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推廣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社教機構交流、客庄社區關係發展與公關行銷之規劃及執行。 二、票務、遊客服務之規劃及執行。 三、客家文化環境教育之研究規劃及執行。 四、志工服務與訓練及導覽解說專業人員之培訓。 五、本中心文創發展、各園區委外招商、經營管理及服務設施之管理。 六、其他有關公共服務事項。
…目。 (七)藝術文化節目獎。所稱藝術文化節目,指以傳揚、提升藝術文化欣賞、表演為內容之節目。 (八)綜合節目獎。所稱綜合節目,指提供生活資訊、流行新知、健康育樂等多元性、綜合性之節目。 (九)社區節目獎。所稱社區節目,指以服務地區及發揚地區特色之節目。 (十)廣播劇獎。所稱廣播劇,指具有故事情節,並結合人聲、對白、音效、音樂等元素,呈現該故事之場景、人物互動與劇情之節目。 (十一)單元節…
各獎項報名者資格如下: 一、節目獎、個人獎:應由無線廣播事業、廣播節目製作業報名。但報名參賽社區節目獎及社區節目主持人獎之無線廣播事業,以非政府捐助成立之民營無線廣播事業為限。 二、廣告獎:應由非政府捐助成立之民營無線廣播事業、廣播電視廣告業報名。 三、電臺品牌行銷創新獎:應由非政府捐助成…
…事業。 三、全區性廣播事業:指依法設置廣播電臺,經營地區為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等之廣播事業。 四、區域性廣播事業:指設置乙類調頻或乙類調幅廣播電臺,依法經營主管機關指定區域之廣播事業。 五、社區性廣播事業:指設置甲類調頻或甲類調幅廣播電臺,依法經營主管機關指定區域之廣播事業。 六、既有廣播事業:指本辦法發布日施行前取得廣播執照者。 七、經營者:指本辦法發布日施行後取得廣播執照經營廣播電…
…及其他資格與條件,審查合格者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全區性廣播事業及區域性廣播事業,得依規定參加競價。得標者分別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規定繳交得標金及履行保證金後,由主管機關核發籌設許可。 二、社區性廣播事業,得依規定參加抽籤。得標者於主管機關公告得標者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由主管機關核發籌設許可。 前項所稱得標者,指全區性廣播事業及區域性廣播事業參加競價後之暫時得標,或社區性廣播事業參加抽籤…
申請經營廣播事業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或捐助財產總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全區性廣播事業:新臺幣二億元。 二、區域性廣播事業:新臺幣三千萬元。 三、社區性廣播事業:調頻廣播事業者,新臺幣三百萬元;調幅廣播事業者,新臺幣九百萬元。
主管機關為辦理申請案審查作業,得設審查諮詢會。 全區性廣播事業或區域性廣播事業之申請人依規定提出申請及繳交審查費與押標金,其申請書及營運計畫經審查諮詢會審查分數達八十五分以上者為合格者。 社區性廣播事業申請人之申請書及營運計畫,經審查諮詢會審查分數達七十五分以上者為合格者。 主管機關審議審查諮詢會所作成之審查合格建議後,通知審查合格者相關事宜,並公告審查合格者名單。
依本章第一節規定完成審查程序後,社區性廣播事業之許可依第四條規定採先審查後抽籤方式辦理者,其抽籤作業,由主管機關辦理之。 抽籤作業程序、日期、地點,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社區性廣播事業之籌設許可有效期間二年,區域性廣播事業之籌設許可有效期間三年。 經許可經營全區性廣播事業者,籌設得分期實施,其籌設許可有效期間六年。 全區性廣播事業之籌設,採分期實施者,至多不得逾二期…
…得廣播執照者,應於期間屆滿前三個月起一個月內附具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展期,展期申請最長不得逾一年,以一次為限,並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展期;主管機關認定理由與工程無關或非屬必要者,得不予許可展期。 社區性廣播事業得標者不得申請展延籌設期限。 得標者未依規定完成籌設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得標資格、籌設許可、電臺架設許可、電臺執照、廣播執照及所核配頻率。 逾期未完成籌設之得標者,主管機關得不予退還履…
…。 取得電臺執照者,得對電臺內外系統連線整合、音質、影像及製作、發射、傳輸、接收等系統運作情況作試播。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提報試播計畫。試播內容準用本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 取得區域性廣播事業與社區性廣播事業籌設許可者,應於取得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申請核發廣播執照。 取得全區性廣播事業籌設許可,依第四十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不分期設立者,應於取得所有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廣播執照…
社區性廣播事業之籌設許可有效期間二年,區域性廣播事業之籌設許可有效期間三年。 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全區性廣播事業者,籌設許可有效期間六年,全部設立時程不得逾九年,並得分期設立。 全區性廣播事業、區域性…
取得區域性廣播事業與社區性廣播事業籌設許可者,應於取得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申請核發廣播執照。 取得全區性廣播事業籌設許可,其屬不分期設立者,應於取得所有電臺執照後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廣播執照。 取得全區性廣播事…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附表一所列許可核准廢(污)水產生量規模或原廢(污)水未經處理前所含附表二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或違規情事之條件,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 依下水道法設置之新開發社區專用下水道,其服務戶數在五百戶以下者,免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
…二條所定業務: 一、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 二、應設置甲級或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三、服務戶數達二千戶以上之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四、應設置甲級或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且員工人數五百人以上之事業或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五、三年內有本法所定之情節重大且經處以停工(業),申請復工(業…
…或提升學歷。 二、就業自立:協助就業準備、排除就業障礙,提供或轉介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輔導證照考試、小本創業或穩定就業誘因。 三、資產累積:協助儲蓄、投資、融資,累積有形資產或無形資產。 四、社區產業:結合地方特色產業,協助增加在地謀生技能或在地就業。 五、社會參與:協助參與相關教育訓練、社區活動、志願服務或公共服務。 六、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發展之創新、多元或實驗性服…
圖書館圖書資訊之選擇及採訪,應符合圖書館設置目的,並配合社區環境特性、校務發展或專門性資訊服務之需要,訂定館藏發展政策。 前項館藏發展政策,應包括各類型圖書資訊之蒐藏範圍、徵集工具、採訪分級、館藏評鑑及維護等項目。 圖書館應邀請使用者代表參與選書機制及館藏發展政策之訂定,並公告周知。
本辦法所定終身學習課程,其範圍如下: 一、社區教育:現代公民素養、公共事務參與、在地認同、地方文化、社區性別平等教育等課程或教育活動。 二、語文學習:我國語文課程或教育活動。 三、人文鄉土:民俗節慶、傳統手工藝、戲劇樂曲、鄉土建築、地方產業…
各級學校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得以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相關之學程、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 各級學校應鼓勵、協助社區居民參與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
營運計畫之業務推展計畫事項,應載明內容及檢附文件如下: 一、業務推展計畫。 二、社會服務、公益計畫。 三、弱勢團體收視補助及普及計畫。 四、與社區、公益團體或消費者團體協商溝通服務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