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區域內學術研究採集申請之核發及管理。 五、本區域內保育觀測研究站之管理與科研基地之建置及研究資料之科普化推廣。 六、研究採集計畫人員進入生態保護區申請之許可及執行。 七、本區域內生物性災害或違法盜採、盜獵、盜伐毀損自然資源與人文資源行為之處理復舊及監督。 八、參與國際保育組織與相關交流活動之規劃及推動。 九、其他有關保育研究事項。
…、本處保育研究圖書期刊資料之建立管理。 六、本區域內保育觀測研究站之管理與科研基地之建置及研究資料之科普化推廣。 七、研究採集計畫人員進入生態保護區申請之許可及執行。 八、本區域內生物性災害或違法盜採、盜獵、盜伐毀損自然資源與人文資源行為之處理復舊及監督。 九、參與國際保育組織與相關交流活動之規劃及推動。 十、其他有關保育研究事項。
…、本處保育研究圖書期刊資料之建立管理。 六、本區域內保育觀測研究站之管理、科研基地之建置及研究資料之科普化推廣。 七、研究採集計畫人員進入生態保護區申請之許可及執行。 八、本區域內生物性災害或違法盜採、盜獵、盜伐毀損自然資源與人文資源行為之處理復舊及監督。 九、參與國際保育組織與相關交流活動之規劃及推動。 十、其他有關保育研究事項。
…發及管理。 五、進入生態保護區申請之許可及執行。 六、本處保育研究圖書期刊資料之建立管理。 七、本區域內生態環境之評估、檢覈與科研基地之建置及研究資料之科普化推廣。 八、本區域內生物性災害或違法盜採、盜獵、盜伐毀損自然資源與人文資源行為之處理復舊及監督。 九、參與國際保育組織與相關交流活動之規劃及推動。 十、其他有關保育研究事項。
…種棲地保育或復育計畫之執行。 四、本區域內學術研究採集申請之核發與管理及保育研究圖書期刊資料之建立管理。 五、本區域內環境監測、科研基地之建置及研究資料之科普化推廣。 六、本區域內生物性災害或違法盜採、盜獵、盜伐毀損自然資源與人文資源行為之處理復舊及監督。 七、參與國際保育組織與相關交流活動之規劃及推動。 八、本區域內解說系統、解說人員專業訓練與環境教育計畫之規劃、研究、執行、推廣及傳媒…
…前條第二款處罰經執行或繳納完畢或執行時效屆滿;或有前條第二款第五目或第六目行為,其情可憫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 六、前條第三款至第五款之行為終了或完成後三年內,未再有前條所列行為。 七、前條第六款違法情事,罰鍰經繳納完畢、執行時效屆滿或依法免予處罰逾三年。 前條第六款行為構成犯罪,或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刑法傷害罪章之罪,受緩起訴處分、緩刑或罰金判決確定者,於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發生後逾三年,始…
與會人員認為主持人於說明會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處理違法或不當者,得即時聲明異議。 主持人認為異議有理由者,應即撤銷原處理;認為無理由者,應即駁回異議。
…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暨同業利潤標準之各業所得額標準;未能於限期內提供或經主管機關認定提供資料不完整者,得適用同業利潤標準所屬行業淨利率。該年度所得額標準或同業利潤標準尚未公告時,以前一年度為準。 七、違法排洩或處理數量:所得利益計算期間,因違反本法義務行為之廢(污)水、油、廢棄物、有害物質或其他污染物質之排洩量、海洋棄置量或海上焚化量總和。 八、總排洩或處理數量:所得利益計算期間之廢(污)水、油、…
積極利益之產生與排洩或處理數量有關者,得以下列方式分別計算後,取其平均值認定之: 一、積極利益=營業淨利(元)x違法排洩或處理數量/總排洩或處理數量。 二、積極利益=營業收入(元)x營業淨利率x違法排洩或處理數量/總排洩或處理數量。 積極利益之產生與排洩或處理數量無關者,得以他人與違反本法義務行為人間之契約內容或其他佐證資料,推估所獲經濟利益。
…成本之計算,以相關支出總成本計算。 違反本法義務行為人已改善、補正其應支出者,前二項消極利益之計算,僅計算其因遲延支出所獲利息之所得利益。 前條第三款經常性支出成本,與排洩或處理數量有關者,得以違法排洩或處理數量計算,其計算公式如下: 經常性支出成本(元)=違法排洩或處理數量x單位排洩或處理數量處理成本+其他年支出費用 前項單位排洩或處理數量處理成本,指處理每單位排洩或處理數量所應支出之電…
…務,並不予回任教師,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育人員。 公立學校校長有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三款性別事件情形者,經主管機關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後,予以解除職務,並不予回任教師,且依其違法情節輕重,終身或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育人員。 公立學校校長,經主管機關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第二條第二項所定性別事件情形者,由主管機關予以改任其他職務或為其他適當處理。
公立學校校長有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三款非性別事件情形者,主管機關於校長事件審議會審議通過後,予以解除職務,並不予回任教師,且依其違法情節輕重,終身或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育人員。
校長對主管機關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依法得依下列途徑救濟: 一、準用教師申訴相關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二、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校長申訴之程序分直轄市、縣(市)及中央二級。 校長對於直轄市…
本小組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本部予以解聘(派): 一、違反前條保密義務。 二、有事實足認其行為有損本小組名譽。 三、有其他違法行為。
…合附件七清晰辨識規定。 六、固體再生燃料銷售對象不符合規定。 七、規避、妨礙、拒絕配合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運作之查核,或拒絕提供再利用運作有關資料及說明。 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再利用行為相關之違法情形。
總統府(以下簡稱本府)現役軍人對於本府各業務承辦單位(以下簡稱權責單位)所為下列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向本府權責單位提起申訴: 一、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或第二項復審事件以外之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 二、檢束、人事晉任或遷調之行政處分。 喪失現役軍人身分後,接獲前項各款行政…
主管機關依本法執行違法行為之取締、蒐證等事項,得協請海岸巡防機關、警察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
海洋保育講習課程之內容包括我國海洋環境介紹、海洋保育法令、海洋庇護區管制事項、違法案例及其他海洋保育教材,並應包含原住民族知識及原住民族傳統之生物多樣性知識。 前項課程講師,由處分機關人員或所聘請之海洋保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擔任。
協助取締或舉發之案件經裁處確定,其罰鍰金額達新臺幣一萬元以上者,主管機關得以罰鍰金額之百分之十為核定獎金之上限。 協助取締者或舉發人屬違法行為人之受僱人或利害關係人,主管機關得以罰鍰金額之百分之三十為核定獎金之上限。 協助取締或舉發之案件經裁處罰鍰確定者,主管機關應於三十日內核定獎金,並以書面通知受獎人。 主管機關發給獎金時,應請受獎人提供足資證明身分之相關文件。
軍訓教官對於本部、國教署、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聯絡處及服務學校(以下併稱權責機關)所為下列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向權責機關提起申訴: 一、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或第二項復審事件以外之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 二、人事晉任或遷調之行政處分。 軍訓教官於喪失現役軍人身分後,接獲前項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者,亦得提起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