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家設下列課、室: 一、社會工作課。 二、養護課。 三、少年教養課。 四、行政室。
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 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家設下列課、室: 一、社會工作課。 二、養護課。 三、安老課。 四、行政室。
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 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家設下列課、室: 一、社會工作課。 二、養護課。 三、少年教養課。 四、行政室。
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 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中心設下列各課、室: 一、社會工作課。 二、養護課。 三、保健課。 四、行政室。
…掌理下列事項: 一、老人日常生活之照顧、輔導及偶發事件之處理。 二、護理學術研討資料與工作分配之紀錄及管理。 三、衛生教育感染控制之推行、衛生教育訓練資料之收集及工作檢討。 四、養護行政業務及醫事人員執業登記之辦理。 五、護理衛生器材之驗收、發放登記、保管及表報。 六、老人生活護理、老人房舍整潔之維護、協助醫護、復健及病歷資料建 立。 七、其他有關養護事項。
保健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老人營養保健、復健、臨床業務處理及研究。 二、各項醫護合作計畫之規劃、研商及執行。 三、老人健康檢查及檢驗。 四、老人膳食營養之調配設計、採辦、品質監驗及病患之飲食指導。 五、罹患慢性疾病、癱瘓老人之復健醫療及其家屬之衛教指導。 六、醫護行政業務之辦理。 七、中、西藥品之領用、收發、保管及諮詢。 八、其他有關保健事項。
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 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院設下列課、室: 一、社會工作課。 二、教保課。 三、保健課。 四、行政室。
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 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院設下列課、室: 一、社會工作課。 二、教保課。 三、輔導課。 四、行政室。
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 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