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權益交換之接住人除高階須合於住用之官階與眷村分區身分外,應依 下列規定辦理: 一、由受配眷戶循行政系統報請軍種單位核准。 二、檢附原配住戶同意書 (原配戶與受配戶如非同一單位,須檢附原配住 戶服務單位同意書) 。 三、檢附受配人現服務單位證明受配人未配舍及未受輔助貸款購宅證明。
國軍陣亡官兵遺骸或骨灰運至安葬地之港口、車站、或飛機場時,應舉行 迎祭及葬祭,由當地之團管區司令,或當地最高軍事機關首長或行政長官 主持之。
舉行迎祭時,事前應由主辦機關通知其遺屬參加,其他當地軍事機關學校 部隊,或行政機關及人民社團,得視當地實際情況之需要派遣代表參加, 以表隆重而崇國殤。
入祀國民革命忠烈祠之烈士,由國防部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核定之。
…、月退休(職)金、兼領一次退休金與月退休金、一次退職酬勞金、月退職酬勞金、兼領一次退職酬勞金與月退職酬勞金、退職金、資遣費。 五、自謀生活者:指年逾五十五歲未享退休給與、未輔導就養、就業人員,經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銓敘部、教育部、人事行政局、內政部、國防部等相關機關會同審查認可後出具證明者。未享退休給與者,指已退除(休)人員依法合於支領退休給與而未支領者。 六、…
領有戰士授田憑據人員或其死亡後之家屬居住大陸地區者,其申請登記核發補償金之程序及所需之證明文件,由國防部視兩岸人民關係發展狀況,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執行之。
…應於當事人亡故之日起三個月內由其家屬提出申請。當事人於國外地區亡故者,申請人應檢附經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外交部授權之機構驗證證明書影本;當事人於大陸地區(含香港、澳門)亡故者,申請人應檢附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證明書影本。 申請人依前項規定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有缺漏,且未於主管機關通知後六個月內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第二項所稱家屬如下: 一、當事人在臺之配偶、…
本條例第一條所定中低收入戶,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一、女子年滿二十二歲,男子年滿二十五歲,在當地設有戶籍者。 二、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 三、符合行政院公告之收入較低家庭標準者。
本條例第二條第二項所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推行委員會),由國防部部長為召集人,委員十一人,由國防部副部長、政治作戰局局長、常務次長、行政院副秘書長及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副首長級人員擔任之,負責協調推動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事宜。 推行委員會開會時,由召集人為主席,必要時得邀請專家…
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列冊報經行政院核定之國軍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其土地屬國有者,應由主管機關列冊,囑託當地土地登記機關,將管理機關變更登記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前項國軍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其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土地清冊詳細土地標示,如有漏列或不應列屬使用範圍者,應由主管機關與管理機關或土地所有權人會勘確定後,辦理更正。
本條例第九條特別預算之歲入,以本條例第四條經行政院核定眷村土地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基礎作價編列。 前項土地作價之方式,屬計畫興建住宅社區者,以公告土地現值預估調幅後之總值作價;其餘土地,以預估處分後可獲價款作價。
各級地方政府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三項擬定之改建計畫,應函送主管機關轉報行政院備查。 前項改建計畫,應包含改建起迄時間、改建方式以及輔助原眷戶購宅方法、違占建戶處理措施。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所稱國有土地可計價,係指非屬公共設施之國有土地,按行政院核定改建計畫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價格。
本條例第二十八條所稱國防部原規定,係指本條例施行前,由國防部訂頒或報奉行政院核定(備)有關眷村改建、遷建、計價、核配、預算編列與收支及輔助購宅之有關規定。
…置委員十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副部長兼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部常務次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本部政治作戰局局長、戰略規劃司司長、法律事務司司長、主計局局長、軍備局局長,及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等機關(單位)代表組成。 本會依會務需要召開會議,由召集人主持,並得邀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專家學者代表列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為主席。
…土地之標售,得委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但以都市更新、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或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得委託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 前項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內國有土地,指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列冊報經行政院核定之國軍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 第一項委託標的,經公開標售二次無人投標,國防部得依最近一次公告底價之價格,辦理讓售。 依第一項辦理委託所需費用,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特別預算土地處理作業費用…
…公司或由二個以上公司參與投標者,其應具備之資格: (一)採配套、合建方式,應具營造業及住宅出售(租)業資格,並為甲級營造廠商。採承包方式,應具營造業資格,並為甲級營造廠商。 (二)其他資格,悉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營繕工程招標注意事項或政府採購法及其他相關辦法之規定。 二、其他方式:由主管機關於招標階段時,以投標須知或招標公告規定投資人之資格。 前項各款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其資格規定,應以主管機…
得標投資人為辦理興建住宅社區改建工程貸款,得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核轉行政院經建會申請中長期資金貸款。
…所定依法撥供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之土地、池沼,除已辦理土地總登記者,依照土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撥用外,如為海埔地、林班地、山坡地、原野地、廢河川及其他尚未依法測量登記之荒地,主管機關得先劃定範圍,呈請行政院核准交由輔導會開發使用,俟開發完成辦妥測量登記後,再行補辦正式撥用手續。 凡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之國(公)有林區、礦區等,得由輔導會洽商主管機關之同意劃定範圍,呈經行政院核定後,撥交輔導會使…
凡經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輔導安置就業、就醫、就養及就學之退除役官兵,其生活指導及管理,悉依本辦法之規定。為保持退除役官兵之共同榮譽凡支領一次退伍金、退休俸、生活補助費、贍養金及其他退除役官兵,除別有定外,並得由輔導會比照本辦法之一般規定予以協助照顧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