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七、關於職員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之擬辦事項。 八、關於職員差假及勤惰之管理事項。 九、關於職員訓練、進修及考察事項。 十、關於職員待遇、福利互助及各項補助事項。 十一、關於職員退休、資遣、保險、撫卹及慰問事項。 十二、關於員工體育、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十三、關於人事資料管理、登記、查報、統計分析及表報之編報事項。 十四、關於本所人事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十五、其他有…
…處職務歸系及加強職務功能事項。 四、關於本處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及俸給事項。 五、關於本處職員差假、勤惰及品德生活之管理、考核事項。 六、關於本處職員考績、獎懲事項。 七、關於本處職員退休、資遣及撫恤等事項。 八、關於本處員工眷屬實物代金之核辦事項。 九、關於本處各項補助 (互助) 津貼及福利、公務 (退休) 人員保險事項 。 十、關於本處職員訓練、進修及考察事項。 十一…
…工作模範之核辦 ( 轉) 事項。 五、差假、勤惰之管理與考績 (成) 案件之辦理及核辦 (轉) 事項。 六、待遇、福利、互助共濟及各項補助及輔建貸款之核辦 (轉) 事項。 七、退休、資遣、保險、撫卹之審議及核轉事項。 八、退休員警與遺眷之照護及慰問事項。 九、人事資料登記、管理、查詢統計、電腦輸入及建檔事項。 十、工作簡化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十一、分層負責之規劃…
…件、獎章、功標、年資標及工作模範之核辦 (轉) 事項。 五、差假、勤惰管理與考績 (成) 案件之辦理及核轉事項。 六、待遇、福利、互助共濟、各項補助及輔建貸款之核辦 (轉) 事項。 七、退休、資遣、保險、撫卹之審議及核轉事項。 八、人事資料管理、登記、查詢統計、電腦輸入及建檔事項。 九、工作簡化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十、人事法令之執行及陳報事項。 十一、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
…、獎章、功標、年資標及工作模範之核辦 (轉) 事項。 五、差假、勤惰之管理與考績 (成) 案件之辦理及核轉事項。 六、待遇、福利、互助共濟、各項補助及輔建貸款之核辦 (轉) 事項。 七、退休、資遣、保險、撫卹之審議及核轉事項。 八、人事資料登記、管理、查詢統計、電腦輸入及建檔事項。 九、工作簡化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十、人事法令之執行及陳報事項。 十一、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
…工作模範之核辦 ( 轉) 事項。 五、差假、勤惰之管理及考績 (成) 案件之辦理及核辦 (轉) 事項。 六、待遇、福利、互助共濟及各項補助及輔建貸款之核辦 (轉) 事項。 七、退休、資遣、保險、撫卹之審議及核轉事項。 八、退休員警與遺眷之照護及慰問事項。 九、人事資料登記、管理、查詢統計、電腦輸入及建檔事項。 十、工作簡化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十一、分層負責之規劃…
…及考績之核辦事項。 九、關於職員差假、勤惰之管理及出國探親、觀光案件之核辦事項。 十、關於職員待遇、福利、互助、加給及各項補助事項。 十一、關於職員意見反映之處理事項。 十二、關於職員退休、資遣、保險、撫卹及慰問事項。 十三、關於員工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十四、關於人事資料管理、登記、查報、統計分析及表報之編報事項。 十五、關於人事法規及人事革新之建議事項。 十六、其他有關人…
…四、獎懲案件、獎章、功標、年資標、工作模範之核辦(轉)事項。 五、差假、勤惰之管理及考績(成)案件之辦理、核轉事項。 六、待遇、福利、互助共濟、各項補助、輔建貸款之核辦(轉)事項。 七、退休、資遣、保險、撫卹之審議、核轉事項。 八、人事資料登記、管理、查詢統計、電腦輸入、建檔事項。 九、工作簡化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十、人事法令之執行、陳報事項。 十一、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
…章、服務獎章、功標、年資標及模範公務人員 等案件之核辦(轉)事項。 五、差假、勤惰管理及考績(成)案件之核辦(轉)事項。 六、待遇、福利、各項補助、加給之核辦(轉)事項。 七、退休、資遣、保險、撫卹之審議、核轉事項。 八、聘僱人員離職儲金之審議、核轉事項。 九、人事資料管理、登記、查復、統計分析及表報之編報事項。 十、警察人事法令之執行及陳報事項。 十一、分層負責之規劃、執…
