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科測試採筆試非測驗題方式之試題經查明有錯誤或瑕疵時,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試題或其子題錯誤致無法作答時,該題或該子題不予計分,將其所占分數調配至其他各題或該題之其他子題。 二、試題雖有瑕疵仍可作答時,依修正之評閱標準評閱。
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請案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應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或未通過面談。 二、申請人、依親對象無同居之事實或說詞有重大瑕疵。 三、面談時發現疑似有串證之虞,不聽制止。 四、無積極事證足認其婚姻為真實。 五、經查有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虞。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酒製造業者設立許可及核發許可執照者,中央主管機關於事後發現其申請書或檢附文件所載事項有虛偽不實或重大瑕疵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醫院評鑑或實驗室認證資格異動,致未符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資格者。 二、違反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或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者。 三、出具不實健康檢查證明,經查證屬實者。 四、健康檢查品質及作業流程顯有瑕疵,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 五、違反第四條第四項規定,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 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一廢止指定醫院資格者,…
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八款所定驗收之規定,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履約標的之完工條件及認定標準。 二、驗收程序。 三、驗收瑕疵處理方式及期限。
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八款所定保固之規定,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保固期。 二、保固期內瑕疵處理程序。
前條分析報告內容,專業機構應就下列情形分析汽車安全性: 一、未具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與健康者。 二、違反汽車安全相關法令規定者。 三、同一批號汽車經製造廠、進口商或進口人或國外政府、廠商宣布召回或發布警告通知者。 四、其他安全瑕疵,足以影響行車安全者。
…七條規定向驗證機關(構)申請核准。 七、未依第十八條規定於期限內申請換發新證書,經通知仍未申請。 八、未繳納產品驗證規費,經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 九、未依產品驗證證書範圍使用。 十、產品因瑕疵造成人員重大傷害或危害公共安全。 十一、自行申請廢止產品驗證或適用產品驗證之產品經公告廢止。 十二、公司登記、商業登記、工廠登記或其他相當之設立登記文件及身分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撤銷、廢止或註銷。…
…平會審議通過之調查報告,通知行為人限期提出書面陳述意見。 前項行為人不於期限內提出書面陳述意見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有書面陳述意見者,性平會應再次召開會議審酌其書面陳述意見,除發現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或有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情形外,不得重新調查。 學校或主管機關決定議處之權責單位,於審議議處時,除有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所定之情形外,不得要求性平會重新調查,亦不得自行調查。 前項…
…會議進行時,得視需要給予申復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並得邀所設性平會相關委員或調查小組成員列席說明。 六、申復有理由時,將申復決定通知相關權責單位,由其重為決定。有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所定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或有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時,得要求性平會重新調查。 七、前款申復決定送達申復人前,申復人得準用前項規定撤回申復。 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及本準則第三十條第三項所定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
結構部分之鉚釘孔及螺栓孔,應使用鑽孔機開孔,且不得有迴紋或裂紋等瑕疵。
結構部分之鉚釘孔及螺栓孔,應使用鑽孔機開孔,且不得有迴紋或裂紋等瑕疵。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有必要重行調查者,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 二、有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 三、其他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認有必要重行調查之原因。 前項重行調查應於二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通知當事人。
…所轄之指定保養維修廠、經銷商出具之修復證明文件。 (三)保險或事故回收車輛,應檢附國外原廠牌製造廠或其代理商認可之國外修復證明文件。 (四)裝船日為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後有保險、事故或安全性瑕疵回收紀錄之進口車輛,另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經國外政府或其認可公證單位驗證之國外原廠牌製造廠或其代理商修復證明文件,並應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驗證之。 2.第二款第二目之修復證明文件…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國外已領照使用但未報廢之車輛,有保險、事故或安全性瑕疵回收紀錄者,應於其合格證明書、新領牌照登記書及行車執照標註「回收車輛」。 前項車輛有破損或缺陷情形,審驗機構報經交通部認定有影響行車安全之虞者,應於其合格證明書、新領牌照登記書及行車執照標註相關車輛進口時之破損或缺陷情形及已修復等資訊。
移民署對申請人接受面談之說詞認有瑕疵,有再查證之必要者,應通知二度面談。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依第四條規定接受面談後,移民署認案件複雜,無法為即時之認定者,得同意其經查驗後先行入境,並以書面通知其於一個月內,至指定處所接受二度面談。
…熔接部,應就其全長實施磁粉探傷試驗,且該試驗結果應符合第二項規定。但其為非磁性或其他實施磁粉探傷試驗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磁粉探傷試驗,應依國家標準 CNS 一二六五七「鋼鐵材料磁粉探傷試驗法及瑕疵磁粉花紋之等級分類」或其同等之方法實施。 磁粉探傷試驗之合格認定,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九七八八「壓力容器通則」或與其同等之標準規定。
適用前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者,應就其全長實施滲透探傷試驗,且該試驗結果,應符合第三項規定。 滲透探傷試驗,應依國家標準 CNS 一二六六一「滲透探傷試驗法及瑕疵顯現條紋之等級分類」或與其同等之標準規定實施。 滲透探傷試驗之合格認定,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九七八八「壓力容器通則」或與其同等之標準規定。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標準檢驗局應廢止其深層海水自願性產品驗證: 一、產品因瑕疵造成人員重大傷害或危害公共安全。 二、未依驗證證書範圍使用,或未依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於期限內完成標 示之改正。 三、未依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採行各項安排,以利驗證機關辦理系統驗證 …
…期仍未申請,或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符規定。 四、讓售認可標示。 五、偽造、仿冒或變造認可標示。 六、市售流通之產品未符型式認可,經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未改正完成。 七、取得認可之產品,因瑕疵造成人員重大傷害或危害公共安全。 八、除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但書規定情形者外,未於型式認可書之有效期間內申請取得個別認可。 九、規避、妨礙或拒絕登錄機構之查核。 十、依第十條第三項規定實施後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