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書、總務、公關及廳舍業務。 二、不屬其他各科、室、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處設下列科、室、站: 一、企劃經理科。 二、環境維護科。 三、遊憩服務科。 四、保育研究科。 五、解說教育科。 六、行政室。 七、人事室。 八、主計室。 九、管理站。 前項第九款管理站,以四站為上限。
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書、總務、資訊、研考、公關及廳舍業務。 二、不屬其他各科、室、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處設下列科、室、站: 一、企劃經理科。 二、環境維護科。 三、遊憩服務科。 四、保育研究科。 五、解說教育科。 六、行政室。 七、人事室八、主計室九、管理站。 前項第九款管理站,以四站為上限
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書、總務、公關及廳舍業務。 二、不屬其他各科、室、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處設下列科、室、站: 一、企劃經理科。 二、環境維護科。 三、遊憩服務科。 四、保育研究科。 五、解說教育科。 六、行政室。 七、人事室。 八、主計室。 九、管理站。 前項第九款管理站,以三站為上限。
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書、總務及廳舍業務。 二、不屬其他各科、室、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處設下列科、室、站: 一、企劃經理科。 二、環境維護科。 三、遊憩服務科。 四、保育研究科。 五、解說教育科。 六、行政室。 七、人事室。 八、主計室。 九、管理站。 前項第九款管理站,以三站為上限。
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書、總務、資訊及廳舍業務。 二、不屬其他各科、室、站事項。
本處設下列科、室、站: 一、企劃經理科。 二、環境維護科。 三、保育研究科。 四、解說教育科。 五、行政室。 六、管理站。 前項第六款管理站,以三站為上限。
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書、總務、公關及廳舍業務。 二、不屬其他各科、室、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處設下列科、室、站: 一、企劃經理科。 二、環境維護科。 三、保育研究科。 四、解說教育科。 五、行政室。 六、管理站。 前項第六款管理站,以一站為上限。
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書、總務、資訊、公關及廳舍業務。 二、不屬其他各科、室、站事項。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處設下列科、室、站: 一、企劃經理科。 二、遊憩服務科。 三、保育解說科。 四、行政室。 五、管理站。 前項第五款管理站,以二站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