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式服務機構,其業務範圍為生活照顧者,應依下列規定配置人員: 一、行政人員:專任或兼任。 二、社會工作人員: (一)一般機構:應為專任;其與受服務人數比例,為一比五十。 (二)小型機構:得以兼任方式進用;兼任者,其服務小型機構總人數,不得超過五十人。 三、教保…
福利服務中心應依下列規定配置人員: 一、行政人員:專任或兼任。 二、社會工作人員:應為專任。 三、其他與服務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專任或兼任。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係指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費。 (四) 學員職能評估及職類評量費。 (五) 學員就業輔導及追蹤輔導費。 (六) 學員膳食補助費。 (七) 教師鐘點費。 (八) 學雜費。 (九) 材料費。 (十) 行政管理費。 二、經費補助方式: (一) 教師鐘點費及行政管理費原則採以班為計算單位,未達開班基本人 數 (十五人) 者採以個人計,其餘各項補助費均採以個人計。 (二) 補助標準…
進修訓練經費補助項目及方式如下: 一、經費補助項目: (一) 教師鐘點費。 (二) 學雜費。 (三) 材料費。 (四) 行政管理費。 二、經費補助方式: (一) 教師鐘點費及行政管理費原則採以班為計算單位,未達開班基本人 數 (十五人) 者,採以個人計,其餘各項補助費均採以個人計。 (二) 補助標準由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訂定。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係指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應置下列人員: 一、負責人。 二、行政人員。 三、個案管理員。 四、職業訓練師或職業訓練員。 五、職業輔導員或其他專業人員。 六、設有住宿服務者,另置宿舍管理員。 前項負責人應為專任。第一級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必要時,得置襄助 負責人。
按摩技術士技能檢定,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
從事按摩業者應先檢具下列文件,向執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或由按摩業 職業工會代轉申請核發按摩技術士執業許可證。 一、申請書。 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製發之按摩技術士證。 三、公立醫療機構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私立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證明書。 四、本人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式三張。 前項申請在尚未成立按摩業職業工會地區,得委託當地…
按摩業者變更直轄市、縣 (市) 行政區執業所在地時,應依前條規定向新 執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按摩技術士執業許可證,並繳銷原執業許可 證;原執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廢止原許可處分,並註銷原執業許可證。 新執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可發證時,應副知其原執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及按 摩業職工會。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就業安定基 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主管機關。
評鑑項目如下: 一、行政組織及經營管理。 二、環境設施及安全維護。 三、專業服務。 四、權益保障。 五、改進或創新。 六、其他經評鑑諮詢小組決議評鑑之項目。 評鑑諮詢小組應訂定評鑑實施計畫及評鑑指標,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於評鑑實施六個月前公告。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評鑑實施計畫及評鑑指標辦理評鑑。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評鑑為優等或甲等者,由主辦評鑑機關公開表揚、發給獎牌,並得發給獎勵金。公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評鑑為優等者,各級主管機關應對其首長及相關人員予以行政獎勵。 前項獎勵金,應專作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充實設施設備或獎勵員工之用,並應詳細列帳。
…二、當次評鑑結果公告至下一次評鑑結果公告止,經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九十條規定處罰。 依前條規定經主辦評鑑機關核發獎牌或獎勵金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其評鑑結果經依前項規定撤銷或廢止者,主辦評鑑機關應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其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三十日內,繳回所領取之獎牌、獎勵金;屆期不繳回者,主辦評鑑機關應公告註銷獎牌,其獎勵金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申請設立或籌設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設立地點跨越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時,由受理申請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主管機關。
…含機構業務與業務規模、經費來源、服務項目、收費基準、服務契約及預定營運日期。 四、預算書:載明全年收入及支出概算。 五、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含主管及工作人員人數、進用資格、條件、工作項目及福利、行政管理等事項。 六、建築物位置圖、平面圖及其概況:含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建築物竣工圖及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建築物應以五百分之一比例圖,並以平方公尺註明樓層、各隔間面積、用途說明及總面積。 七、土地及…
…含機構業務與業務規模、經費來源、服務項目、收費基準、服務契約及預定營運日期。 四、預算書:載明全年收入及支出概算。 五、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含主管及工作人員人數、進用資格、條件、工作項目及福利、行政管理等事項。 六、建築物位置圖及平面圖,以五百分之一比例圖,並以平方公尺註明樓層、各隔間面積、用途說明及總面積。 七、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含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及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影本。土地所有權非…
私人或團體於同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再申請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許可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敘明理由以書面駁回其申請: 一、有前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 二、於同一直轄市、縣(市)內營運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最近一次機構評鑑成績有未達乙等以上。
…規定: 一、負責人相同。 二、位於同一棟建築物內,同樓層者或直上、直下不超過一層數之不同樓層者;位於不同幢建築物,同一宗土地之地面層。 三、設立之營運處所應符合相關規定,且未跨越原許可主管機關行政區域為原則。 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依第一項許可擴充業務規模或遷移後,應經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實地勘查其設備及設施,並符合規定者,始得營運。 第一項擴充業務規模或遷移,負責人未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