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雇用人員因個人生理或心理狀況不能適任,或遇服務之軍工廠任務緊 縮、轉移,或一年以上契約期滿,服務之軍工廠不與續約者,或不可抗力 之停工一個月以上時,得予資遣,並於三十日前預告之,資遣費基數及支 給標準與退休金同。
…合併計算,合於支 退伍金者,未逾半年,以半年計,合於支退休俸者,逾二十年或十五 年後,每增加一年,依規定加發其給與,不足一年以一年計。 二、曾任軍用文職者,其年資除已發退職金或資遣費者外,得併入軍官役 年資內計算。 前項第一款軍官、士官年資合併計算,其軍官年資已滿二十年者,士官年 資,准依志願選擇併計支領退休俸或另依士官退除給與規定支領退伍金。 但軍官、士官年…
合於支領退除給與之軍官、士官,依下列規定併計退除給與: 一、服現役前曾任公務人員或教育人員,依公務人員或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得併計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且未核給退休給與,經權責機關出具證明者,得併計退除給與。在退伍、除役或停役後再任公務人員或教育人員之年資,除經回復現役者外,不得將該公職年資或教職年資併計退除給…
主辦機關於辦理委託經營時,科技工業機構之非軍職員工,除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自請退休或自願接受主辦機關調整職缺安置者外,由委託經營機構依勞基法第十一條規定,自委託經營之日起終止勞動契約,並發給資遣費。 前項員工於委託經營之日起,願隨同移轉受僱於民間機構者,應隨同移轉,並由主辦機關於委託經營契約中,明定要求民間機構聘僱。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辦理退休或終止勞動契約,其年資採計及給與標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年資採計:依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二規定及各機構所定工作規則之相關規定辦理。但曾領取退休金、資遣費或年資補償者之年資,不予採計。 二、給與標準:依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二及各機構所定工作規則之相關規定辦理。採八十七年七月一日適用勞基法前、後,各職類聘僱人員其各自適用之法令規定,分段計算及給與合併…
主辦機關辦理委託經營,對未隨同移轉及安置之非軍職員工,加發移轉時七個月平均工資之給與。 自願隨同移轉受僱於民間機構之非軍職員工,於符合勞基法所定之退休條件前,為民間機構所資遣者,得向主辦機關請領前項之加發給與。但以自移轉之日起五年內為限。 領取加發給與之員工,如於六個月內再任有給公職時,須由再任職機關繳回扣除資退月數之加發給與。前項所稱資退月數,指自資遣或退休生效日,…
…原補償金額低時,僅繳回所領之老年給付同金額之補償金。 前項人員,其勞保投保年資已滿十五年,而自願於原單位繼續參加勞保者,不發給補償金。 隨同移轉至民間機構之非軍職員工,在工作期間為受委託民間機構資遣,且未符合勞保老年給付條件者,比照第一項規定辦理。
…機關協辦。 三、應征召服役軍人家屬優待,暨貧困家屬生活扶助,由役政機關主辦, 其他有關機關協辦。 四、傷患軍人退伍後之就醫,由役政機關主辦,衛生機關協辦。 五、殘廢軍人退伍後之安置及資遣,由役政機關主辦,教育、社政機關協 辦。 六、死亡軍人葬祭及褒揚入祀,由民政及役政機關主辦。 七、遺族教養,由役政機關主辦,教育、社政機關協辦。 八、忠烈祠及軍人公墓之設置及管理,由…
…、退休給與:指軍職之退除給與或公教職之退休給與,其項目如下: (一)軍職:退休俸、退役俸、大陸半俸、退伍金、贍養金、生活補助費、遺族半俸、退伍金餘額、就養補助金、一次退(除)役金、終養金、資助金、資遣費、退職金。 (二)公教職:一次退休(職)金、月退休(職)金、兼領一次退休金與月退休金、一次退職酬勞金、月退職酬勞金、兼領一次退職酬勞金與月退職酬勞金、退職金、資遣費。 五、自謀生活者:指年逾五…
…任免、晉升及遷調之擬辦事項。 四、關於行員訓練、進修及考察之規劃擬辦事項。 五、關於行員考核、考勤及獎懲之核擬事項。 六、關於行員待遇、福利、保險及保證之擬辦事項。 七、關於行員退休、撫卹及資遣之審議事項。 八、關於行員人事資料之審核、登記、管理及統計事項。 九、關於行員出入境案件與各種證明書之核發事項。 十、關於本行駐衛警察與工友之人事管理核議事項。 十一、關於本行附屬機構人事單…
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人事管理規章之擬訂、組織編制及用人計畫之擬辦。 二、員工甄選、核薪、任免、晉升、獎懲及遷調之擬辦。 三、員工待遇、考核、保險及福利等業務之處理。 四、員工退休、撫卹、資遣等業務之處理及退休員工照護。 五、勞工事務及職位分類業務之推行。 六、員工進修訓練、出國考察、開會及實習之擬辦。 七、優秀員工選拔之擬辦。 八、人事資料之管理統計及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廠組織編制及預算員額之擬辦事項。 二、關於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三、關於員工甄選、核薪、任免、晉升及遷調之擬辦事項。 四、關於員工訓練、進修及考察之規劃擬辦事項。 五、關於員工考核、獎懲、待遇、福利、保險及保證事項。 六、關於員工退休、撫卹及資遣之審議事項。 七、關於人事資料管理統計及勞工事務事項。 八、其他有關人事管理業務事項。
