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公司應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規定,於年度終了時,就受補助之個案計畫辦理評核。 臺鐵公司因受補助取得之維修材料、基礎設施及車輛應妥為保管運用。 若未依前項確實妥為保管運用致使相關資產滅失、…
…中一人為主任委員並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部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本部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任一性別委員人數合計不得少於全體委員總數之三分之一: 一、政府機關代表八人:由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本部各推派一人;地方政府三人,由本部協調地方政府推派。 二、教職員代表六人:其中四人由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及臺灣高等教育產業…
…財務金融、經濟、法律、投資管理、風險控管、退休金管理、企業管理、會計或審計等學識或經驗者優先擔任。 前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之專家學者,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於國內外大學校院講授統計精算、人事行政、財務管理、金融、經濟、信託、保險、投資、證券、期貨、風險控管、會計、審計、管理或法律等相關課程二年以上。 二、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或同等學力,具五年以上人事行政、財經、證券、期貨、保險、金融或法務…
本會委員會議須有委員人數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本會委員之迴避,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專家會議置委員七人至九人,由評估機關就具有與評估標的相關專門知識人員派任或聘任之。 前項專門知識人員自下列各款條件遴選,各款應至少一人: 一、評估機關代表。 二、具法律、財務、公共行政、財政、或本法領域之專業人員。 三、具評估標的領域技術專業人員或相關團體。 四、就評估標的領域曾參與本法案件之民間機構代表。 專家會議之任務為訂定或審定定性及定量評估之通過標準及方式並進行審核。
…核撥汽油汽車排氣檢驗經費之相關證明文件,應保存二年,以備查核。 汽油汽車排氣檢驗站所申請核撥之經費,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不予補助者,得重新核計,不足者,應予以補發;溢發者,應通知繳回,並作成書面行政處分命其於六十日內繳還補助款;屆時未繳還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汽油汽車排氣檢驗站所提資料為其明知不實之事項而提出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汽油汽車排氣檢驗站繳還已領取之補助;並自補助之日起至繳還日止…
公路主管機關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員查核受託機構之講習實施情形,並做成查核紀錄(紀錄表如附件四)。 查核內容包含行政管理、師資、教室、教材、教具及上課情形等事項。
…人溢繳金額之本息外,並將定期發給金額之三分之一扣抵溢撥金額之本息,繳還原溢撥機關至足額清償溢撥金額之本息為止。 前項退離公務人員之個人專戶已領罄或未能扣還或扣還不足者,其差額應由基金管理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命退離公務人員或遺族限期返還;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第五項所定基金管理機關已一次發給或定期發給退離公務人員或遺族退撫給與金額,視同已退還公務人員溢繳本息之金額。
本辦法依行政訴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最高行政法院(以下簡稱本院)受理之上訴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行言詞辯論: 一、法律關係複雜或法律見解紛歧,有以言詞辯明之必要。 二、涉及專門知識或特殊經驗法則,有以言詞說明之必要。 三、涉及公益或影響當事人權利義務重大,有行言詞辯論之必要。
應於法庭到庭陳述之人,其所在處所或所在地法院有聲音及影像即時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者,合議庭認為適當時,得許其於所在處所或所在地法院利用該科技設備陳述之。 前項遠距審理之作業,依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之規定辦理。
政府提撥退撫儲金費用存入個人專戶而有本條例第九條第五項所定溢撥情事者,應由原溢撥機關以書面通知退撫基金管理機關覈實收回溢撥金額之本息。 退撫基金管理機關依前項規定計算溢撥金額之本息時,應按政府及教職員負擔比率,分別結算個人專戶內原溢撥機關溢撥與教職員溢繳之退撫儲金費用及其盈虧累計金額,並自個人專戶累積總金額覈實扣抵,繳還原溢撥機關與退還教職員,並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教職員。
…,申請亡故退休教職員個人專戶賸餘金額或原投保年金保險保證金額餘額: 一、親自回國申請者,應提出入出境資料。 二、委託國內親友代為申請者,應提出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並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以下簡稱駐外館處)驗證之委託書或授權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教職員之遺族依規定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或委託書或授權書係於國外製作者,應經駐外館處…
教職員或其遺族請領退撫給與之權利,依本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除教職員本人提繳之退撫儲金外,應自請求權可行使之日起,於行政程序法所定請求權時效內為之。 前項所定退撫給與之請求權可行使之日,規定如下: 一、一次退休金、首期月退休金及資遣給與部分,指主管機關審定退休或核定資遣生效日。 二、申請領回個人專戶退撫儲金,指…
依本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免課之稅捐如下: 一、辦理教職員或遺族退休、資遣、離職及撫卹業務所用之帳冊契據,免徵印花稅。 二、辦理教職員或遺族退休、資遣、離職及撫卹業務所收提(撥)繳款項,及因此所承受行政執行標的物之收入、雜項收入與退撫儲金運用之收益,免納營業稅及所得稅。
政府提撥退撫儲金費用存入個人專戶而有本法第九條第五項所定溢撥情事者,應由原溢撥機關以書面通知退撫基金管理機關覈實收回溢撥金額之本息。 退撫基金管理機關依前項規定計算溢撥金額之本息時,應按政府及公務人員負擔比率,分別結算個人專戶內原溢撥機關溢撥與公務人員溢繳之退撫儲金費用及其盈虧累計金額,並自個人專戶累積總金額覈實扣抵,繳還原溢撥機關與退還公務人員,並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公務人員。
各機關受理涉案或涉有違失行為之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或資遣申請案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召開考績委員會,就其涉案或違失情節,確實檢討其行政責任並詳慎審酌是否應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移送懲戒或送請監察院審查,及應否依相關法律核予停職或免職。 二、經召開考績委員會檢討後,仍同意受理其申請退休或資遣時,應於彙送審(核)定機關之函內,敘明理由…
…定,申請亡故退休人員個人專戶賸餘金額或原投保年金保險保證金額餘額: 一、親自回國申請者,應提出入出境資料。 二、委託國內親友代為申請者,應提出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並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以下簡稱駐外館處)驗證之委託書或授權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之遺族依規定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或委託書或授權書係於國外製作者,應經駐外館處驗…
…,由鄉(鎮、市)庫支出,並以鄉(鎮、市)公所為支給機關。 五、最後服務機關屬於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者,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支出,並以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為支給機關。 六、最後服務機關屬於行政法人者,以其主管機關為支給機關。 七、最後服務機關屬於依預算法第四條成立特種基金之機關(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以各基金機關(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為支給機關。 因公傷病命令退休人員亡故後,其遺族依…
…機關,最後服務機關屬於中央者,指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相當二級或三級機關之獨立機關;最後服務機關屬於直轄市級者,指直轄市政府;最後服務機關屬縣(市)級及鄉(鎮、市)級者,指縣(市)政府;最後服務機關屬於行政法人者,指其主管機關。 本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所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支給或發放機關應就領受人冒領或溢領之款項覈實收回,不受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指退撫基金管理機關、退撫給與之支給或發放機關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