九十七條、第九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之限制;其終止租約或收回,不受民法第四百四十條第二項、第三項及土地法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之限制;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者,不受民法第八百三十六條第一項撤銷地上權需積欠地租達二年總額規定之限制。
…下列補償: 一、營業損失。 二、經許可興建之相關設施或建築物,依興建完成時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價格,扣除折舊後之剩餘價值。 第五十八條第一項之公民營事業因違反投資興建契約,或前條興辦工業人違反租約時,致中央主管機關終止投資興建契約或租約,中央主管機關得收回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內之土地及相關設施、建築物,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所興建之相關設施及建築物,不予補償。
…機關申請登記: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區位址圖。 三、年產能量及生產、處理計畫。 四、輸儲設備檢查合格證明文件。 五、輸儲設備配置及其容量。 六、處理工廠或輸儲設備屬租用者,檢附租約證明。 經營天然氣進口事業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接收站位址及卸收容量。 三、進口及供應計畫。 四、輸儲設備檢查合格證明文件。 五、輸儲…
社會住宅之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營管理者得隨時終止租約收回住宅: 一、已不符承租社會住宅之資格。 二、將住宅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居住。 三、改建、增建、搭蓋違建、改變住宅原狀或變更為居住以外之使用。 四、其他違反租約中得終止租約收回住宅之規定。 承租人因前項情形由經營管理者收回住宅,續因緊急事件致生活陷於困境者,經營管理者應通報社政主管機關協助之。
…承購權人放棄權利並取得書面證明。 (三)產權如有糾紛或被他人佔用,除機關同意廠商限期解決者外,不予接受。 (四)如屬耕者有其田之放領地,被放領人應繳清地價;如屬三七五減租地,出租人應提出核准撤銷租約之證明或承諾於簽訂買賣契約前提出。 (五)查閱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及房屋使用執照,是否為合法建築及是否有特殊用途限制。 四、價格部分: (一)向地政機關查明土地公告地價,最近一期公告現值。 …
佃農委員、自耕農委員、地主委員之身分規定如下: 一、佃農委員:承租私有耕地之佃農。 二、自耕農委員:耕作自有耕地之自耕農。 三、地主委員:自有耕地出租他人耕作之地主。 前項第一款佃農委員及第三款地主委員,以訂有三七五租約之當事人為限。
…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 建築物各樓層平面圖、並附隔間面積及其用途說明。 四、產權證明文件:含土地及建築物登記簿謄本;如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 非屬少年福利機構所有者,應檢附五年以上之租約或使用同意書,並 應經法院公證;其檢附使用同意書者,並應辦理相同期限之地上權設 定登記。 當地主管機關視需要,得令申請人就前項文件或資料繳驗正本備供查驗。 當地主管機關受理少…
…妨礙都市計畫證明, 建築物各樓層平面圖,並附隔間面積及其用途說明。 四、產權證明文件:含土地及建築物登記簿謄本;如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 非屬老人福利機構所有者,應檢附二十年以上之租約或使用同意書, 並應經法院公證;其檢附使用同意書者,並應辦理相同期限之地上權 設定登記。 五、由其他法人依有關法律規定附設者,應檢附各該法人主管機關同意函 件。 前…
…業日期。 三、建築物位置圖及其概況:含建築物使用執照、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建築物各樓層平面圖。 四、產權證明文件:含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如土地或建物所有權非屬社會救助機構所有者,應檢附二十年之租約或使用同意書,並應經法院公證;其檢附使用同意書者,並應辦理相同期限之地上權設定登記。 五、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契約及履行營運之擔保證明資料。 前項第五款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及履行營運之擔保…
…由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通知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申報或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由地政機關估計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 照價收買土地設有抵押權者,如其設定登記在耕地租約訂立之前,該抵押權人應優先於耕地承租人受償。 第一項規定,於地上建築改良物一併收買者,準用之。
依本條例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其權屬為直轄市、縣(市)有。 前項土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補償費發給完竣或依法提存後十日內囑託該管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其為出租耕地者,並應辦理租約註銷登記。 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一併收買地上建築改良物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土地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向地政機關申請發給抵價地時,得就其全部或部分被徵收土地應領之補償地價提出申請;其申請發給抵價地之原有土地上訂有耕地租約或設定他項權利或限制登記者,並應於申請時提出下列文件: 一、訂有耕地租約者,應提出依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補償承租人之證明文件。 二、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永佃權者,應提出依…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之原有土地上訂有耕地租約或設定抵押權、典權以外之他項權利者,除依前條第一款、第二款辦理外,並得於申請時,請求徵收機關邀集承租人或他項權利人協調;其經協調合於左列情形者,得由地政機關就其應領之補償地價辦理代為扣繳清償及註銷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