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審人住居於香港或澳門者,其在途期間三十七日。
復審人住居於國外者,其在途期間如下表: ┌───────┬────┐ │復審人住居地區│在途期間│ ├───────┼────┤ │ 亞洲 │三十七日│ ├───────┼────┤ │ 澳洲 │四十四日│ ├───────┼────┤ │ 美洲 │四十四日│ ├───────┼────┤ │ 歐…
本辦法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一百零四年四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應於開班後七日內,將下列保險文件送航政機關備查,屆期未送備查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停止其辦理開班三個月: 一、學科訓練期間訓練場地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或為學員投保之傷害保險。 二、實作訓練期間為學員…
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七日前已持有臺灣省政府或福建省政府核發之動力小船駕駛證者,得檢具符合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文件,換發自用或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將開戶日期、戶名及帳號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金融機構、專戶戶名或帳號有異動時,本設施經營者應於一個月內,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之條文施行前已開設之管理費專戶,應於修正施行後一個月內變更為第一項之日常支出專戶,或將該專戶金額轉存至新設之日常支出專戶,並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應存入日常支出專戶之款項如下: 一、本設施經營者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之條文施行前,於其他金融機構所開設之管理費專戶款項及應收取、已收取尚未存入專戶之款項。 二、本設施經營者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之條文施行後所收取管理費之百分之六十…
本辦法自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之條文施行之日施行。
進出金門、馬祖地區之犬、貓,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申請檢查: 一、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且所載之注射時間距檢查日,不得超過一年;首次注射者,注射時間距檢查日應滿七日。 二、寵物登記證明文件,且所載之寵物登記時間距檢查日,應滿三十日。但首次狂犬病預防注射時間距檢查日滿三十日者,不受寵物登記應滿日數之限制。 前項之檢查,由犬、貓之所有人或管理人向出發港、站設有…
…覺原檢附書件內容有虛偽不實情事,且情節重大。 四、有停業、解散或破產情事。 五、其他事實足認有礙業務健全經營或未能符合金融政策要求之虞。 銀行業經依前項規定廢止或撤銷許可者,應於接獲處分之日起七日內繳回指定證書或許可函;逾期未繳回者,由本行註銷之。 銀行業經本行或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間內停辦或停止申辦外匯業務,於停止期間尚未屆滿或未提報適當之具體改善措施,或提報之改善措施未獲本行或主管機關…
本獎章之頒獎,採公開儀式,並依下列方式為之: 一、國內得獎人與國外得獎人,於同一典禮頒發獎章。 二、國外得獎人,由本會邀請本人及眷屬一人於國慶期間來臺受獎,其停留期間以七日為原則。 三、國外得獎人,未克來臺受獎者,得由當地或鄰近我國駐外機構最高代表代頒獎章。 四、受獎人死亡者,本獎章得追頒之。
公私場所申請試車時,應將試車計畫登載於中央主管機關所指定之公開網站,供利害關係人或公益團體於試車計畫公開後七日內表示意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後,得於前條試車計畫公開後三日內,送專家學者於七日內完成試車計畫書面審查,並於審查完畢後三日內,將專家學者審查意見提供公私場所,同時通知於七日內繳納審查費。 公私場所應於收到前項審查意見翌日起七日內,完成專家學者意見之詳實說明文件,併同前條利害關係人或公益團體意見之回應說明,提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作為審查之參考。
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應於受理前條資訊保密申請翌日起,七日內完成申請資料完整性審查並通知公私場所繳納資訊保密審查費。 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應自公私場所完成繳費翌日起十五日內作成資訊保密申請准駁之決定,經審查申請文件有欠缺、錯誤或內容不明確者,應即通知…
…源操作許可證之核定內容。 二、主要原(物)料及燃料使用量無法達申請之百分之八十以上者,應以試車檢測時之實際操作條件之一.二倍,作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核定內容。 公私場所應於執行前項試車檢測前七日,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至現場監督公私場所進行第一項試車檢測作業。
…場查驗。 經主管機關查驗,認為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仍未完成改善者,主管機關 應告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儘速完成改善,並於改善後檢具證明文件, 報請查驗。主管機關自收受改善、補正證明文件之翌日起七日內查驗。事 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未主動檢具證明文件者,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七日查驗 一次。
…承租人應負擔之其他相關費用。 七、申請書表銷售方式及地點。 八、申請案件送交方式及受理機關。 九、受理申請之起訖日期。 十、先租後售相關規定。 十一、其他有關事項。 前項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七日,並刊登當地新聞紙三日以上。
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辦理救濟性住宅時,應公告之,其公告事項如下: 一、申請資格。 二、救濟性住宅之坐落地點、建築物類型、樓層、戶數及每戶面積。 三、申請人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四、申請書表提供方式及地點。 五、申請案件送交方式及受理機關。 六、其他有關事項。 前項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七日,並刊登當地新聞紙三日以上。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受理本辦法各項申 請,其審查期間依下列規定: 一、應檢具文件有欠缺或不合規定者,應於收件之日起七日內通知限期補 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二、應檢具之文件齊備者,應於二十一日內完成審查。 三、各項補正日數不算入審查期間內,且總補正日數不得超過四十二日。 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