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建築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但有關結構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仍應依法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等辦理,並依規定簽證負責。 前項建築物應於核准之日起一年內申報開工,並應於申報開工時,檢具經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設計簽證之工程圖樣、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並核定竣工期限,不受建築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所定建築管理自治法規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者,依下列規定簡化,不受建築法第五十四條及第五十六條規定之限制: 一、二層以下且未興建地下層者,其申報開工時,得免檢附施工計畫書。 二、建築物施工中得免申報勘驗,竣工後備具相關竣工圖一次報驗。 三、經起造人同意自行監督混凝土品質者,得免適用施工中建築物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實施要點規定。
…不受建築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但有關結構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仍應依法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等辦理,並依規定簽證負責。 前項建築物應於核准之日起一年內申報開工,並應於申報開工時,檢具經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設計簽證之工程圖樣、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並核定竣工期限,不受建築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所定建築管理自治法規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者,依下列規定簡化,不受建築法第五十四條及第五十六條規定之限制: 一、二層以下且未興建地下層者,其申報開工時,得免檢附施工計畫書。 二、建築物施工中得免申報勘驗,竣工後備具相關竣工圖一次報驗。 三、經起造人同意自行監督混凝土品質者,得免適用施工中建築物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實施要點規定。
…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但有關結構安全、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及其他相關事項,仍應依法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辦理,並依規定簽證負責。 前項建築物應於核准之日起一年內申報開工,並應於申報開工時,檢具經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設計簽證之工程圖樣、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核定竣工期限,不受建築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所定建築管理自治法規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者,依下列規定簡化,不受建築法第五十四條及第五十六條規定之限制: 一、二層以下且未興建地下層者,其申報開工時,得免檢附施工計畫書。 二、建築物施工中得免申報勘驗;竣工後,備具相關竣工圖一次報驗。 三、經起造人同意自行監督混凝土品質者,得免適用施工中建築物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實施要點規定。
中央主管機關因景氣因素影響,致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以下簡稱減班休息),經評估有必要時,得召開僱用安定措施諮詢會議(以下簡稱諮詢會議),辦理僱用安定措施。
被保險人領取薪資補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於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內,經被保險人與雇主協商同意實施減班休息期間達三十日以上,並依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相關規定辦理。 二、實施減班休息前,以現職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達三個月以上。 三、屬全時勞工,或有固定工作日(時)數或時間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以下簡稱部分工時勞工)。 四、未具請領薪資補…
…現職單位受僱未滿三個月者,依其於現職單位實際參加就業保險期間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二、前款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最低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月最低工資數額核算。但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及部分工時勞工,不在此限。 三、每月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所定最高月投保薪資,與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每月最低工資差額之百分之五十。 四、薪資補貼金額採無條件進位方式計算至百位數。 同一被保險人同時受…
技工、駕駛、工友及清潔工之工作時間、延長工時、請假、休假、退休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勞動基準法及工友工作規則已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興建,應依工程執行計畫之完工期限完成。 公民營事業因故未能如期完工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展延之。
監管人因執行監管任務所生之費用,包括監管小組差旅費、延長工時薪資、人身意外險及責任險之費用及其他為執行監管任務所必要之支出,應由受監管金融機構負擔,其支給標準依監管人之內部規定辦理。
…、其他受接管金融機構因維持日常營運所生之業務及管理之費用或債務。 四、受接管金融機構之非存款債務,有提供財產設定質權、抵押權或留置權擔保該債務,其債務可完全受償者。 五、接管人員之通訊費用、延長工時薪資、差旅費、人身意外險及責任險之費用。接管人員之差旅費支給標準應依接管人內部規定辦理。 六、接管人為執行接管職務,委聘或調派專業人員或委外處理之費用。 七、代理收付業務及其他服務性業務所生之應…
…查與抽樣調查方案之審訂、實施計畫及經費預算之核議。 二、農林漁牧業、工商、服務業、人口與住宅普查之舉辦、統計及分析。 三、民間人力供應、勞動力結構、就業與失業之調查統計及研究分析。 四、薪資、工時、員工進退與勞動生產力之調查統計及研究分析。 五、普查地理資訊系統與普查資料庫之建置及維護。 六、國富統計之編布及研究分析。 七、辦理普查時設置臨時組織之規劃、指導、監督與所需人員之借調、組訓…
本法第十七條第四項所稱特約,指幼兒園與醫療機構簽訂,具資格之護理人員,於必要時提供專業服務之契約;所稱兼任,指幼兒園聘請具資格之護理人員,以部分工時於幼兒園從事指定工作者。 公立幼兒園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之護理人員,準用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展覽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常設展與特展之規劃、設計、更新、營運及管理。 二、科學教育解說教材之彙編與人員之培訓及運用。 三、展場需求及滿意度之調查統計。 四、各類科學探索與體驗教育活動之規劃及推動。 五、劇場之營運及管理。 六、展場諮詢及導覽解說公共服務之管理。 七、志工及部分工時人力之管理。 八、其他有關科學教育展覽事項。
…:依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需求,置專任或兼任人員若干人。 四、身心障礙學生助理人員:依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學習及生活上特殊需求,經評估確須協助,且列入其個別化支持計畫中者,置專任、兼任或部分工時人員若干人。
…:應具備健全之人事組織,置有足以指導建教生之人力,並設相關專責單位或指派專業人員負責。 四、生活照顧:參加勞工保險與團體保險、出勤與時間安排紀錄、工作安排與輪調、生活輔導、生活津貼與逐年調整措施、工時與休假、膳宿與交通安排及建教生權益之申訴或協調處理等,應有完整之規劃及制度。 五、職業技能訓練:其實施內容及方式,應符合建教生職業技能訓練計畫之規定。 六、配合學校訪視及督導之執行情形:建教合作…
…辦理試驗、研究、檢測、鑑定等技術服務費用,依下列規定 計收: 一、費用額度應依試驗、研究、檢測、鑑定項目及其費額表(如附表一) 費額計收。 二、需使用特殊藥品、設備或大量物料,或增加工時、租用農地、補償地 上物者,核實加收費用。 三、增加標準程序外之試驗、研究與檢測,得依增加之規劃、設計與執行 之工時、耗材及物料,核實加收費用。 四、定有時程之服務項目,因可…
本所接受委託辦理試驗、研究、檢測、鑑定等技術服務費用,依下列規定計收: 一、費用額度應依試驗、研究、檢測、鑑定項目及其費額表(如附表一)費額計收。 二、需使用特殊藥品、設備或大量物料,或增加工時、租用農地、補償地上物者,核實加收費用。 三、增加標準程序外之試驗、研究與檢測,得依增加之規劃、設計與執行之工時、耗材及物料,核實加收費用。 四、定有時程之服務項目,因可歸責於委託單位之事由,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