…、獎章、功標、年資標及工作模範之核辦 (轉) 事項。 五、差假、勤惰之管理與考績 (成) 案件之辦理及核轉事項。 六、待遇、福利、互助共濟、各項補助及輔建貸款之核辦 (轉) 事項。 七、退休、資遣、保險、撫卹之審議及核轉事項。 八、人事資料登記、管理、查詢統計、電腦輸入及建檔事項。 九、工作簡化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十、人事法令之執行及陳報事項。 十一、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
…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原機關、學校已裁撤或公、民營事業機構因合併後消滅者,向承受其業務之機關、學校或存續之公、民營事業機構申請復職。原公、民營事業機構於職工服役期間消滅者,應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給付資遣費。
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不予計入員工總人數之計算: 一、因機關(構)裁減、歇業或停業,其人員被資遣、退休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二、經機關(構)依法核予留職停薪,仍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或公教人員保險。
工作人員之薪給支給基準、福利事項、保險、資遣、退休或撫卹等有關事項,不得違反勞動法令之規定,由社會團體視其財務狀況由理事會訂定,提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
本辦法所定會務工作人員管理,包括會務工作人員之編制、聘僱、待遇、服務、考勤、資遣、退職、退休及撫卹等事項。
會務工作人員因團體解散、合併、裁撤、編制縮減等,予以資遣者,應視團體財力,按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半月薪給之資遣費。 會務工作人員服務滿五年以上而申請退職者,應視團體財力,按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薪給退職金。 前二項服務年資未滿一年部分按比…
…用勞動基準法前之工作年資應予保留。勞動契約存續期間,工商團體得視其財力,經理事會通過,並徵得會務工作人員同意後,依第十八條第二項給付標準結清。 會務工作人員依前項規定結清年資者,適用勞動基準法後之資遣費、退職金及退休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依第十九條規定給付之撫卹金得含依前項結清年資之給付金額。 工商團體已提列會務工作人員之退撫準備基金足以支應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日修正前會務工作人…
工商團體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適用勞動基準法前已僱用之會務工作人員,其資遣費、退職金、退休金及撫卹金給予標準,應視團體財力,依第十五條至前條規定辦理。 工商團體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後僱用之會務工作人員,其勞動條件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但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最低標準。
…服務獎章、功標、年資標及模範公 務人員等案件核辦(轉)事項。 五、差假、勤惰之管理及考績(成)案件之核轉事項。 六、待遇、福利、互助共濟、各項補助、加給之規劃、核辦事項。 七、退休、資遣、保險、撫卹之審議、核轉事項。 八、聘僱人員離職儲金之審議、核轉事項。 九、警察人員入出境之核辦事項。 十、人事資料管理、登記、查復、統計分析及表報之編報事項。 十一、本署及所屬機關分層負責…
… 二、教職員任免、遷調、晉升及資格審查之擬辦事項。 三、教師解聘、停聘及資格審查之擬辦事項。 四、教職員勳獎章之請領、考績(成)及其他獎懲案件之辦理事項。 五、教職員待遇、互助、福利、退休、資遣、撫卹與保險等擬辦及審查事項。 六、教職員訓練、進修、考察等有關事項。 七、教職員之差假、勤惰之管理及教職員(工)出國探親、觀光案件之審核事項。 八、員工申訴案件之處理事項。 九、人事資料之…
本校設校、院、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有關教師之聘任、聘期、升等、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原因認定及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評)議等事項;其組成方式如下: 一、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副校長、教務長及校長指定之教授組織之。 二、院教師評審委員會以院長及教授推選之教授代表組織之,必要時得推選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