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院於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通知少年前案資料保存機關(構)辦理塗銷並回復辦理情形: 一、受不付審理之裁定確定後。但並受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處分者,於執行完畢二年後。 二、受不付保護處分之…
少年有前條第一款但書、第三款情形,執行之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機關(構)、學校、團體、處所或個人,應於執行完畢後十日內,通知該管少年法院;檢察機關將前條第四款至第八款、第十款事由通知少年法院時,亦同。
第十六條之通知,由少年法院於符合該條各款所定情形或少年滿二十一歲後十日內為之。 第十六條第一款本文、第二款及第四款之少年事件經抗告或上訴法院裁判確定者,抗告或上訴法院應於裁判確定後十日內將卷宗檢還原審少年法院,並由原審…
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認有第十六條各款情形之一,而其應塗銷之少年前案資料尚未塗銷者,得請少年法院塗銷之,少年法院應儘速調卷查明妥處。
少年法院通知塗銷時,應以密件為之;通知內容應避免揭露受通知者所不知之少年事件資訊。 少年前案資料保存機關(構)接獲前項通知後,應儘速妥處並依限回復辦理情形;如發現通知內容有誤或其他疑義時,應即時與該管…
司法院為自行或交由所屬機關辦理少年事件之調查、統計、研究分析、研訂政策及方案等公務之必要,得蒐集、保存及利用少年前案資料。 前項紀錄及資料為儲存、運用、揭露時,應以編碼、加密、去連結或其他無法辨識少年事件少年及其他依法不得揭露足以…
持有少年事件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或個人,違反有關少年事件資料保護之規定,致少年事件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損及少年權益者,應按其情節負民事、刑事或行政責任。
本辦法施行前已蒐集或處理之少年前案資料,應依本法及本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本會置委員九人至二十三人,以本部部長為主任委員,次長一人為副主任委員,其餘委員由本部部長就下列各款人員遴聘(派)兼之: 一、本部業務主管及副主管。 二、本部矯正署署長、副署長、業務單位主管及少年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 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 四、民間相關團體代表、兒童及少年代表及實務工作者。 前項委員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之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本會委員;已聘任者,經查證屬實,由本部解聘之: 一、違反性別平等之行為。 二、違反本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行為。 三、未尊重他人之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或其他不適當之行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本會委員;已聘任者,由本部解聘之: 一、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違反本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依法調查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三、有未尊重他人之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言行,經本部查證屬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已聘任者,由學校解聘之: 一、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依法調查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三、有未尊重他人之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言行,經學校查證屬實。
…委員;已聘任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解聘之: 一、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二、違反本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依法調查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三、有未尊重他人之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言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本會委員;已聘任者,經查證屬實,由本部解聘之: 一、違反性別平等之行為。 二、違反本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行為。 三、未尊重他人之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或其他不適當之行為。
…立即移送警察機關處置者,不在此限: 一、交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帶回管教。 二、規劃參加高關懷課程。 三、聯繫社政及相關單位協助提供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諮商及其他專業服務。 四、送請少年輔導單位輔導。 五、移送警察機關處置。 六、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獎管會或獎懲會應保障當事人學生與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發言之權利,並充分討論及記載先前已實施各項管教措施之教育效果。 學校除…
回饋金應由符合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之領取資格者親自或委託他人領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回饋金發放年度內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保護安置之兒童或少年,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受其交付安置之構機或寄養家庭於每年四月底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親自領取或委託領取之人。 二、法院裁定民事保護令暫時監護案件之未成年…
輔諮中心得聘任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具備兒童青少年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且熟悉學校教育脈絡及系統運作者,擔任兼任專業輔導人員: 一、心理師。 二、社會工作師。 三、大學社會工作、心理諮商輔導相關系、所、院學士以上學位。 四、精神醫學相關專業人員。
…事項如下: 一、社區資源與產業發展趨勢之結合;社區運動俱樂部之推動;社團政策與制度之規劃及執行;相關基本資料之調查、蒐整及研究。 二、社區運動俱樂部與社團之推動、督導、輔導及獎助。 三、兒童、少年運動教練與社區運動俱樂部及社團相關法規之研修。 四、兒童、少年、女性與多元族群體能活動之研析、規劃及推動。 五、原住民族、新住民與移工傳統運動之推動及輔導。 六、高齡者預防失能指引活動之設計。…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以下簡稱刑事局)應建立與管理兒童及少年被害人性影像(以下簡稱兒少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以下簡稱本資料庫),透過兒少性影像雜湊值之驗證查詢機制,供警察機關辦理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性剝削行為之犯罪偵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