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收新臺幣一千三百元。 二、申請一般種子室內檢查,取樣樣品十五件以下者,每次取樣費用為新臺幣一千三百元;超過十五件者,每增加十五件以內加收新臺幣一千三百元。 取樣人員所需交通費、雜費及住宿費,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以下簡稱本場)參照中央機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基準收取之。
本標準適用於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作業要點第二點及第三點之非行使國家刑罰權案件之鑑定,經受理者,依本標準之規定收費。
兼任教師於受聘期間,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意見。 二、享有待遇、請假、保險及退休金等依法令規定之權益。 三、對教師資格審定之申請、審查結果及學校依本辦法有關其個人終止聘約、停止聘約執行、待遇、請假與退休金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
… 第一項鐘點費為統攝性報酬,包括兼任教師從事課程設計規劃、教材準備、授課、批閱學生作業及試卷、回答學生課程疑義等一貫體系之教學活動之報酬。 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由教育部擬訂,報行政院核定。但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相關規定得支給較高數額者,不在此限。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由學校視財務狀況定之;其鐘點費支給基準,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
…地使用分區管制等相關法令規定,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籌設緣起及辦學理念。 二、學校名稱。 三、整體發展方向及特色。 四、學校位置、土地清冊、校地面積、校舍、設備及相關資料。 五、教學單位、行政單位或學習指導中心之規劃。 六、擬設系、所、學程、組、班及附設專科部之規劃。 七、擬聘師資之規劃。 八、圖書、儀器等教學設備之規劃。 九、教學方式之規劃。 十、學校經費概算。 空中大學學…
空中大學設立之基準如下: 一、校地及校舍:應有足夠之教學、研究、服務、推廣與實習、學校行政及學生活動所需之校舍與場所。 二、人力配置:應配置適當之合格專任師資、職員及技術人員。 三、設備:應針對科、系、所之課程教學研究、實驗(習)之實際需要,備置足夠之下列設備: (一)教學、實驗(…
…,提出籌設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後,依第七條程序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前項籌設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籌設緣起。 二、學校資源及地區需求。 三、學校現況、特色及願景。 四、擬設教學單位或行政單位之規劃。 五、學生來源及未來進路發展。 六、師資現況、專長及擬聘師資規劃。 七、課程及教學之規劃。 八、設施及設備之規劃。 九、籌設期程及應辦理事項。 十、設置經費及預期效益。 十…
空中大學合併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併計畫緣起。 二、學校現況及問題分析。 三、學校合併規劃過程。 四、合併期程及應辦理事項。 五、合併校區規劃、校舍空間之配置與調整、行政組織架構與員額配置、科系所之配置及財務規劃。 六、合併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之權益處理。 七、預期效益。 八、其他相關措施。
本辦法未規範事項,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暨其施行細則、行政院訂頒之文書處理手冊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本會委員之迴避事項,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本會委員及列席人員對會議資料、委員意見或會議結論應予保密,不得洩漏。 前項會議結論經依行政程序核定後,得由食藥署公開之。
本訓練課程以增進簡任第十職等或相當職務以上公務人員未來職務發展所需知能為目的。 本訓練依受訓人員職等或職務採分班方式辦理。 本訓練之期間為六個月至一年。訓練課程分為國內課程及國外課程。 受訓人員與保訓會或文官學院有關訓練之其他權利義務事項,得另以行政契約定之。
…所屬機關(構)、學校推薦受訓人員進行初審,於每年三月一日前函送保訓會。 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就本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學校推薦受訓人員進行初審,於每年二月十五日前函報行政院,行政院於三月一日前函送保訓會。 各主管機關就擬推薦受訓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並請被推薦受訓人員確認其資格條件。必要時,得召開甄審委員會或組成臨時性之審查委員會進行資格條件審核事項。
保訓會應依據各主管機關推薦受訓人員名冊辦理遴選評鑑作業,評鑑結果提報高階文官中長期培訓協調會報審議後,公布錄取受訓人員名單。 前項高階文官中長期培訓協調會報除保訓會主任委員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外,其餘委員由考試院、行政院及其他關係院派員組成。
本會委員之迴避事項,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本會委員及會議列席人員對會議資料、委員意見或會議結論應予保密,不得洩漏。 前項會議結論經依行政程序核定後,得由食藥署公開之。
…款所定服務登記處所地址變更者,應事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變更後,始得於變更後之服務登記處所提供托育服務。變更服務登記處所至其他行政區域時,並應檢附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七款文件。 托育人員提供到宅托育服務之處所新增或變更至其他行政區域時,應事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服務登記證書與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七款文件,向直轄市…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托育人員或與其共同居住之人,涉及違反本法第四十九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情事時,應即通知家長,並於行政調查、刑事偵查或法院審理期間,協助托育人員,且依家長意願轉介,及加強訪視輔導。 前項情形,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對托育人員為下列處分: 一、暫停新收托兒童。 二、行為人與托育人員…
…教育局。 三、社會局。 四、勞動局。 五、財政局。 六、經濟發展局。 七、農業局。 八、地政局。 九、都市發展局。 十、工務局。 十一、水務局。 十二、原住民行政局。 十三、交通局。 十四、觀光旅遊局。 十五、警察局。 十六、衛生局。 十七、環境保護局。 十八、消防局。 十九、文化局。 二十、地方稅務局。 二十一、客家事務…
市長辭職、去職或死亡時,由行政院派員代理。 市長停職時,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時,由行政院派員代 理。 市長請假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職務代理順序如下: 一、副市長。 二、秘書長。 三、由市長指定局長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