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電化後新設人行天橋及公路(市區道路)橋樑應依附圖十二及附圖十三所示加設混凝土延伸板及接地用之角鋼,由該橋樑工程主管單位於新建時同時施工,有關防護之設計資料,應先協調有關鐵路機構同意,並於竣工時會同勘驗。
公路主管機關,擬定重大修建計畫時,應將修建緣由、路線起訖、設計標準、工程示意圖、工程概算、施工時間、預期效益、經營管理等編具詳細計畫,報請上級機關核定。
修建工程主辦機關(構),應按計畫開工、竣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開工或延期竣工時,應報請該工程主管機關核准。 公路主管機關應負責管制其進度,考核其執行績效。
申請人領取立案執照後,應於執照所定期限內開工、竣工,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得已之情事不能依限開工、竣工時,應於限期未滿前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敘理由,請予延期。 公路主管機關認有變更工程計畫之必要而影響原定時限時,應另行核定施工期限。
使用公路用地,應選擇對公路損害最少之施工方法為之。施工時,除應維護交通與安全外,並應遵守公路主管機關於許可時所規定之注意事項。
…輛夜間行車時未使用燈光,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仍使用遠光燈。 十、拖拉故障車輛,使用非鋼質連杆。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二、於日間或夜間遇道路施工時,未按布設之施工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三、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取締而逃逸。 十四、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十五、非高乘載車道允許通行車輛,行駛高乘載車道。…
電信線路得擇宜建設,免付地價及租費。但施工時,如有損壞公私建築物 、種植物或路面情形者,應由電信機構查明實際損失,付以相當之補償或 予以修復。
電信機構設置電信線路,應向當地有關主管機關查詢計畫道路界限、拓寬 計畫及地下埋設物之資料,配合設計。施工時應豎立明顯標誌,以維護交 通及公共安全,對於公共設施不得妨礙其使用。
… 二、附掛之線路其最低線路之高度依第十一條之規定。 三、附掛電纜附設分線箱之地線,應設於原有電信線路地線相反之一側, 其電阻應在七十五歐姆以下。 四、原為線路轉彎桿或終端桿於附掛線路施工時,如遇電桿受力不能平衡 時,應即停止附掛並通知電信機構加強拉線或撐桿後再行附掛,其改 善費用由申租人負擔。 五、附掛線路應於每一附掛點貼示標籤,載明租用人名稱及聯絡電話號碼 …
租用人附掛線路施工時,電信機構得派員指導,並應於完工後予以檢驗, 施工中通知或完工後檢驗不合規定而不改善者,電信機構得解除其租桿合 約,租用人應即拆其附掛線路。
得標者所繳履行保證金,依下列規定分二階段發還之: 一、於系統架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完成其事業計畫書所定三年建設計畫之預定基地臺設置數量之百分之二十五(含)以上,並接裝電信機線設備竣工時,經主管機關審驗合格及依規定取得特許執照後,得申請退還履行保證金之二分之一,或申請通知保證銀行解除相當履行保證金二分之一之保證責任。 二、於系統架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完成其事業計畫書所定三年建設計…
裝載有第一類危險品,不得施行熔焊、打鉚釘及以電氣或其他產生火花或發熱之工程。 裝載有第二類至第八類之危險品或具有易燃性、能發出爆炸性氣體之船艙內及其鄰近場所,不得施行前項工程。 裝載第九類危險品之船舶或船艙,得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但施工前,應經該船船長確認不致引起爆炸或燃燒,施工時應派員持消防滅火器監視之。
於曾經裝載爆炸物、氧化劑、易燃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遇水或空氣能放出易燃氣體之易燃固體或物質等危險品之艙區內施工時,應先確認各該危險品之殘留物不致引起爆炸或火災。 於曾經裝載高壓氣體、腐蝕性物質、毒性物質、易燃液體、具有易燃性或能發生爆炸性氣體之船艙、艙區或槽櫃內施工、清掃或為其他作業時,應先實施氣體檢查,確認艙內無超過危險量之氣體。
公私事業機構與商港管理機關約定投資興建棧埠設施,未於約定期間內施 工者,得敘明理由向商港管理機關申請展延六個月,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 之事由仍不能依限施工時,得再申請展延六個月;未於約定期間內完工者 ,得敘明理由向商港管理機關申請展延六個月,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 由仍不能依限完工時,得再申請展延六個月,逾期未施工或完工者,商港 管理機關得終止契約。
…,航空器電台應以支配於此 用途之頻譜部分「中心頻率 (Center Frequency) 」發射,航用電 台頻率則應向「中心頻率」之兩側移位。 (二) 使用移位頻率單工時,航用電台頻率移位之大小,應以左列規定予 以限制: 1 其發射應限定支配頻譜部份。 2 航空器電台與航用電台相互間之發射干擾應減至最低限。 3…
…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九、使用遊覽車為交通工具者,應實施遊覽車逃生安全解說及示範,於每日行程出發前依交通部公路局訂定之檢查紀錄表執行,並應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有關租用遊覽車駕駛勤務工時及車輛使用之規定。 十、遊覽車以搭載所屬觀光團體旅客為限,沿途不得搭載其他旅客。 十一、應妥適安排旅遊行程,並揭露行程資訊內容。
…一)繼承。 (二)為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遺產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因被繼承人之贈與。 四、興建之農舍,應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其為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者,應於申報開工時檢附該設施依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取得之審定登記文件影本,並於安裝時,作成現場安裝紀錄。 五、農舍之放流水應符合放流水標準,並排入排水溝渠。放流水流經屬灌排系統或私有水體者,並應符合下列…
農會資遣勞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與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漁會資遣勞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與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繼續加保者,其投保薪資以被裁減資遣當時之投保薪資為準。 前項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規定。但部分工時被保險人,不得低於該分級表備註欄部分工時被保險人最低適用等級規定。 前二項投保薪資,於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或備註欄部分工時被保險人最低適用之等級有修正時,由保險人逕予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