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假外出未滿一日或逾假一日以上未滿二日。 十三、閱覽違禁書刊、影片。 十四、校外騎乘機車不戴安全帽。 十五、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因而肇事,情節重大。 十六、擅自留宿外人。 十七、值勤未到或擅離職守。 十八、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十九、違反網路使用規範,非屬第十一條第十七款或第十八款情形,情節重大。 二十、在校內飲酒。 二十一、以跟蹤、電子郵件或其他方法干擾他人日常生活,情節重大。 …
…未滿三日。 十一、不聽指揮,致槍枝走火,尚未傷人。 十二、遺失彈藥或槍械,情節輕微。 十三、藉端要挾,不守法紀。 十四、違反校訓情節較重。 十五、無故出入不正當場所。 十六、值勤未到或擅離職守,致有不良後果。 十七、惡意侵入電腦網站破壞系統資料或發送郵件病毒危及電腦主機安全干擾他人電腦紀錄或管理。 十八、利用電腦網路或以其他方法販售、提供或教唆製造不法商品。 十九、侵犯他人智慧財…
新生註冊入學時,除應填具志願書 (如附件一) 述明志願從事警察工作及 絕對遵守本辦法之規定外,並應覓妥保證人,填具保證書 (如附件二) , 保證於服務年限內因個人意願離職者,應賠償其在學全部費用。
…列情事之一: 一、因執行職務中發生危險而受傷。 二、因出差遇險而受傷。 三、在辦公場所遭遇意外而受傷。 四、因戰事波及而受傷。 第六條之年資,自參加互助共濟之日起算,不滿一年者以一年計,如離職後再任者,以前已繳互助金之年月應予合併計算;第五款所稱住院比照公教人員生活津貼支給辦法所指定之醫院辦理。
員工自警察機關離職,其已繳之互助金,無論在參加互助期間已否領受補 助費或慰藉金,一律不予退還。
警察服裝使用人異動時,依左列規定處理: 一、限期服務警 (隊) 員服務期滿離職時,應繳還服務期間所領用之冬、 夏季警察制服、臂章、胸章、領章。 二、資遣、辭職、免 (撤) 職人員離職時,應繳還臂章及所領未逾使用年 限冬、夏季警察制服、胸章、領章。 三、…
警察人員服務證由本部警政署統一設計印製,每三年換發一次,其核發及 管理權責如下: 一、警政署署長服務證由本部填發,其所屬人員由該署自行核發管理。 二、各警察機關主官服務證,由其上一級警察機關填發,其所屬人員由各 該警察機關自行填發管理。 三、離職人員及換發時繳回之服務證,由各警察機關自行彙集銷燬,如有 未能彙燬者,應將處理情形於發證名冊內註明備查。
離職人員應將服務證繳銷,違者以移交不清論處。遺失或不能收回之服務 證,發證機關應分函各警察機關,如發現有人持用,予以扣繳法辦。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不聽訓誡或肆意批評長官者。 二、考試時違反考試規則情節重大者。 三、行跡浮滑或酗酒滋事者。 四、捏造事實,或顛倒是非,矇報長官者。 五、性情乖張或行動粗暴屢誡不悛者。 六、值勤時擅離職守者。 七、奉行命令陽奉陰違者。 八、非假日或非經准假擅自離校八小時以上未滿二日或無正當理由逾假二 日以上未滿三日者。 九、有其他較嚴重之過失者。
服勤員警應穿著整齊制服,不得擅離職守或在勤睡覺、假眠,或有其他違反勤務紀律之情事。
…權限,加害人資料之增刪及修改應經中央警政主管機關之資料管理者審核。 二、系統使用者應妥善保存其帳號及密碼,不得供他人使用,並禁止二人以上使用同一帳號密碼。 三、系統使用者因業務調整、調職、停職或離職時,系統管理者應立即辦理異動事宜。 四、系統使用者至少每三個月應定期更換密碼一次,且密碼長度應至少八位,並具一定之複雜度;發覺有洩漏之虞時,應即時更換。
…職員勳獎章請領、獎懲及考績(成)事項。 五、教職員差假及勤惰管理事項。 六、待遇、福利、互助、退休、資遣、撫卹與醫療保險等辦理及審核事項。 七、教職員訓練、進修及研究獎助事項。 八、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提撥、核轉事項。 九、教職員工入出境核辦事項。 十、人事資料管理及有關證件核發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人事業務事項。
本辦法發布前經依有關法令進用之現職警佐待遇人員及各警察機關專案考核進用之特業警佐待遇人員,其離職前之勤務及人事管理事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海岸巡防機關及消防機關暫支領警佐待遇人員,其離職前之勤務及人事管理事項,由各該主管機關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所定媒合業務資料,包括下列表件: 一、職員名冊:應記載職員姓名、身分證明編號、性別、住址、電話、職稱及到職、離職日期。 二、各項收費之收據存根。 三、會計帳冊。 四、跨國(境)婚姻媒合狀況表。 五、書面契約。 六、其他經移民署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之應保存文件。
…(五)關於兼職、兼課之審核事項。 (六)關於軍職人員請任、晉任、晉支等事項。 (七)關於軍職人員智力測驗、軍職專長測驗及授予事項。 (八)關於本署暨所屬機關職員錄製作事項。 (九)關於在職、離職證明文件之核發事項。 (十)關於軍事法院案件通報及普通法院查詢資料等事項。 (十一)關於文職人員人事資料之管理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任免事項。 三、考核科: (一)關於平時考核、考績及獎…
主任監察員、監察員如有無故擅離職守或違法行為,經查明屬實者,除依法處理外,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立即免除其職務,另行派員接替。
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擅離職守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經查明屬實者,除依法處理外,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立即免除其職務,另行派員接替。
…。 二、合格證書正本。 三、第五條第二項第五款及第六款所定文件。 四、責任保險符合第五條第四項規定之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薪資扣繳憑證、薪資資料、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離職人員,亦同。
…解除責任者,應付懲戒,遇有上述情事,匿不呈報 者,從重懲戒。 七、會計人員解除或變更職務時,交代不清者,應依法懲處。因而致國庫 受損失者,並應負賠償責任。 八、會計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如須請假或出差,應呈請各機構首長,指派 人員代理,其期間不逾一個月者,得自行委託人員代理,但仍應先期 呈報,並連帶負責。 九、會計人員不得兼辦出納或經理財物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