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驗檢驗管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車輛檢驗業務及管理。 二、逾期檢驗車輛違規舉發。 三、委託代檢廠業務督導管理。 四、駕駛人考驗、發證。 五、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六、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督導管理。 七、其他有關考驗檢驗管理事項。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汽、機車檢驗及代檢廠督導管理。 二、汽、機車駕駛人執照及技工執照考驗、核發、管理、駕駛人違規講習 及駕訓班之督導管理。 三、汽、機車牌照管理、車輛編管及運用。 四、監理規費、稽徵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交通安全稽查及宣導、強制汽 車責任保險法及違規裁罰、金馬地區汽車運輸業督導管理。 五、其他有關各項公路監理事項。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汽、機車檢驗及代檢廠督導管理。 二、汽、機車駕駛人執照及技工執照考驗、核發、管理、駕駛人違規講習 及駕訓班之督導管理。 三、汽、機車牌照管理、車輛編管及運用。 四、監理規費、稽徵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交通安全稽查及宣導、強制汽 車責任保險法及違規裁罰業務。 五、其他有關各項公路監理事項。
…,經施以三個月以上之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業務及管理訓練者,視同符合規定,惟其員額不得逾稽核人員總員額之二分之一。 符合前項稽核人員資格者,最近三年內應無記過以上之不良紀錄。但其因同仁違規或違法所致之連帶處分,已功過相抵者,不在此限。
…為對各單位獎懲及績效考核之重要項目。 內部稽核報告應交付各監察人(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查閱。另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將上年度內部稽核所見異常缺失,併同改善辦理情形彙送主管機關。但查核發現重大違規或重大異常事項者,應於查核結束日起一個月內將內部稽核報告函送主管機關。
…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一、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危險事故、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傷病。 二、於辦公場所、公差期間或因辦公、公差往返途中,發生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但因本行職員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以致傷病者,不適用之。 三、於執行職務期間、辦公場所或因辦公、公差往返途中,猝發疾病,以致傷病。 四、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傷病。 前項各款因公傷病或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因公撫卹事由及其…
…致死亡。 二、於辦公場所,或奉派公差(出)執行前款以外之任務時,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死亡。 前條第二款第一目與第二目及前項第二款之死亡,係因本行職員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而發生意外事故所致者,依第三十八條規定給卹。
幼童專用車之駕駛人,除不得有本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各款所定情事外,並應同時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年齡六十五歲以下。 二、具職業駕駛執照。 三、最近二年內無違規記點及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駛人者,不在此限。
…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但書規定情形者外,未於型式認可書之有效期間內申請取得個別認可。 九、規避、妨礙或拒絕登錄機構之查核。 十、依第十條第三項規定實施後續工廠檢查之複查仍未改善完成者。 十一、其他違規情節重大事項。 前項對登錄機構廢止認可有異議者,得於收受書面次日起十日內檢附佐證資料,向原登錄機構提出申訴,並以一次為限;原登錄機構應以書面告知處理結果。
…。 四、與取得認可之業者簽訂契約。 五、依規定對認可品辦理產品產製廠(場)抽樣或市場購樣試驗。 六、對取得認可卻未持續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準者,限期改善或終止認可。 七、認可案件之異議、違規使用或仿冒事項之處理。 八、訂定第四條第二項第五款及第十款所定認可作業規定、標準作業程序與收費項目及費額,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時,亦同。 九、其他與認可有關之業務。
…財務等相關資料有登載不實之情事,情節重大。 八、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於暫停業務期間辦理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或第四款之認可業務。 九、五年內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條之一或第二十一條規定,記違規點數累計達五點以上。但經廢止登錄後重新申請登錄者,其違規點數自登錄後重新起算。 十、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法令情節重大。 前項第九款所定五年,自最近一次違規記點處分送達登錄機構之日回溯計算。
登錄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未依限申請變更並換發登錄證書。 二、違反第九條規定,未依限將人員異動情形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三、違反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未依限將實驗室遷移計畫書報請中央…
登錄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記違規點數二點,暫停其全部或部分認可業務類別及品目三個月,並限期改善;經暫停期滿仍未改善完成者,得再次暫停之,並記違規點數二點: 一、未依登錄證書之認可業務類別及品目執行業務。 二、因專任技術員更迭、…
…四、機場安全協調會報之規劃及執行。 五、機場公務借證、記者工作證等案件之審核、登查、安全查核、規劃及督導。 六、機場工作人員申辦各類工作證之審核、安全查核、臨時通行證之審核、安全查核、發放及相關違規查處事項。 七、國會事務協調聯繫及禮遇接待服務。 八、媒體記者聯繫與新聞報導等輿情之反映通報及警友會相關業務。 九、院長、部長、署長、局長等電子信件分辦、綜簽及回復。 十、其他有關保防、公關…
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延長改善期限所提報之具體改善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場所名稱及原據以處罰並限期改善之違規事實。 二、申請延長之事由及日數。 三、改善目標、改善時程及進度、具體改善措施及其相關證明文件。 四、改善期間所採取之措施。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前項申請,由場所當地主管機關受…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於公告場所改善期間,未進行室內空氣污染物改善及控管,經主管機關認定其違規行為更形惡化者,按其違規行為,依本準則按次處罰。
菸酒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菸酒管理法規之訂定、修正及解釋之研議。 二、進口酒類之查驗。 三、菸酒涉外事務及綜合性國際經貿事務之研議。 四、菸酒製造業與進口業執照之核發、換發及違規裁罰之擬議。 五、優質酒類認證制度之推行及業者之輔導。 六、菸酒查緝之規劃、督導及協調。 七、其他有關菸酒管理事項。
學生交通車之駕駛人,除不得有本法第八十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事項外,並應同時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年齡六十五歲以下。 二、具職業駕駛執照。 三、最近六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達四點以上,且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駛人者,不在此限。 符合下列規定者,第二類學生交通車駕駛人年齡得延至六十八歲,不受前項第一款之限制: 一、車輛為遊覽車,已依規…
…項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收回其貸款,貸款經辦機構已請領之利息差額補貼應繳還中央主管機關: 一、於貸款存續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自違法情事發生之日起視為違約: (一)有走私、偷渡及電、毒、炸魚違規情事。 (二)經撤銷漁業經營之核准或撤銷漁業證照。 二、貸款用途屬為變更現有漁船經營漁業種類,購買汰建資格者,借款人未於撥貸後二個月內補正變更後漁業執照。 三、依前項規定申貸資本支出貸款,借款…
競價程序進行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主管機關宣布暫停競價程序之進行,並視情形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一、發生不可抗力情事。 二、競價者有重大違規情事。 三、其他不宜繼續進行競價程序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