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站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 一、自然資源之維護、保育及巡查。 二、文化資產或其他人文史蹟之維護管理。 三、遊憩服務、宣導解說及安全維護。 四、遊客服務中心與各項公共設施之清潔及維護管理。 五、各項急難救助之協助。 六、違反國家公園法、建築法事項之巡查勸導、違規通報及相關會勘。 七、其他有關轄區內之管理事項。
管理站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 一、自然資源之維護、保育及巡查。 二、文化資產或其他人文史蹟之維護管理。 三、遊憩服務、宣導解說及安全維護。 四、遊客服務站與各項公共設施之清潔及維護管理。 五、各項急難救助之協助。 六、違反國家公園法、建築法事項之巡查勸導、違規通報及相關會勘。 七、其他有關轄區內之管理事項。
管理站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 一、自然資源之維護、保育及巡查。 二、文化資產或其他人文史蹟之維護管理。 三、遊憩服務、宣導解說及安全維護。 四、遊客中心與各項公共設施之清潔及維護管理。 五、各項急難救助之協助。 六、違章建築之查報。 七、違反國家公園法、建築法事項之巡查勸導、違規通報及相關會勘。 八、其他有關轄區內之管理事項。
管理站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 一、自然資源之維護、保育及巡查。 二、文化資產或其他人文史蹟之維護管理。 三、遊憩服務、宣導解說及安全維護。 四、遊客中心與各項公共設施之清潔及維護管理。 五、各項急難救助之協助。 六、違反國家公園法、建築法事項之巡查勸導、違規通報及相關會勘。 七、其他有關轄區內之管理事項。
管理站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 一、自然資源之維護、保育及巡查。 二、文化資產或其他人文史蹟之維護管理。 三、遊憩服務、宣導解說及安全維護。 四、遊客服務中心與各項公共設施之清潔及維護管理。 五、各項急難救助之協助。 六、違反國家公園法、建築法事項之巡查勸導、違規通報及相關會勘。 七、其他有關轄區內之管理事項。
…分區使用申請案件之審核。 三、本區域內土地利用規劃與使用管制之研擬及用地之取得。 四、本區域內國家公園事業之規劃。 五、國家公園法規之蒐集、研究、整理及編纂。 六、本區域內遊憩活動及事業相關違規事項之裁處。 七、違反國家公園法事項之處理。 八、本區域內違章建築之認定。 九、本區域內公眾參與與住民夥伴關係建立之推動及執行;資訊系統管理維護及管制考核事項。 十、其他有關企劃經理事項。
…管理。 五、各項急難救助之協助。 六、違章建築之查報。 七、遊憩區、遊客服務中心與遊憩據點之經營管理及督導。 八、遊客安全維護工作之協助及執行。 九、違反國家公園法、建築法事項之巡查勸導、違規通報及相關會勘。 十、其他有關轄區內之管理事項。
管理站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 一、自然資源之維護、研究、保育及巡查。 二、文化資產或其他人文史蹟之維護管理。 三、遊憩服務、宣導解說及安全維護。 四、遊客服務中心與各項公共設施之清潔及維護管理。 五、各項急難救助之協助。 六、違反國家公園法、建築法事項之巡查勸導、違規通報及相關會勘。 七、其他有關轄區內之管理事項。
…栽種植及養護。 六、環境教育之規劃、執行、推廣、管理及與公私部門連結夥伴關係。 七、土地之取得、撥交、維護管理與場地借用及管理。 八、各項急難救助之協助、違反國家公園法、建築法事項之巡查勸導、違規通報及相關會勘。 九、其他有關轄區內之管理事項。
…關註銷、撤銷或廢止其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工廠登記。 四、工廠抽樣或市場購樣檢驗,其產品未符防焰性能,經依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通知限期改善或繳回防焰標示,屆滿六個月仍未完成改善或繳回。 五、其他重大違規事項。 經專業機構依前項註銷認證證書之防焰業者,五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證。但依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註銷認證證書者,不在此限。
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行為之案件,應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敘明事實並檢附下列資料,向案件發生地之主管機關檢舉: 一、檢舉人之姓名、地址及聯絡方式。 二、案件發生坐標定位或其他可得確認之位置。 三、照片、影片、文書等足供研判違規行為之具體事證或佐證資料。 檢舉案件不符前項規定,依其性質能補正者,得通知限期補正;不能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予受理。
專業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記違規點數一點,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得再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登錄證書記載事項變更,未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期限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登錄證書。 二、防焰性能認證作業成果月報表未依第七條第八款…
專業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記違規點數二點,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得暫停其全部或部分防焰性能認證業務三個月;經暫停期滿仍未改善完成者,得再記違規點數二點或暫停業務三個月: 一、專任人員出缺致不符合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
…五、執行業務造成重大傷害或危害公共安全。 六、防焰性能認證、紀錄或財務等相關資料有登載不實之情事,情節重大。 七、於暫停業務期間辦理防焰性能認證業務。 八、六年內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前二條規定,記違規點數累計達六點以上。但經廢止登錄後重新申請登錄者,其違規點數自重新登錄後起算。 九、自行申請廢止登錄。 十、喪失執行業務能力。 十一、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法令情節重大。 前項第八款所定六年…
試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記違規點數一點,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得再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登錄證書記載事項變更,未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期限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登錄證書。 二、防焰性能試驗作業成果月報表未依第七條第七款…
試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記違規點數二點,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得暫停其全部或部分防焰性能試驗業務三個月;經暫停期滿仍未改善完成者,得再記違規點數二點或暫停業務三個月: 一、專任技術員出缺致不符合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
…執行業務造成重大傷害或危害公共安全。 六、防焰性能試驗報告、紀錄或財務等相關資料有登載不實之情事,情節重大。 七、於暫停業務期間辦理防焰性能試驗業務。 八、六年內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前二條規定,記違規點數累計達六點以上。但經廢止登錄後重新申請登錄者,其違規點數自重新登錄後起算。 九、自行申請廢止登錄。 十、喪失執行業務能力。 十一、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法令情節重大。 前項第八款所定六年…
檢舉本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案件,應敘明下列事項: 一、檢舉人姓名、地址及聯絡方式。 二、疑似違規販售之網站、電商平臺、社群網站、通訊軟體之社團名稱或實體地點,及其相關佐證資料。 三、運動賽事或活動名稱、舉辦時間、舉辦場館、位置區域名稱、座位號碼(入場序號、票券編號或票券流水號)、票面金額、被檢舉人販售價格,或其他足資識別票券之相關資訊。
… 培訓計畫內容,應包括參訓人員資格、人數、報名程序與期限、課程名稱與時數、培訓合格證書之核發、撤銷與廢止及其他參加培訓人員應注意事項。 受託機構於培訓與考試結束後,應將各參訓人員缺課、考試成績、違規及得否發證等情形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學校管教或懲處學生,應與學生違規行為之情節輕重相當,並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措施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措施時,應選擇對學生權益損害較少者。 三、採取之措施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