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計畫之設施管理維護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補助農村社區執行農村再生計畫之各項公共設施,應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管理維護。 二、主管機關執行農村再生計畫之各項公共設施,應將財產登錄於各執行機關(單位),並由其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 各機關(單位)、農村…
農村再生計畫核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由社區組織代表檢具變更前後對照表、相關書圖及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文件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修正: 一、變更社區發展願景。 二、變更農村社區範圍。 三、變更公共設施建設之規劃。 前…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農村社區,應定期辦理輔導及評鑑。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農村再生總體計畫,並將農村社區所提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經初審後,彙整訂定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檢附該計畫及執行項目明細表,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
農村社區所提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屬工程設施項目或申請補助以僱工購料方式辦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現場實地勘查,並得邀請相關機關(單位)、社區組織代表及農村社區居民參與。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優先補助: 一、符合農村再生政策方針或中央年度施政目標。 二、符合設施減量。 三、社區投入資源高。 四、對社區產業及就業有促進效益。 五、有助於提昇生產環境。 六、社區訂有社區公約。 七、可促進社區凝聚共識,提高社區居民參與度。 八、對農村特色景觀、文化之行銷、教育宣導有助…
營養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門診與住院病人之營養照護、評估及營養諮詢或衛教訪視。 二、臨床營養、膳食管理、飲食保健、社區營養等之研究、教學及訓練。 三、食材採購、撥發、驗收與庫房庫存帳務管理及外包廠商管理。 四、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營養之教學相關業務。 五、其他有關營養事項。
…二、外科部,分六科辦事。 三、急重症醫學部,分三科辦事。 四、護理部。 五、癌症防治中心。 六、骨科。 七、婦產科。 八、小兒科。 九、心身醫學科。 十、放射診斷科。 十一、家庭及社區醫學科。 十二、眼科。 十三、耳鼻喉科。 十四、麻醉科。 十五、口腔醫學科。 十六、病理檢驗科。 十七、復健科。 十八、皮膚科。 十九、放射腫瘤科。 二十、核子醫學科。 二十一、…
家庭及社區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家庭醫學診療、預防保健服務、社區醫學及基層醫療支援。 二、家庭醫學診療、居家照護、長期照護與安寧療護之臨床、教學及研究。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家庭醫學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家庭及社區醫學醫療事項。
營養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門診與住院病人之營養照護、評估及營養諮詢或衛教訪視。 二、臨床營養、膳食管理、飲食保健、社區營養等之研究、教學及訓練。 三、食材採購、撥發、驗收與庫房庫存帳務管理及外包廠商管理。 四、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營養之教學相關業務。 五、其他有關營養事項。
營養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門診與住院病人之營養照護、評估及營養諮詢或衛教訪視。 二、臨床營養、膳食管理、飲食保健、社區營養等之研究、教學、訓練。 三、食材採購、撥發、驗收與庫房庫存帳務管理及外包廠商管理。 四、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營養之教學相關業務。 五、其他有關營養事項。
…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六、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七、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八、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九、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十、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 十一、審議特殊教育班設班計畫、課…
… 二、鑑輔會: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就學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 三、資源中心: (一)整合支持網絡相關資源,並規劃及分配提供特殊教育學生所需服務。 (二)協助各校學生轉介鑑定、通報與建立人力及社區資源庫。 (三)提供教學資源與輔助器材、特殊教育教師巡迴服務、專業人員服務、支持服務、諮詢及輔導。 (四)彙集支持網絡運作成效之檢核及建議。 四、區域資源中心:提供社區、學校及幼兒園相關資源與…
…群眾、促進社會整體福祉為內容之節目。 (七)藝術文化節目獎:指以傳揚、提升藝術文化欣賞、表演為內容之節目。 (八)綜合節目獎:指提供生活資訊、時尚流行、休閒育樂等多元綜合性內容之節目。 (九)社區節目獎:指以服務地區及發揚地方特色之節目。 (十)廣播劇獎:指具有故事情節,並結合人聲、對白、音效、音樂等元素,呈現該故事之場景、人物互動與劇情之節目。 (十一)單元節目獎:指以一定單元名稱,提…
學校應主動邀請家長、社區人士、教師及學生擔任志工,在教師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生活輔導,並促進其人際關係及社會適應能力。 前項志工表現優良者,學校得予以獎勵。
本條例第九條第三項所定個別宅院整建,指住宅興建、住宅修繕及庭院改善。 前項住宅應以農村社區供居住之合法建築物為限,且其建築物用途登記應為住宅、農舍或含住字樣。 第一項住宅興建指依建築法第九條第一款之新建。
個別宅院整建補助,以能增進農村社區整體景觀為限,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坐落於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所定個別宅院整建之範圍。 二、樣貌、色彩、材質、綠美化應符合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 三、私人所有。但不包含集村興建之農舍及公寓式住…
申請個別宅院整建,符合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或第二十條定有社區公約者,得優先補助。
…民身分證影本;屬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最近六個月內住宅及其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影本。 三、位於依法規應保護、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之住宅拆除遷居農村社區者,應另檢附機關出具個別宅院坐落於該地區之證明文件。 四、土地及建築物為共有者,應另檢附符合民法規定之使用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