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各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調整、監督及員額評鑑等事項之專責機關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本辦法之適用範圍,不包括司法院及其所屬機關、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
各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配置年度預算員額之總數,應以前一年度各人力類型配置預算員額總數為基準,考量下列各款因素,由行政院徵詢一級機關後定之: 一、行政院核定年度歲出概算額度內辦理各項施政計畫之優先緩急,與機關新增業務時,就所掌理業務消長情形及實際需要,調整現有人力配置情形。 二、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八…
各機關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增加年度預算員額: 一、非屬因應新設機關、執行各一級機關核定新增重大專案計畫或業務之人力需求。 二、所需預算員額,經檢討該機關現有業務優先緩急調整、資訊化、行政程序簡化、去任務化、地方化、法人化或委外化等方式,可由原配置人力調整運用。 三、具延續性中長程業務之人力需求,可循環運用前一階段已配置之人力。 四、各機關職員、警察、法警、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預算…
…整預算員額配置時,由該管一級機關於原配置各該人力類型預算員額總數核定之。 各機關因改隸、整併或調整之預算員額,應報請該管一級機關核定。 各機關依前三項規定調整之預算員額,核定機關應於核定時並函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機關因機關裁撤(併)、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而須精簡人員時,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精簡人員優惠退離辦法(以下簡稱優退辦法)辦理優惠退離措施,其每次精簡預算員額不得低於現有員額百分之四或一百人。 機關首長、副首長、幕僚長或一級單位正、副主管不適用優退辦法。但常務之…
受評機關應依評鑑結論所定執行期間內完成各項建議事項,每半年並將執行情形送評鑑機關核定。評鑑機關應依評鑑結論各項建議之執行情形,核予同意解除列管、自行列管或繼續追蹤列管之管考,並作為預算員額調整之依據。 評鑑機關對受評機關未依評鑑結論所定期限完成者,除已同意展延完成期限或另為適當處理外,應追究受評機關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進用之駐衛警察,除環境確屬特殊,經行政院核准繼續進用者外,均應檢討委託民間保全業務辦理或改採其他替代措施,現有駐衛警察預算員額應列管為出缺不補。
各機關工友、技工及駕駛之員額管理原則如下: 一、各機關非超額工友、技工及駕駛缺額之進用,應由本機關工友、技工及駕駛轉化或其他機關工友、技工及駕駛移撥,除行政院另有規定外,不得以新僱方式辦理。其經行政院核定為超額工友、技工及駕駛之預算員額,應列管為出缺不補,並配合年度預算編列核實減列。 二、各機關應將其事務性工作積極採取廣泛使用現代化事務機具、推動業務…
…或副教授職務滿五年。 二、醫學中心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醫學中心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五年。 三、醫院副院長或分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 四、衛生行政機關相當簡任副主管以上職務滿三年。 精神專科醫院院長,除應符合前項任用資格及經歷條件外,並應領有精神專科醫師證書。 偏遠、離島地區醫院院長,有難以遴補之情事者,必要時得比照第六條之副院長遴用資格…
…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三、醫院科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四、於醫院任職滿十年,並曾於本部所屬之地區醫院服務滿二年,或於偏遠、離島地區之醫院服務滿一年。 五、衛生行政機關相當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主管職務滿五年。 精神專科醫院副院長,除應符合前項任用資格及經歷條件外,其具精神醫學相關領域之學經歷者,得優先任用。 醫院副院長任現職滿三年,始得參加第一項之遴選。 第…
未依組織法令設立之機關,不得編列預算。 中央政府總預算機關單位之分級,區分為主管機關、單位預算及單位預算 之分預算三級。 前項各級機關單位分級表,由行政院主計處(以下簡稱主計處)定之。 總預算案所列機關單位,其名稱於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前變更者,由行 政院配合修正之。
主計處應依據行政院訂定之本年度施政方針,擬訂預算籌編原則,陳報行 政院核定後,分行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
行政院為籌編本年度總預算,得組設行政院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以 下簡稱審核會議)。 前項審核會議組設要點,由行政院定之。
主計處於籌編本年度總預算時,應以行政院核定一百至一百零三年度中程 歲出概算額度及中程資源分配方針為基礎,依據最新經濟情勢,辦理全國 總資源供需估測與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並邀集有關機關會商研擬本年度歲 出預算案之額度分配情形,經提報審核會議議定後,由行政院分行各主管 機關據以辦理本年度計畫及預算之編報審議作業。
…計畫及中程施政計畫, 妥為辦理相關計畫之規劃與編報作業,以達成政府整體施政目標,其中屬 下列各項計畫範圍者,應分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公共建設計畫,應依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送行政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建會)。 二、科技發展計畫,應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送行政 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 三、重要社會發展計畫,應依行政…
各主管機關應依行政院訂定之本年度施政方針及中程施政計畫,擬定本年 度施政計畫。 前項年度施政計畫之擬定,應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管理要點之規 定辦理。
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入概算時,應參照主計處與財政部會商確定之歲入滾推 原則,並衡酌以前年度及九十九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情形,考量各項發展因 素,力求詳實編列,並明列計算數據。 前項歲入概算,應按規定時間送行政院,並另以一份送財政部。
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出概算時,應依行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則及編製中程 與年度計畫、概算應行注意與優先辦理事項,就本年度應興辦之事項,尤 其應注意既有公共設施之安全維護,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鼓勵與促進等, 通盤考量,妥為規劃,並把握零…
各主管機關對於所管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應詳加審核;其審核結果,所 列盈(賸)餘之應解庫額及虧損或短絀之由庫撥補額與資本或基金之由庫 增撥或收回額,應分別列入主管概算相關科目項下。 附屬單位預算之編製,應依行政院所定本年度之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之 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