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軍品,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專案報請國防部核准指定廠商採 購。 一、凡經行政院核定基於政治、外交、經濟等考慮,而有指定某一特定廠 商採購之必要者。 二、凡經行政院核定平時維持…
… 規定程序辦理之採購案,應以非屬年度計畫之偶發性案件及戰備品採 購為限。 三、經行政院核准之高度機密性採購案,應以依國家機密保護辦法,列為 極機密或絕對機密等級者為限。 四、經行政院或其授權單位核准指定地區…
… 規定程序辦理之採購案,應以非屬年度計畫之偶發性案件及戰備品採 購為限。 三、經行政院核准之高度機密性採購案,應以依國家機密保護辦法,列為 極機密或絕對機密等級者為限。 四、向政府機關採購者。 …
軍人自衛槍枝徵借規定如下: 一、以國防部命令定之。 二、徵借時機:國軍作戰需要時。 三、徵借時,由槍枝管理機關收集後,送繳最近之陸軍地區聯合保修廠接收保管,並按槍枝代管規定發給收據。 四、陸軍地區聯合保修廠於槍枝接收兩週內,循行政系統呈報國防部核備,並妥為保管,依命令分配使用或發還。
基於國家安全及利益之需要,得就軍品外銷之國家、地區與軍品等級、品 項等予以適當管制。 前項管制由主管機關會同外交部、經濟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解除管 制時,亦同。 進口國家或地區對購得之主要武器系統有轉運至管制外銷國家、地區或從 中獲得反制、仿製武器系統情報之虞者,不予外銷。
軍品外銷案件,由主管機關於徵詢外交部及經濟部意見後核定之。但甲級 軍品或對國家外交、經濟及軍事有重大影響之外銷案件,由行政院核定。
…、維修之各種武器、裝備、系統、補給品、技術資料、書刊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軍品或軍民通用產品。 國防科技工業產品之區分及其銷售案件核定權責如下: 一、甲級:特殊性軍品。其銷售案件,由主管機關陳報行政院核定。 二、乙級:傳統性軍品。其銷售案件,由主管機關核定。 三、丙級:一般性之軍民通用產品。其銷售案件,由主辦機關核定,並陳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國防科技工業產品項目之區分,由主管機關定之。
為有效結合各界力量共同推行本辦法所定工作,落實國防科技工業發展,加速達成建設自主國防之目標,得由行政院設推動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研擬推動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委託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有關方案。 二、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委託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資料之調查及建立。 三、協調其他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產品銷售事項。 前項之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由行政院訂定之。
…;主辦機關無法於招標前確知者,於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得以預估參考值代替,但實際採購數量低於預估數量達百分之十以上時,主辦機關應與民間機構依誠信原則協調補償事宜。 第二年起至契約期滿,主辦機關應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以四年為限,預估後續每年購買產品或勞務之規格、最低數量或工作量、單價等參考值,規定單價變動幅度限制標準。後續每年實際採購之金額如低於預估達約定比例時,主辦機關應與民間機構依…
為有效結合各界力量共同推行本辦法所定工作,落實國防科技工業發展,加速達成建設自主國防之目標,得由行政院設置推動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研擬促進科技工業機構或財產設施委託經營推動有關方案。 二、科技工業機構研發、產製或維修能力資料之調查及建立。 三、科技工業機構委託經營個案評估規劃執行建議…
定檢組由國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高雄市政府、陸軍、海軍 、警備各總司令部、各港務局及中國驗船中心等機關團體會同派員組成。
軍事單位在任何戰備時期,使用電信局之總機門號,或長途電話、電報、 長途電路,除長途門號為借用,不付裝租費用外,其餘均按租用辦法付費 ,由國防部在年度軍電報話費預算內支付,惟如電信費調整漲價,或在警 戒戰備第二階段及戰備階段,因遂行作戰任務致原預算確有不敷時,應由 國防交通兩部會同呈報行政院核辦,其餘公民營各機構之通信設施支援軍 事通信,均不付任何費用。
查線證如有遺失,應即登報聲明作廢,迅即向核發機關報備,副本分送台 灣警備總部、憲兵司令部及臺灣省警務處,台北市警察局,其遺失查線證 人員,應由主管機關依行政系統自行懲處。
…依國防部之規定,按持照車種及年資,於退伍時申請退役換照證明或准考證明。 前項申請作業程序如下: 一、退伍之志願役軍官、士官、志願士兵:應於退伍前三十日至退伍生效日起四十五日內,檢附退伍令(或退伍行政命令)影本、軍車駕駛執照、完成體檢之民用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及回郵信封,向原屬單位提出申請。 二、原屬單位: (一)通知退伍之志願役軍官、士官、志願士兵於退伍前二個月,辦理退役換照證明或准考證明之…
特種車輛,除緊急特殊情況外,不得作行政使用。
…場:駕駛人、車長及乘員,應即通知就近憲警單位與車屬單位及承保公司,派員到場協助處理,鑑定責任與傷亡及財物損毀程度,並蒐集現場佐證資料,拍照存證。 三、事故報告: (一)駕駛人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循行政系統呈報旅級(或比照)單位備查。 (二)各地區憲兵單位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呈報憲兵指揮部,副送車屬單位、其上級司令部、旅級(或比照)單位、陸軍司令部與其地區留守業務單位及承保公司列管處理。 四、責任…
交通戰備搶修器材,由鐵路、公路及各級地方政府主管單位視實際需要, 先期分期屯備,並逐年增補,如有本身財力不足,應立即擬具器材需要計 畫表按行政系統陳報辦理,以期滿足作戰之需求。
…檢查。 一、台北松山軍用機場聯協組: (一) 空軍松山基地軍機檢查組。 (二)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下簡稱航警局) 台北分局。 (三) 財政部台北關台北機場辦事處。 (四) 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 (五)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 二、清泉岡軍用機場聯協組: (一) 空軍清泉岡基地軍機檢查組。 (二) 航警局台北分局。 三、台南軍用機場聯協組: (一) 空軍台…
… 二、乘員之入出境證照查驗及安全檢查,由航警局依有關法令規定負責執 行。 三、乘員之行李及物品檢查,由財政部台北關台北機場辦事處,依有關法 令規定執行。 四、乘員之檢疫,由行政院衛生檢疫總所,依有關法令規定執行。 五、攜帶或載運入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之檢疫,由經濟部商品檢驗局,依 有關法令規定執行。 非本國籍軍民用航空器,如因特殊情況需於清泉岡、台南軍用機場起…
各軍民飛航管制與通信單位,依本辦法實施管制,其權責、要領、程序由 空軍總司令部會同交通部民航局、行政院新聞局廣播電視事業處、軍管區 司令部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