… 休假旅遊補助資料管理及審核事宜。 (十二) 年度績效獎金之擬辦。 四、第四股: (一) 待遇、福利及自強康樂活動之籌辦。 (二) 薪俸、各項生活津貼之審核。 (三) 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 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 公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含眷屬保險) 、勞工保險之擬辦。 (六) 輔建住宅、急難貸款案件之審查。 (七) 人事…
…用期滿成績送審 。 三、職員勤惰、生活、品德之考核、紀錄及考績、獎懲案件之擬辦。 四、職員考察、訓練、進修案件之擬辦。 五、職員加班、差假之核簽、登記及值日之排定。 六、職員退休、資遣、撫卹、互助、保險之擬辦。 七、職員薪俸、房租津貼、各項補助、實物配給之審核。 八、員工福利、康樂活動之籌辦。 九、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管理、移轉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製。 十、保防組織之管理…
…約聘、僱人員考核案件之擬辦。 (九)服務獎章之請頒。 (十)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第三股: (一)待遇、福利及員工文康活動之籌辦。 (二)薪俸、各項其他給與之審核。 (三)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輔建住宅案件之審查及輔建貸款資料之移轉。 (六)人事資料之管理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製。 (七)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公務人員…
…之登記。 六、職員獎懲案件之核議。 七、職員考績 (考成) 之擬辦。 八、職員訓練、進修之擬議及籌辦。 九、職員加班、差假之核簽、登記、值日之排定及考查。 十、職員待遇、福利、保險、退休、資遣、撫卹之擬辦。 十一、職員薪俸、實物配給及各項補助之審核。 十二、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管理、移轉、動態陳報及各項人事報表之 編製。 十三、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十四、本局人事…
…。 (八) 國父紀念月會之籌辦。 (九) 員工出國案件之核辦。 三、第三股: (一) 待遇、福利及員工文康活動之籌辦。 (二) 薪俸及各項其他給與之審核。 (三) 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 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 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擬辦。 (六) 急難貸款案件之審查。 (七) 人事資料之管理及各項…
…八) 國父紀念月會之籌辦。 (九) 員工出國案件之核辦。 三、第三股: (一) 待遇、福利及員工文康活動之籌辦。 (二) 薪俸、各項其他給與及稅務互助之審核。 (三) 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 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 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擬辦。 (六) 急難貸款案件之審查。 (七) 人事資料之管理及各項…
…。 (九)員工出國案件之核辦。 (十)本局出版品及圖書資料庫之管理。 三、第三股: (一)待遇、福利及員工文康活動之籌辦。 (二)薪俸、各項其他給與及稅務互助之審核。 (三)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之擬辦。 (六)急難貸款案件之審查。 (七)人事資料之管理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製。
…主管機關按月撥付受分配地方政府,並以平均撥付為原則。但主管機關應於年度結束前,視當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實際收入情形,調整最末一月或二月之撥付金額。 前項撥付受分配地方政府金額,應扣除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由銓敘部及教育部通知主管機關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代為撥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金額。 本稅款相關稅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