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人附掛線路施工時,電信機構得派員指導,並應於完工後予以檢驗, 施工中通知或完工後檢驗不合規定而不改善者,電信機構得解除其租桿合 約,租用人應即拆其附掛線路。
得標者所繳履行保證金,依下列規定分二階段發還之: 一、於系統架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完成其事業計畫書所定三年建設計畫之預定基地臺設置數量之百分之二十五(含)以上,並接裝電信機線設備竣工時,經主管機關審驗合格及依規定取得特許執照後,得申請退還履行保證金之二分之一,或申請通知保證銀行解除相當履行保證金二分之一之保證責任。 二、於系統架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完成其事業計畫書所定三年建設計…
裝載有第一類危險品,不得施行熔焊、打鉚釘及以電氣或其他產生火花或發熱之工程。 裝載有第二類至第八類之危險品或具有易燃性、能發出爆炸性氣體之船艙內及其鄰近場所,不得施行前項工程。 裝載第九類危險品之船舶或船艙,得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但施工前,應經該船船長確認不致引起爆炸或燃燒,施工時應派員持消防滅火器監視之。
於曾經裝載爆炸物、氧化劑、易燃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遇水或空氣能放出易燃氣體之易燃固體或物質等危險品之艙區內施工時,應先確認各該危險品之殘留物不致引起爆炸或火災。 於曾經裝載高壓氣體、腐蝕性物質、毒性物質、易燃液體、具有易燃性或能發生爆炸性氣體之船艙、艙區或槽櫃內施工、清掃或為其他作業時,應先實施氣體檢查,確認艙內無超過危險量之氣體。
公私事業機構與商港管理機關約定投資興建棧埠設施,未於約定期間內施 工者,得敘明理由向商港管理機關申請展延六個月,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 之事由仍不能依限施工時,得再申請展延六個月;未於約定期間內完工者 ,得敘明理由向商港管理機關申請展延六個月,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 由仍不能依限完工時,得再申請展延六個月,逾期未施工或完工者,商港 管理機關得終止契約。
…,航空器電台應以支配於此 用途之頻譜部分「中心頻率 (Center Frequency) 」發射,航用電 台頻率則應向「中心頻率」之兩側移位。 (二) 使用移位頻率單工時,航用電台頻率移位之大小,應以左列規定予 以限制: 1 其發射應限定支配頻譜部份。 2 航空器電台與航用電台相互間之發射干擾應減至最低限。 3…
…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九、使用遊覽車為交通工具者,應實施遊覽車逃生安全解說及示範,於每日行程出發前依交通部公路局訂定之檢查紀錄表執行,並應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有關租用遊覽車駕駛勤務工時及車輛使用之規定。 十、遊覽車以搭載所屬觀光團體旅客為限,沿途不得搭載其他旅客。 十一、應妥適安排旅遊行程,並揭露行程資訊內容。
…一)繼承。 (二)為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遺產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因被繼承人之贈與。 四、興建之農舍,應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其為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者,應於申報開工時檢附該設施依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取得之審定登記文件影本,並於安裝時,作成現場安裝紀錄。 五、農舍之放流水應符合放流水標準,並排入排水溝渠。放流水流經屬灌排系統或私有水體者,並應符合下列…
農會資遣勞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與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漁會資遣勞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與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繼續加保者,其投保薪資以被裁減資遣當時之投保薪資為準。 前項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規定。但部分工時被保險人,不得低於該分級表備註欄部分工時被保險人最低適用等級規定。 前二項投保薪資,於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或備註欄部分工時被保險人最低適用之等級有修正時,由保險人逕予調整。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所稱體格檢查,指於僱用勞工時,為識別勞工工作適性,考量其是否有不適合作業之疾病所實施之身體檢查。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所稱在職勞工應施行之健康檢查如下: 一、一般健康檢查:指雇主對在職勞工,為發現健康有無異常,以提供適當健康…
…理之: 一、信號標準應在適當明顯場所標示,並做成手冊使作業人員隨身攜帶。 二、對作業人員,應教導其規定之信號標準。 三、每一項作業均應有其特定之信號。 四、開始作業信號須已確認不致危及其他勞工時,方能為之。 五、使用手信號時,必須使各作業人員均能看到時,方能為之。 六、使用音號時,必須使各作業人員平均能清晰聽到時,方能為之。 七、信號手或信號指揮人員於從事指揮時,不得從事其他職務。 …
加工物、切削工具、模具等因截斷、切削、鍛造或本身缺損,於加工時有飛散物致危害勞工之虞者,雇主應於加工機械上設置護罩或護圍。但大尺寸工件等作業,應於適當位置設置護罩或護圍。
…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 二、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三、設計、施工圖說、簽章確認…
雇主對於橋梁工程採支撐先進工法、懸臂工法及以起重機從事節塊吊裝工法或全跨吊裝工法等方式施工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對於工作車之構築及拆除、節塊之構築,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事先就工作車及其支撐、懸吊及錨定系統,依預期之荷重、混凝土澆置方法及工作車推進時之移動荷重等因素,應由所僱…
雇主對於拆除模板後之部分結構物施工時,非經由專人之周詳設計、考慮,不得荷載超過設計規定之容許荷重;新澆置之樓板上繼續澆置其上層樓板之混凝土時,應充分考慮該新置樓板之受力荷重。
…管等管線,其使用應採取特別安全措施。 六、具有危險性之拆除作業區,應設置圍柵或標示,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拆除範圍內。 七、在鄰近通道之人員保護設施完成前,不得進行拆除工程。 雇主對於修繕作業,施工時須鑿開或鑽入構造物者,應比照前項拆除規定辦理。
雇主僱用勞工時,除應依附表九所定之檢查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外,另應按其作業類別,依附表十所定之檢查項目實施特殊體格檢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實施前項所定一般體格檢查: 一、非繼續性之臨時性或短期性工作,其…
…防器材、測定儀器處於正常備用狀態。 (四)應督導切實檢查吊桿、吊索,使處於正常狀態。 (五)不得將大量乙炔與氧氣儲存,並應確知氧氣、乙炔存量、位置及使用情形,如採集合供應之乙炔時,則每日開(收)工時應指派專人檢查乙炔分支開關。 (六)應督導作業勞工佩戴個人防護具。 (七)應嚴格限制非作業人員進入解體現場。 (八)施工期間應留駐現場。 (九)有可燃性氣體存在之場所,應督導隨時測定可燃性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