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委託健保保險人辦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之作業細節,由雙方另訂契約書規範之。
農會員工總用人費包括薪資、退休金、優退金、職業災害補償、資遣及撫卹準備金、久任獎金、應休未休特別休假工資、員工獎勵及其他依法應負擔之一切直接間接人事費用。
…事費用之總和,不得超過上年度於業務費支應特約人員人事費用之總和。 農會因政府公告基本工資調升,致其用人費超過前項第一款規定時,得以原基本工資聘用之人數,依基本工資調幅及其相關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雇主提撥退休金等調整後之金額增加,不受前項第一款限制,且其當年度特約人員人數不得超過上年度。 特約人員按月支薪者,其每月薪資以八十二薪點計算之金額為上限。 特約人員薪資之議…
農會編制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農會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考核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一、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規定所為之請求。 二、因職業災害治療休養而由農會給予公傷病假。
農會應設置職業災害補償、資遣及撫卹準備金專戶,該專戶金額以最高設置員額及提撥總用人費計算基準中所定上年度總收益百分之二計算之,且不得低於新臺幣二百萬元。 前項職業災害補償、資遣及撫卹準備金專戶之金額,農會應自中華…
本辦法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正施行前之資遣、退休、撫卹準備金專戶,於結算完畢有剩餘者,剩餘金額應轉入職業災害補償、資遣及撫卹準備金專戶。
農會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農會應依勞動基準法與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農會總幹事之職業災害補償,比照之。 在職之農會員工遇非職業災害死亡時,農會應一次給予新臺幣五十萬元之撫卹…
總幹事之辭職、職業災害補償、撫卹或退休,應提理事會審定,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人事評議小組評議事項如下: 一、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聘僱、職等及薪點。 二、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解聘及解僱。 三、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考核及升遷。 四、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資遣、退休、優退、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五、員工之獎勵及獎懲。 六、復議案件之處理。 七、總幹事交議事項。
農會各項專戶存儲基金,除職業災害補償、資遣、撫卹準備金及總幹事退休金之動支依農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外,非按其指定特種用途提報理事會審議通過後,不得動支。
漁會員工總用人費包括薪資、退休金、優退金、職業災害補償、資遣及撫卹準備金、久任獎金、應休未休特別休假工資、員工獎勵及其他依法應負擔之一切直接間接人事費用。
…年度於業務費支應特約人員人事費用之總和,或當年度業務費百分之十。 漁會因政府公告基本工資調升,致其用人費超過前項第一款規定時,得以原基本工資聘用之人數,依基本工資調幅及其相關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雇主提撥退休金等調整後之金額增加,不受前項第一款限制,且其當年度特約人員人數不得超過上年度。 特約人員按月支薪者,其每月薪資以九十薪點計算之金額為上限。 特約人員薪資之議定…
漁會編制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漁會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考核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一、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規定所為之請求。 二、因職業災害治療休養而由漁會給予公傷病假。
漁會應設置職業災害補償、資遣及撫卹準備金專戶,該專戶金額以最高設置員額及提撥總用人費計算基準中所定上年度總收益百分之二計算之,且不得低於新臺幣二百萬元。 前項職業災害補償、資遣及撫卹準備金專戶之金額,漁會應自中華…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之資遣、退休、撫卹準備金專戶,於結算完畢有剩餘者,剩餘金額應轉入職業災害補償、資遣及撫卹準備金專戶。
漁會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漁會應依勞動基準法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漁會總幹事之職業災害補償,比照之。 在職之漁會員工遇非職業災害死亡時,漁會應一次給予新臺幣五十萬元之撫卹金。…
總幹事之辭職、職業災害補償、撫卹或退休,應提理事會審定,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人事評議小組評議事項如下: 一、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聘僱、職等及薪點。 二、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解聘及解僱。 三、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考核及升遷。 四、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資遣、退休、優退、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五、員工之獎勵及獎懲。 六、復議案件之處理。 七、總幹事交議事項。 評議小組開會時,出列席人員遇評議事項涉及本人或其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應予迴避。
漁會各項專戶存儲基金,除職業災害補償、資遣、撫卹準備金及總幹事退休金之動支依漁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外,非按其指定特種用途提報理事會審議通過後,不得動支。
…二) 關於勞工退休準備金制度之推行事項。 (三) 關於勞工退休基金管理之協調事項。 (四) 關於女性勞工之特別保護事項。 (五) 關於童工、技術生之特別保護事項。 (六) 關於勞工職業災害之補償事項。 (七) 其他有關勞工退休、資遣、撫卹、及保護童工、女工、技術生等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