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辦公房屋及宿舍由第六課隨時派員勘查,如有重要修繕工程應依照 規定辦理。
…催事項。 四、關於會議之通知與紀錄及會堂佈置事項。 五、關於公用財物之購置分配及書報雜誌訂購事項。 六、關於公用財產物品保管及增減造報事項。 七、關於房地 (包括附屬設備) 財產之管理分配及修繕事項。 八、關於環境衛生之整理庭園佈置維護管理事項。 九、關於技工、司機、工友之雇用解雇考勤、保險與管理事項。 十、關於公有車輛之調配、保養、與稅捐之繳納事項。 十一、關於員工實物配給造領與…
本分局辦公房屋及宿舍由第六課隨時察勘,如有重要修繕工程應依規定辦 理之。
本分局之載輛調派、修繕及油料之核發、消耗稽核,由第六課辦理之。
本分局辦公房屋及宿舍由第六課隨時派員勘察,如有重要修繕工程應依照 規定辦理。
…勞工保險之辦理事項。 十二、關於員工薪津表冊之編造、發放及法定稅捐、保險費之扣繳事項。 十三、關於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十四、關於公有房舍 (倉庫、職員宿舍) 之管理、修繕、分配及環境衛生 之整理與災害處理事項。 十五、關於事務計畫及營繕工程設計事項。 十六、關於民防業務事項。 十七、關於不屬於其他課室及對外連絡事項與分局長臨時交辦事項。
本分局辦公房屋及宿舍由第六課隨時派員勘查,如有重要修繕工程應依照 規定辦理。
…民服務、大事彙記、一般外文函件處理、綜合業務及 不屬於其他各組處室事項。 二、第二科掌總收文、分文、繕校、印信、總發文、檔案及其他有關文書 管理事項。 三、第三科掌物品購置及修繕、財產管理、車輛及油料管理、辦公處所管 理、宿舍管理、工友管理、會場管理、防護管理、出納及其他有關事 務管理事項。
各單位辦公需要所未預備或須修繕之物品,應填具申請單,送會秘書室第 三科及會計室,並經權責人員核准後由秘書室第三科辦理。 營繕工程及購置物品如在審計機關規定之一定金額以上者由秘書室第三科 會同會計室招標或比 (議) 價辦理。
本局辦公房舍及單身宿舍,由秘書室第三科隨時察勘,如有修繕工程,應 即依規定辦理。
本局車輛之調派、修繕以及油料、消耗、稽核等,由秘書室第三科辦理之 。
…項土木、建築與公共設施維護工程之估驗及計價事項。 (四)關於加工出口區各項土木、建築與公共設施維護工程之完工決算事項。 (五)關於所在區公共設施檢查及維護事項。 (六)關於本處辦公廳舍土木工程修繕事項。 (七)關於所在區道路挖掘許可事項。 (八)其他有關土木、建築與公共設施工程之工務事項。 三、建管地政科: (一)關於加工出口區建築管理與土地行政法規之研擬及解答事項。 (二)關於加…
…區法令資料之搜集研究事項。 (七)其他有關法規事項。 三、事務業務: (一)關於事務管理規則所規定之出納、財產、物品、車輛、辦公處所、宿舍、集會及工友之管理事項。 (二)關於本處辦公廳舍水電修繕事項。 (三)關於本國來賓參觀接持事項。 (四)關於新聞資料之剪輯事項。 (五)關於加工出口區內產品陳列室及產品零售中心之管理事項。 (六)關於本處簡報室及區政館之管理事項。 (七)關於本…
… 三、財產、物品之登記、保管、調配、清點及報廢事項。 四、有關購置財物、辦公廳舍之修繕、維護、招標及驗收等事項。 五、現金、票據、存款之收支及保管等事項。 六、員工薪津、差旅費、加班費、外匯、結匯等之發放及核給等事項。 …
…列事項: 一、文件之收發、登記、分文、管制、稽催及繕打、校對事項。 二、檔案文件之管理事項。 三、印信典守事項。 四、公產公物之登記、保管及調配事項。 五、有關購置、訂製與變賣財物及建築、修繕、招標、驗收之辦理事項。 六、技工、工友、駕駛之僱用、訓練、調配、考核、獎懲、退職等管理事項。 七、環境衛生、車輛維護及消防設施等管理事項。 八、現金、票據、存款、借據等案件之收支、保管及移轉…
秘書室掌管事項如下: 一、關於公文收發、繕校稽催、檔案管理及印信典守事項。 二、關於出納、財產管理及物品採購事項。 三、關於廳舍修繕、房屋貸款、工友管理、環境管理、車輛管理及 其他事務性事項。 四、關於本局業務會報之紀錄及其決定案之處理事項。 五、關於各類業務視察訪問之安排及資料之彙編事項。 六、關於國會業務事項…
本局辦公室房屋及宿舍由秘書室隨時察勘,如有重要修繕工程應依規定辦 理之。
本局車輛修繕及油量之管理,由秘書室辦理之。
…、交通運輸設備、財物分類標準之雜項設施管理,公用物品之請購、檢查、保管、核發登記、報銷及廢品處理,宿舍之借用與管理及及公教住宅輔購。 三、第三科:財產、物品、儀器之採購、驗收,辦公廳舍及宿舍之營建修繕及環境清潔,公務車輛之調派、保養維修及油料之管理,警衛室之管理及勤務編排等相關安全防護,會議場所之佈置及使用管理、技工、駕駛、工友之僱用管理、考核,其他有關採購、營繕、修繕之庶務。 四、第四科:本…
本局辦公房屋及宿舍由秘書室隨時察勘,如有重要修繕工程應依規定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