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構依法令辦理精簡而退休或資遣人員,最高得一次加發七個月薪給之慰助金(包含選擇依勞基法規定基準給付之退休及資遣人員發給之一個月預告工資),並自辦理專案精簡起始日起,每延後一個月退休或資遣者,減發一個月薪給之慰助金(不含一個月預告…
事業人員或其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申請退休、撫卹或資遣給與之權利: 一、褫奪公權終身。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三、喪失或未具中華民國國籍。 四、為支領撫卹金,故意致該現職事業人員或其他具領受權之遺族於死,經判刑確定。 五、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
事業人員在職期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瀆職罪章之罪或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其他罪,先行退休、資遣或離職後始經判刑確定者,應依下列規定剝奪或減少退離(職)相關給與;其已支領者,照應剝奪或減少之全部或一部分追繳之: 一、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者,應自始剝奪其退離(職)相關給與…
…積存運用狀況於半年度及年終提出結算表及總報告。 依第五條規定提撥之儲備金,由退休基金監督委員會存儲運用並支付。 事業人員自指定適用勞基法之日起之工作年資所計算之退休金經費,依規定由退休基金支付。資遣費由各機構用人費總額內支付。
依本條例第八條規定辦理離職、資遣或留用人員,於退出原參加之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除符合規定得請領養老給付者外,其損失之公保投保年資,比照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四條所規定之養老給付計算標準結算補償金。原依公務人員保險法投保公保未…
安定基金所設置各事務承辦部門,其各級人員得以專職雇用之。 前項人員之進用、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進修、退休、資遣、或撫卹等相關事項,應訂定人事管理規章,報主管機關核定。 安定基金應於主管以上人員異動後十五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證券交易所對人員之進用、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進修、退休、資遣、撫卹等,應訂定人事管理辦法,申報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 證券交易所對人員待遇之支給,除前項人事管理辦法所訂定者外,不得另立科目支給。
…檯買賣中心申報登記。所屬證券商在辦妥異動之登記前,對各該人員之行為仍不能免責: 一、證券商內部因負責人或業務人員職務調動、升遷等,為變更登記。 二、證券商負責人或業務人員死亡、辭職、解僱、解任、資遣、退休或有第十七條規定等情事者,為註銷登記。 三、證券商負責人或業務人員,經本會依本法命令解除其職務,或其登記有前條第三項所列各款之情事者,為撤銷登記。 前項負責人及業務人員之異動登記,如係證券…
…登記,並辦理工作證之換發或繳回。所屬期貨經紀 商在辦妥異動之登記前,對各該人員之行為仍不能免責: 一、負責人或業務員職務調動、升遷等,為變更登記。 二、負責人或業務員有死亡、辭職、解僱、解任、資遣、退休等情事者, 為註銷登記。 三、負責人或業務員,經本會依本法命令解除其職務,或其登記有第七條 第二項所列各款之情事者,為撤銷登記。 期貨經紀商應於其內部稽核人員異動前,先…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人員之晉用、敘薪、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進修、退休、資遣及撫卹等事項,應擬訂人事管理辦法,申報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
期貨交易所對人員之進用、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進修、退休、資遣、撫卹等,應擬訂人事管理辦法,申報本會核定;其修正時亦同。 期貨交易所對人員待遇之支給,除前項人事管理辦法所訂定者外,不得另立科目支給。
期貨結算機構對人員之進用、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進修、退休、資遣、撫卹等事項,應擬訂人事管理辦法,申報本會核定;其修正時亦同。 期貨結算機構對人員待遇之支給,除前項人事管理辦法所訂定者外,不得另立科目支給。
本處於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成立時裁撤之。 本處裁撤時,現任人員除具有合法資格轉任者外,應予資遣。
本處於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成立時裁撤之。 本處裁撤時,現任人員除具有合法資格轉任者外,應予資遣。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教師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之審查。 二、教師長期聘任聘期之訂定。 三、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之審議。 四、教師違反本法規定之義務及聘約之審議。 五、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議之事項。 本會辦理前項第一款教師初聘之審查時,應以公開甄選或現職教師介聘方式為之。辦理公開甄選時,得經本會決議成立…
本處於國立高雄大學成立時裁撤之;本處裁撤時現任人員除具有法定資格 轉任者外,應予資遣。
本處於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成立時裁撤之。 本處裁撤時,現任人員除具有合法資格轉任者外,應予資遣。
…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學生兵役、全民防衛精神動員與教育服務役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七、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資格、遴選、任免、介派、晉任、遷調、進修訓練、考核、紀律、獎懲、陳情、申訴、訴願(訟)、資遣、退撫與人事資料管理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八、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薪資待遇、保險與服裝製補等後勤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九、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相關法規之研修。 十、其他有關學生事務及特殊教…
本部為辦理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收支、管理、運用事項之監督及考核業務,設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為常設性任務編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適當人員擔任;其內部組設及主管權責,另以設置要點定之。
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解聘、不續聘、停聘、資遣案件時,應分別適用或準用行政程序法有關陳述意見及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