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已進用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一款規定之保母人員,應自上開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年內,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條規定取得教保員資格;屆期未取得教保員資格者,不得繼續於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服務。 前…
…央社政主管機關及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查詢下列資料,協助學校查詢擬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人員有無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情事: 一、性侵害或性騷擾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紀錄。 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處罰情事之紀錄。 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建立性騷擾防治事件之資料。 學校除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外,並應依前項規定進行查詢。 前…
…下列人員對幼兒疑似有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各款、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一項,或教保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行為之一時,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通報外,應依下列規定立即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一、負責人或財團法人幼兒園董事、監察人,或上開人員之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有本法第二十三條…
… 本會召開會議時,其委員由學者專家出任者,應親自出席;代表機關、團體出任者,得派員代表出席;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始得決議。 本會召開時,得邀請兒童、少年或其他相關人員列席。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社會福利服務,包括兒童及少年福利、婦女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家庭支持、社會救助、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長期照顧業務、社區發展業務及其他與提供社會福利有關之服務。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稱本法)第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三項及第八十一條之一第八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一條第八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所稱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下簡稱機構)人員,包括下列人員: 一、負責人: (一)公立機構:該機構首長。 (二)公辦民營機構:契約書所載之廠商負責人。 (三)私立機構: 1.依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
…會議,審酌案件情節,認定其不適任之期間;必要時,得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後,認定之。 機構主管機關依前二條規定,得知機構人員有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情事者,機構主管機關應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兒童少年福利及其他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小組,審酌案件是否有客觀事實,足認有傷害兒童少年之虞,並認定其不適任之期間。 前二項不適任期間,經機構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得重複調查及認定。
…業執照之機構。 二、醫事機構:指醫療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規或藥事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核准開業之機構。 三、住宿式機構:指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設立,提供全時住宿服務之機構。 四、社會福利事業單位:指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依法設立,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之社會團體、財團法人。 (二)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相…
…零九年六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得由政府補助新臺幣一千元,用於領取三倍券: 一、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 二、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三、領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者。 四、領取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者。 五、領取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者。 六、領取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者。 七、領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含孫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含孫子女)教…
交由郵務機構送達少年刑事案件之少年、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他依法不得揭露足資識別個人身分資訊之人之傳票,不得使用窗式封套,且封套正面不得顯示法院或檢察署名稱、案號及案由,送達證書應刪除案由,僅保留案號。
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疑似第二條第四款或第五款事件時,均應立即向學校所定權責人員通報,並由學校權責人員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通報。 前項通報應依法令所定時限為之,並應視事件情節,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進行通報。 前二項通報,除有調查必要、基於公共利益考量或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對於行為人、被害人、檢舉人、證人及協助調查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其身分之資料,應予保密。
…國或地方家長團體代表擔任。 三、行政人員代表一人。 四、學校教師會代表一人;學校無教師會者,由該校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全國或地方教師會推派之代表擔任。 五、教育學者、法律學者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 校事會議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但學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學校,於教師為合聘教師時,為其主聘學校。
校事會議決議由學校自行輔導者,應依下列規定組成輔導小組: 一、校事會議應組成輔導小組,成員以三人或五人為原則。 二、輔導小組應包括輔導人才庫之輔導員至少一人。但偏遠地區學校,不在此限。 三、輔導小組得包括校外教育學者、法律學者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校內外績優教師。
專審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九人,任期二年,由主管機關首長就行政機關代表、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全國或地方校長團體代表、全國或地方家長團體代表及全國或地方教師會推派之代表聘(派)兼之,並指派一人為召集人及擔任會議主席。 專審會委員中全國或地方教師會推派之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二分…
…源之申請者提供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時,其營運計畫應載明第四條所定事項及下列事項: 一、提供電子選單表:應至少具有顯示全部內容服務名稱、提供者名稱、內容摘要等用戶選購之必要資訊。 二、防護兒童及少年接取不當內容之措施。 三、符合公平原則、無差別處理之出租平臺上下架規範。 四、用戶機上盒規格及提供方式。 五、頻道節目內容服務提供者之內容服務規劃與組合、銷售方式及費率訂定。 六、用戶選擇收…
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提供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之營運計畫事項,審查基準如下: 一、電子選單表載明用戶選購之必要資訊,其內容應公平規劃,並保留頻道內容服務提供者經營規劃之空間。 二、提出防護兒童及少年接取不當內容措施之規劃。 三、出租平臺上下架規範符合公平原則及無差別處理原則,並說明內容異動服務之通知程序。頻道節目內容服務提供者以依廣播電視法或衛星廣播電視法取得執照者為限。 四、不妨礙頻道節…
有關外界送入予受觀察、勒戒人、受戒治人、感化教育受處分人、收容少年及被管收人財物之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