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第 5 條訂 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第 5 條訂 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第 5 條訂 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第 5 條訂 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第 5 條訂 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第 5 條訂 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矯正學校組織準則第 9 條 訂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矯正學校組織準則第 9 條 訂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組織準則第 5 條訂 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組織準則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 二月十一日廢止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組織準則第 5 條訂 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組織準則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 二月十一日廢止
…項換發之設立許可證書,應記載事項及其格式如附件。 托兒所及幼稚園與托嬰中心之托兒所部分改制為幼兒園後,其核定招收總 人數,應為依托兒所及幼稚園原適用之法規計算後之人數。 本法施行前,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或修正前之兒童及少年福 利法許可,兼辦課後托育業務之托兒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 第二項換發之設立許可證書,載明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業務。 本法施行前,已依兒童…
幼兒園如發生安全、意外及災害等事件,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通報。 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知悉服務之幼兒園發生疑似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
…、幼稚園或經政府許可設立、核准立案之私立托兒所、幼稚園,已依本法改制為幼兒園者。 二、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依建築法取得 F3 使用類組(托兒所或幼稚園)之建造執照、使用執照,或已依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取得籌設許可之托兒所,或依幼稚教育法規定取得籌設許可之幼稚園,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依取得或籌設時之設施設備規定申請幼兒園設立許可者。 前項幼兒園或其…
…總後之播出時間長度(包含廣告部分)為三百分鐘以內。 (三)教育文化節目獎:指以教育、藝術、文化為內容之節目。 (四)科學節目獎:指提供科學或科技相關知識,以提升觀眾科學素養之節目。 (五)兒童少年節目獎:指針對兒童或少年製播之節目。 (六)行腳節目獎:指藉由主持人親身探訪,介紹在地采風、休閒旅遊、美食等內容之全外景節目。 (七)綜藝節目獎:指形式內容以娛樂觀眾為主要目的之節目。 (八)…
報名、參賽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節目獎者,應遵守下列事項,違反者,不受理其報名: 一、報名教育文化節目獎及科學節目獎者,應至少公開播送三集;報名兒童少年節目獎、行腳節目獎、綜藝節目獎及綜合節目獎者,應至少公開播送八集。集數之計算,以一百年六月一日至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間首次公開播送之集數為準。 二、報名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獎及動畫節目獎者,應以…
報名、參賽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個人獎者,應遵守下列事項,違反者,不受理其報名: 一、參賽個人獎之節目,除戲劇節目及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外,教育文化節目及科學節目應至少公開播送三集,兒童少年節目、行腳節目、綜藝節目及綜合節目應至少公開播送八集。集數之計算,以一百年六月一日至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間首次公開播送之集數為準。 二、報名戲劇節目導演獎及戲劇節目編劇獎者,應以自選之二集節目參…
…音樂、歌曲為內容之節目。 (二)非流行音樂節目獎:指以中外非通俗音樂、歌曲為內容之節目。 (三)教育文化節目獎:指以文化、教育為內容之節目。 (四)兒童節目獎:指針對兒童製播之節目。 (五)少年節目獎:指針對少年製播之節目。 (六)社會關懷節目獎:指以關懷社會群眾、促進社會整體福祉為內容之節目。 (七)藝術文化節目獎:指以傳揚、提升藝術文化欣賞、表演為內容之節目。 (八)綜合節目獎:…
…此限: 一、於申請前三年內曾任辦理家事事件之法官。 二、續聘或現已受他法院聘任為家事調解委員。 前項聘任前之專業訓練課程,應包括關於家事相關法令、家庭動力與衝突處理、社會正義與弱勢保護(含兒童少年保護、性別平權、新移民與多元文化等)、家庭暴力處理、家事調解倫理及案例演練等核心能力專業訓練課程。 家事調解委員如具備前二項課程所指專業能力者,得向司法院申請抵免該項訓練或部分時數,並提出相關書面…
家事調解委員行調解時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含家庭內性侵害)情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各款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情形之一者,應妥適處理並依規定通報權責機關。
司法院及各級法院得定期辦理包括家事相關法令、家庭動力與衝突處理、社會正義與弱勢保護(含兒童少年保護、性別平權、新移民與多元文化等)、家庭暴力處理、兒少身心發展知識、與兒少工作之技能、身心障礙者之特質、與身心障礙者工作之技能、程序監理人倫理規範及其他與程序監理人專業相關之訓練課程、講習、(個案)研討、座談或其他類似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