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執行。 二、國道養護、改善工程及交通管理之執行。 三、國道植栽及景觀改善維護之執行。 四、國道災害應變、通報搶修及復建作業之執行。 五、國道路籍、路權之維護。 六、國道沿線兩側禁建、樹立違規廣告物之查報及處理。 七、路權範圍內之埋設管線費用審查、高架橋下土地使用及標租審查。 八、事故處理、交通管理之配合、協調及執行。 九、執行噪音防治、空氣污染及排放水管制之環境保護。 十、其他…
…辦業務之履約管理。 四、通行量之彙計分析;通行費帳務、逃欠費及金流之稽核管理。 五、收費業務年度概算之編審。 六、服務區營運管理作業規章訂修之研擬;服務區、加油站委外營運之管理及督導。 七、違規舉發作業、申訴、訴願、法院聲明異議、抗告及訴訟案件之處理。 八、規費強制執行標的之查證取得、憑證管理、統計結案數及金額分配簽結。 九、車(戶)籍資料查詢系統之介接管理及查詢費用之清算。 十、其…
…銷徵收、公地撥用、廢止撥用作業之規劃及申辦。 四、公共管線、橫交設施、立桿、布纜申請之設置及挖掘之許可;公路用地使用費之收取。 五、路權範圍內違章建築處理及占用排除之督導。 六、路權外禁限建與違規樹立廣告物之查報;禁限建範圍劃設之督導。 七、土地與建物產權、建物滅失及他項權利之塗銷相關登記及統計。 八、土地與建物稅籍之異動及稅賦繳納之督導。 九、路權內土地之出租或無償提供使用、變更非公…
…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認定為因公傷病。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因辦公、公差往返途中,發生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指在合理時間,以適當交通方法,於下列必經路線途中,非因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所生突發性之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 一、前往辦公場所上班或退勤之必經路線途中。 二、經機關指派執行一定之任務或代表機關參加活動,前往指定地點或返回辦公場所或居住處所間之必經路線途中。 前…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指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而駕車。 二、受吊扣駕駛執照期間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而駕車。 三、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違規闖紅燈。 四、闖越鐵路平交道。 …
…十三條第二項第四款第一目及第二目所稱執行任務往返途中,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猝發疾病,以致死亡,指在合理時間,以適當交通方法,前往辦公場所上班及退勤,或執行任務往返之必經路線途中,非因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所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突發性疾病,以致死亡。 前項所定意外或危險事故,比照第十九條規定認定;所定必經路線及其途中之認定,比照第二十條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辦理。 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四款第三目…
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三項所稱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比照第二十三條規定認定之。
…三、岸際、港口各項法令彙整與勤(業)務資料之統計、分析及運用。 四、傳染性疫病防處勤務之規劃、督導、執行及考核。 五、岸巡單位、勤務人力調整之規劃、督導、執行及協調。 六、沿近海漁業資源維護、違規取締案件管理與人民申請進出海岸管制區管理及安全維護之執行。 七、安全檢查勤務之規劃、督導、演訓及考核。 八、安檢裝備、系統之配置、管理、督導及考核。 九、其他有關檢管事項。
…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認定為因公傷病。 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因辦公、公差往返途中,發生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指在合理時間,以適當交通方法,於下列必經路線途中,非因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所生突發性之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 一、前往辦公場所上班或退勤之必經路線途中。 二、經服務學校指派執行一定之任務或代表服務學校參加活動,前往指定地點或返回辦公場所或居住處所間之必經路線途中…
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指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而駕車。 二、受吊扣駕駛執照期間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而駕車。 三、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違規闖紅燈。 四、闖越鐵路平交道。 …
…十三條第二項第四款第一目及第二目所稱執行任務往返途中,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猝發疾病,以致死亡,指在合理時間,以適當交通方法,前往辦公場所上班及退勤,或執行任務往返之必經路線途中,非因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所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突發性疾病,以致死亡。 前項所定意外或危險事故,比照第二十一條規定認定;所定必經路線及其途中之認定,比照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辦理。 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四款…
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三項所稱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比照第二十五條規定認定之。
…實習學生實習時之權利及義務。 三、實習同意書之內容。 四、實習計畫,包括實習內容、項目、方式、教育實習機構及請假或例假之規定。 五、教育實習起訖時間、輔導與成績評定項目及方式。 六、實習學生違規之議處、終止實習及實習成績疑義申復之處理程序。 七、實習指導教師、實習輔導教師或教學實習輔導員之資格、遴聘、職責及權利與義務。 八、教育實習機構應遵行之事項。 九、教育實習機構位於境外者,應包…
…車種之駕駛執照駕車或行駛農機。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或吊扣期間仍駕車或行駛農機。 五、未依規定領有農業機械使用證及農機號牌,而行駛農機於市區道路或公路。 六、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違規闖紅燈。 七、闖越鐵路平交道。 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他相類似之管制藥品駕駛車輛或行駛農機。 九、未依規定使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之路肩。 十、…
…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及聯絡方式。 二、被檢舉人之名稱、營業所在地或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料;如係法人者,其名稱、負責人姓名、營業所或事務所地址。 三、違反本條例之事實及具體證據資料:包括被檢舉違規行為、事實、時間及地點等之照片或錄影、廣告文宣、招攬文件、行程表、匯款單據及收款帳戶等。 檢舉案件不符前項規定,依其性質能補正者,得通知限期補正;不能補正或屆期未補正完成者,或同一案件,業經受理檢…
應考人通過資通安全職能評量者,由主管機關核發資安職能訓練證書。 應考人有舞弊或其他違規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主管機關應撤銷其證書。
…影響公共安全、環境衛生、環境安寧或破壞公物,經勸導改善而未改善。 六、經要求提供安全維護計畫、保險或其他安全措施,屆期未提供或未切實執行。 七、發生天災或不可抗力事件,或有發生之虞。 八、其他違規情事且情節重大。 前項情形,除第七款外,已繳納之維護費不予退還,維護管理機關並得沒收保證金。
…告指定地點者,不在此限。 五、曝曬衣物或其他物品。 六、任意植栽、放置私人物品或攜帶未加適當防護措施動物。 七、未依規定或通常方法使用公共空間或各項設施,或加以毀損。 八、未經許可駕駛車輛或違規停放。 九、未經許可而長期違規占用。 十、逾開放時間仍無故滯留。 十一、未經許可置放、張貼、懸掛看版、旗幟、布條、海報等文宣廣告。 十二、吸菸、酗酒、鬥毆滋事或攜帶危險物品致妨害公共安全或秩…
…依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檢修滅火器、標示設備或緊急照明燈消防安全設備,應填具前項檢修報告書。 前二項所定應檢修之消防安全設備,於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會勘通過之合法場所,為消防安全設備竣工圖說所載項目;於違規使用場所,為該場所現有之消防安全設備。 第一項檢修報告書所附各種設備檢查表應註明檢修項目之種別、容量及檢修使用設備器具之名稱、型式、檢驗或校準日期。有消防安全設備不符規定者,應清楚載明其不良狀況情…
前條第一項第六款監測成果加值應用分析,包含下列事項: 一、建立自然海岸線變遷趨勢。 二、提供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更新範圍參考。 三、輔助強化土地違規查處機制。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評估可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