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 五、第四條各款情形之一。 前項所稱扣考,指扣留報考人之試題、試卷與其他試務機關提供之應試物品、終止其應試用電腦系統或取消其應試資格與序位,並禁止其繼續應試;所稱不予計分,指違規報考人已應試科目不予計算成績。
公路監理機關或其委託之回收處理業收受移送之沒入車輛或物品時,應逐筆登記並開具收據,其屬車輛者應過磅並拍照存證交付移送機關。移送機關須併同違規單之移送聯,移送管轄之處罰機關處理。代保管之沒入車輛或物品,並應集中妥為保管,且不得擅自使用更換或毀損。 前項登記清冊如附件二。 警察機關依法取締沒入之車輛移送公路監理機關或其委託之回收處理業處…
該管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沒入車輛或物品之違規案件,均應於規定限期內裁決,並於裁決確定後三個月內公開拍賣之,其不適合公開拍賣或公開拍賣無人應買者銷毀之。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項規定沒入並經裁決確定後公開拍賣之車輛,不得再行申領牌照。 前項情形…
…港。 六、指派本國籍人員辦理暫置區域原船暫置大陸船員之暫置、緊急避難或外出就醫等期間之生活輔導及管理。 七、不得使其所僱用之大陸船員於其他漁船工作。 八、所僱大陸船員發生犯罪、脫逃、鬥毆或重大違規案件時,通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海岸巡防機關及警察機關。 九、協尋脫逃行蹤不明之大陸船員。 十、發現大陸船員疑似罹患法定傳染病時,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於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當地衛生主管…
…後,應將受託接駁、送返之大陸船員名冊副知當地海岸巡防機關。 仲介機構得以客船、飛機或專車從事第一項大陸船員之接駁,接駁期間應指派專人陪同大陸船員並負管理之責任;如有違反,致生大陸船員脫逃或其他重大違規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於一年以內不受理仲介機構僱用大陸船員及進入境內水域許可之申請,或廢止仲介機構之許可。 大陸船員於前項接駁期間,擅自離開接駁之客船、飛機、專車,不服管理或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五項…
…由仲介機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發給之識別證影本,向新僱用漁船船主之漁船船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第一項接駁期間,仲介機構應負之管理責任、違規之處理方式與大陸船員違規之處理方式,準用前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 七、每月月底將當月醫療機構派員赴岸置處所實施醫療服務及大陸船員緊急就醫情形,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 八、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海岸巡防機關及警察機關通報大陸船員犯罪、脫逃、鬥毆或重大違規案件。 九、配合主管機關辦理有關大陸船員講習訓練事宜。 十、發現大陸船員疑似罹患法定傳染病時,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於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
主管機關得考量經營者有無違規案件與異常事件及大修作業運作情形等,評估其運轉安全實績,同意由經營者自行管制核能機組大修後之初次臨界。 經營者依前項規定自行管制者,應於機組臨界前,備妥前條之大修作業品質報告及稽查報告,以供主管機關查核。
主管機關得考量經營者有無違規案件與異常事件及汽輪發電機運作情形等,評估其運轉安全實績,同意由經營者自行管制核能機組大修後之初次併聯。 經營者依前項規定自行管制者,應於機組併聯前,備妥前條之大修作業品質報告及稽查報告,以供主管機關查核。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標準檢驗局應廢止其認可: 一、申請廢止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者。 二、商品經公告廢止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者。 三、相關證照或文件經當地國主管機關或標準檢驗局認定機構撤銷、註銷或廢止者。 四、管理及檢驗制度商品因瑕疵造成消費者重大傷害或危害公共安全者。 五、其他重大違規或虛偽不實情形者。
…告之填報。 十九、加工、重整、包裝、加註或更正標記、箱號作業。 二十、看樣、取樣及公證作業。 二十一、空貨櫃進出之檢查。 二十二、貨物通關、帳務處理及貨物控管之電腦資料儲存作業。 二十三、違規、違章或異常案件之報告。 二十四、遵守產地標示規範。 二十五、跨區貨櫃(物)移運以自由港區專用運貨工具(專用車隊)或保稅運貨工具載運之處理。 二十六、依本辦法或其他法規規定設置監控系統,其監控…
…、風災、火災或其他天然災害而致損毀者。 (九)存倉貨物查核或盤點,發現與帳面結存數不符者。 (十)發現貨物原產地標示明顯不符者。 (十一)發現監控系統或監控錄影檔案存檔異常者。 (十二)其他違規、違章及異常情形。
外國經紀人機構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最近三年具有健全業務經營績效及安全財務能力者。 二、最近三年無重大違規遭受處罰紀錄,經其本國主管機關證明者。
…面聲明。 十、預定分公司經理人之身分證明及符合第十三條所定董事長資格條件之證明。 十一、最近三年度經其本國認可之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 十二、其本國主管機關出具最近三年無重大違規受罰紀錄之證明文件。 十三、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前項第六款營業計畫書至少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經營業務之理念及忠實義務之執行方式。 二、經營業務之範圍。 三、業務發展計畫。 …
外國公證人機構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最近三年具有健全業務經營績效及安全財務能力者。 二、最近三年無重大違規遭受處罰紀錄,經其本國主管機關證明者。
…事之書面聲明。 十、預定分公司經理人之身分證明及符合第十一條所定資格條件之證明。 十一、最近三年度經其本國認可之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 十二、其本國主管機關出具最近三年無重大違規受罰紀錄之證明文件。 十三、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前項各類書件,若受限於本國法令未能提供者,應檢附相當文件。 前二項書件,依特別情事不能以中文出具或記載者,須附具其中文譯本;各項文件…
監場人員在試場及試場附近,發現應檢人有意圖滋事、妨礙試場安寧、擾亂檢定秩序或違規情事者,應立即告知及制止,並依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處理。 應檢人有前項所定情事,經勸導不聽者,監場人員應報請測試辦理單位處理;其情節重大者,應由測試辦理單位報請轄區警察機關處理。
術科測試應檢人應遵守監評或監場人員現場講解之規定事項。 監評或監場人員在試場及試場附近,發現應檢人有意圖滋事、妨礙試場安寧、擾亂檢定秩序或違規情事者,應立即告知及制止,並依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應檢人有前項所定情事,經勸導不聽者,監評或監場人員應報請術科測試辦理單位處理;其情節重大者,應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報請轄區警察機關處理。
…核轉及物資、沉船打撈作業申請之核准事項。 三、港區災害事故預防、通報、協調及處理事項。 四、港灣通報及船岸通訊事項。 五、氣象、海象及水文資料接收傳送事項。 六、船席指定、調配管理及違規事故處理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港務業務應設信號臺(話務臺),置臺長一人,由經指派擔任業務之人員兼任之。
…核轉及物資、沉船打撈作業申請之核准事項。 三、港區災害事故預防、通報、協調及處理事項。 四、港灣通報及船岸通訊事項。 五、氣象、海象及水文資料接收傳送事項。 六、船席指定、調配管理及違規事故處理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港務業務應設信號臺(話務臺),置臺長一人,由經指派擔任業務之人員兼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