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文書、檔案、財產、物料、庶務、辦公廳舍、眷舍管理、帳務處理、勞安配備暨服裝貸與。 (三)電務處暨各電務段、各電力段、電訊中心年度預算編列執行控管。 (四)電務處訓練進修、電務證照審核發放、勞工行政、員工服務、員工管理及勞安等業務。 (五)電務處暨各電務段、各電力段、電訊中心工程考核。 (六)工程處理規章要點擬(修)訂。 (七)工程預算編擬、驗收決算、統計、施政計畫及業務資料彙報。 (…
…(九)本局權責劃分。 (十)其他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為民服務管考。 (二)文書流程管理。 (三)公文檢查。 (四)本局重大工程督導、列管及網路系統核報追蹤管考。 (五)本局「行政資訊公開目錄」管考及管理革新。 (六)本局年度施政計畫管考評估及彙報。 (七)本局工作考成績效評估及彙報。 (八)本局年度計畫資本支出執行結果預算評核。 (九)本局公共工程管考查核及標案統計…
本局行政處分設文檔、事務、出納、防護四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文檔科 (一)局公文及處公文收發及分辦。 (二)局公文及處公文繕印及校對。 (三)局公文及處公文檔案管理。 (四)局印信典守。 (…
…(一)安全衛生組織管理、管理單位人員之設置報備、審核、建檔管理。 (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劃、執行、督導、考核。 (三)安全衛生法規宣導、推動與考核。 (四)勞工安全衛生室預算擬編、執行、人事行政、文書管理稽催、帳務管理、文康活動。 (五)其他交辦事項。
法務室職掌如下: 一、年度立法計畫之研擬事項。 二、法規案件修訂之審議事項。 三、法規動態之登記、統計及管考事項。 四、法令之闡釋、訴願答辯及國家賠償事件之審議事項。 五、業務行政涉及法令、契約之審議事項。 六、法規資料之蒐集、建立及研究事項。 七、法規之整理及彙編事項。 八、其他有關法務及交辦事項。
本辦法依據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四 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九十四年七月十日前,經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評價小 組及管理會決議納入有可能處理對象名單之金融機構,有符合本條例第四 條第一項所稱「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之情形時,主管機關或農業金融中央 主管機關應研擬處…
…銀行及信用合作社之員工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規定 辦理。 二、農會信用部之員工依農會人事管理辦法辦理,漁會信用部之員工依漁 會人事管理辦法辦理。薪點最低核發標準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 辦理。 依前項規定辦理結算之退休金及資遣費,其準備金提撥不足者,由本基金 補足後,得委託承受機構或其他金融機構代為發放。 農、漁會信用部由農業金融中央主管機關依農業…
…容處所依其可供動物活動區域面積,以每隻動物提供五平方公尺計算之可飼養數量。 三、獸醫:指收容所依法任用之公職獸醫師及聘僱之獸醫師(佐)。 四、工作人員:指收容所內執行動物飼養照顧、環境管理及其他行政工作之人員,不含主管。
…習等活動,其方式如下 : 一、全時進修:經本部薦送國防部核准於一定期間內,以帶職帶薪方式赴 國內、外大學校院及軍事校院從事與職務有關進修。 二、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經本部及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於一定期 間內,在不影響公務推展與進行,並符合任職學校進修員額規定之情 形下,參加國內學士以上學位進修,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 限。 三、公餘時間進修:…
檢舉人於委託書違規案件未經主管機關發覺前,向主管機關檢舉,經行政處分確定者,給與檢舉獎金(以下簡稱獎金)。
本辦法獎金核發程序如下: 一、檢舉人向主管機關提供第二條所列案件之違法事實資料因而查獲者,經行政處分確定後,給與檢舉人獎金。 二、檢舉獎金經審核後,主管機關應即通知檢舉人具領。如檢舉人死亡者,由其繼承人依民法相關規定具領。
閱覽、抄錄或攝影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簡稱本局)持有或保管本法第三條之政府資訊,每二小時收取費用新臺幣二十元;不足二小時,以二小時計算。
未依組織法令設立之機關,不得編列預算。 中央政府總預算機關單位之分級,區分為主管機關、單位預算及單位預算 之分預算三級。 前項各級機關單位分級表,由行政院主計處 (以下簡稱主計處) 定之。 總預算案所列機關單位,其名稱於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前變更者,由行 政院配合修正之。
主計處應依據行政院訂定之本年度施政方針,擬訂預算籌編原則,陳報行 政院核定後,分行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
行政院為籌編本年度總預算,得組設行政院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 (以 下簡稱審核會議) 。 前項審核會議組設要點,由行政院定之。
主計處於籌編本年度總預算時,應以行政院核定九十六至九十九年度中程 歲出概算額度及中程資源分配方針為基礎,依據最新經濟情勢,辦理全國 總資源供需估測與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並邀集有關機關會商研擬本年度歲 出預算案之額度分配情形、九十七至一百年度中程資源分配方針,經提報 審核會議議定後,由行政院分行各主管機關據以辦理本年度與以後年度計 畫及預算之編報審議作業。
…計畫及中程施政計畫, 妥為辦理相關計畫之規劃與編報作業,以達成政府整體施政目標,其中屬 下列各項計畫範圍者,應分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公共建設計畫,應依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送行政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以下簡稱經建會) 。 二、科技發展計畫,應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送行政 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以下簡稱國科會) 。 三、重要社會發展計畫,…
各主管機關應依行政院訂定之本年度施政方針及中程施政計畫,擬定本年 度施政計畫。 前項年度施政計畫之擬定,應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編審辦法 之規定辦理。
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入概算時,應參照主計處與財政部會商確定之歲入滾推 原則,並衡酌以前年度及九十五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情形,考量各項發展因 素,力求詳實編列,並明列計算數據。 前項歲入概算,應按規定時間送行政院,並另以一份送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