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細則依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條例第 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政令)綜合作業。 (四)「主委月會講話」參考資料撰提。 (五)本會中長程計畫綜合編審作業。 (六)本會「委員會議」業務綜辦作業。 (七)本會年終工作檢討會綜辦作業。 (八)本會年鑑編撰及行政院公報刊行管制。 (九)本會史政、年鑑編撰及文史綜辦作業。 (十)本會會史館業務之策劃辦理作業。 (十一)本會緊急公務通報處理綜辦作業。 (十二)本會及所屬機關(構)分層負責策劃實施作業。 …
… (三)全部供給制就養榮民進入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政策、法規擬訂、修 正、解釋及業務督導。 (四)全部供給制就養榮民眷屬補給業務策劃及督導。 (五)退除役官兵身分核認及停權之訴願、行政訴訟案件協處。 (六)國軍官兵退除役業務及退除給付法令研商協調。 (七)國軍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預算業務協調處理。 (八)兵役行政業務協調、聯繫及簽辦。 (九)非任職本會及所屬機關(構)退除役…
…市場調查與採購資訊蒐集彙整及建檔。 (十)所屬機關(構)委託經營或營運管理事項之審查及招商甄選與採購 法規諮詢。 (十一)所屬醫療、安養機構榮民被服帳籍管理與調撥。 (十二)配合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之運作,辦理本會暨所屬機 關(構)(不含榮工公司)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財物採購及特 殊性之勞務採購。 設查核組(任務編組),任務如下: …
…光大樓之管理協調。 (十二)本會榮光大樓各宿舍及各辦公處所防颱、防火、防水、災害預防 管制工作。 (十三)所屬機關(構)事務管理政策擬訂。 (十四)公關宴會接待安排與各種活動行政支援及禮品選購贈送事務之處 理。 (十五)會本部替代役役男生活管理。 (十六)其他有關事務處理。 二、第二科: (一)本會輔導工作政令政績宣導。 (二)本會發行刊物雜誌及…
…銷。 (六)績效獎金及核心價值體系業務之擬辦。 (七)綜合性人事法規管理之擬辦。 (八)人力評鑑綜合業務(含備援人力)之擬辦。 (九)事務勞力替代推動方案及業務委託民間之擬辦。 (十)勞工行政、法令釋疑及協助處理業務。 (十一)勞工團體(工會)之組織登記輔導監督之擬辦。 (十二)本會及所屬機關(構)工級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員額管制業務。 (十三)替代役役男員額進用、分配、協調、與法規等…
法規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本會法規案件之審查、研議。 二、本會立法政策之研擬。 三、本會法規疑義之研議、闡釋、諮詢。 四、行政院函轉或函發有關綜合性法律、法規之處理。 五、本會法規之管制、整理、編印。 六、本會法制作業之協調聯繫。 七、涉及本會權益重大訴訟案件之協助。 八、重大法律糾紛事件之研處及協助。 九、本會…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推動研究發展工作 ,以達革新行政,促進業務發展,謀求榮民福祉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及制度之建立事項。 三、退除役官兵安置途徑之開拓事項。 四、各類型附屬機構學術性、專業性、技術性、業務性之研究發展事項。 五、各生產事業機構之企業管理與營運研究發展事項。 六、工作簡化,革新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加強服務功能事項。 七、改進退除役官兵教育訓練事項。 八、加強退除役官兵生活管理與照顧事項。 九、加強榮民子女輔導事項。 十、有關資訊系統之規劃與協調事項。 十一、專案…
… 2 研究發展項目是否符合施政及業務發展實際需要。 (二) 召開年度研究發展項目審查會議,研討複審研究項目及增刪項目。 (三) 就審查通過之年度研究發展項目簽請核定後發布,並函送行政院研 考會備查。 三、年度研究發展項目計畫作業如附件二之 (一) (二) (三) ,各機構 於年度開始前一個半月 (每年五月中旬) 檢送本會二份,本會各處室 …
…果報告,凡委託研究或與其他單位合作研究者,應洽請依 時提送。屬委託研究者並應於每季填報「委託研究計畫執行進度季報 表」 (格式如附件六之 (五) (六) ) 各乙份送會,俾彙轉行政院研 考會。 二、本會聘請退役將官研究委員之研究報告由第二處專責處理,並依行政 院研考會規定不選送參加行政院傑出研究獎評選。本會各處室之研究 報告送秘書室彙辦。 三…
…究成果採行暨獎勵分 析表」如附件六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函送行 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備查。 (二) 依據評審單位之推薦,並按行政院規定之參選篇數於次年十二月十 五日前,以一式三份,另附提要格式同附件三之 (二) 陳報行政院 參加傑出研究獎評獎。 (三) 完成評審作業之研究報告一份由研考業務單位…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加強業務之管制及 考核,特訂定本辦法。
本會秘書室 (以下以研考單位代稱) ,在本會首長指揮之下,並受行政院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之督導,綜合辦理本會及附屬事業機構 (以下簡稱各 機構) 之業務管制考核工作。
…(一) 本會年度施政計畫。 (二) 本會業務計畫。 (三) 各機構重要之年度中心工作計畫。 (四) 各機構重大工作計畫。 二、特定管制案: (一) 總統指示辦理事項。 (二) 行政院交辦事項。 (三) 立法院質詢事項。 (四) 監察院查詢或提示事項。 (五) 本會定期性會報、會議之重要指示及決定事項。 (六) 其他應加管制事項。
績效評比範圍如左: 一、主管業務:其內容依各類型機構之任務特性擬訂之。 二、行政管理:其內容包括人事、財務、財產管理、輔導業務、工作簡化 等項。
績效評比要領如左: 一、主管業務:著重中心工作計畫成果,本會首長指示,專案及勞基法之 執行檢討與業務革新改進措施。 二、行政管理:著重管理方法之考核,端正風氣整飭紀律之檢討與本機構 上年度同一時期成果比較。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適應輔導業務特性 及人事管理工作需要,特訂定本會人事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 。
新設或接辦之機構應擬訂組織規程,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各機構職員分為左列三類: 一、正副首長。 二、直接從事機關主要任務之各級業務人員。 三、配合遂行主要任務之行政人員:包括秘書、總務、核稿、研考、法制 、新聞、公共關係、文書、檔案、收發、會計、統計、人事等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