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者。但購置離農轉業農戶之全部耕地者,不受此限。 四、農地重劃區內之現耕農民,購置下列耕地以從事農業經營者: (一)標購抵付工程費之抵費地與零星集中耕地。 (二)購置毗鄰之耕地。 五、三七五租約耕地之佃農購置地主讓售之耕地以從事農業經營。 六、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農業訓練累積達四十小時以上,購置耕地面積零點五公頃以上,直接從事農業生產者。 七、購買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三七五租約…
…政府輔助設立之法人機構:依政府組織法規設置之機關或 政府輔助設立之法人機構。 前項申請評鑑單位申請評鑑之場地應為自有。如非屬該單位自有,而以租 (借) 用場地替代時,應檢具二年以上之租約或借用同意書,其經主管機 關評鑑合格後,證書效期應與該場地租約或借用同意書終止日期相同。 前項所稱自有,為持有該申請評鑑場所之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但在室外 進行術科測試之職類,自有為持有土地所…
申請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機具及設備評鑑之單位,應依據各職類「承 辦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評鑑自評表」 (以下簡稱自評表) 自 行評鑑符合規定後,檢附下列文件連同自評表一式二份備函向主管機關提 出申請評鑑: 一、設立、登記許可或立案證明。 二、土地、建築物所有權狀。但公立機構不在此限。 三、二年以上之租約或借用同意書。
…確認者,不在此限。 三、學校應檢附與申請評鑑職類級別相關科系之課程表。 四、團體應檢附經主管機關備查之會務運作相關之證明文件。 前項第二款測試場地屬租借者,應另檢附自受理申請日起二年以上期間之租約或使用同意書。 同一場地及機具設備不得提供作為二個以上單位申請評鑑使用。 申請評鑑職類級別術科測試場地,具有獨特性、單一場地、就業市場需求、從業管理法規效用或其他情形特殊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專案核…
…、有效期限。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事項或機具發生變更時,評鑑合格單位應於辦理測試前三個月內,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第一項第五款所稱有效期限,自發證日起算五年,場地租借期間少於五年者,有效期限與場地租約或使用同意書終止日期相同。但遇有第二十七條情事者,從其規定。 評鑑合格單位應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重新填報自評表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辦理實地評鑑。
…之獨立董事成員準用之。 三、應將前二款處理情形提報股東會,並將交易詳細內容揭露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公開發行公司經依前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應俟高價購入或承租之資產已認列跌價損失或處分或終止租約或為適當補償或恢復原狀,或有其他證據確定無不合理者,並經本會同意後,始得動用該特別盈餘公積。 公開發行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若有其他證據顯示交易有不合營業常規之情事者,亦應依前二項…
…或工廠登記等證明文件影本。 二、產權證明文件:含土地與使用分區證明文件、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如土地或建物所有權非屬申請機構所有 者,應檢附二年以上之租約或使用同意書,並經法院公證。 三、平面圖:五百分之一比例圖,並以平方公尺註明樓層、各隔間面積、 總面積及其用途說明。 四、消防及建築管理之核可文件影本。 五、專業及行政人員名冊。 …
申請發給抵價地之原有土地上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者,土地所有權人依法補償耕地承租人時,如耕地承租人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得由土地所有權人將其應領數額提存於法院,並以提存書作為補償證明文件。 原有土地設定有他項權利者,土地所有權人於申請…
前條契約書內應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得終止租約或撤銷地上權,己繳交之租金及權利金不得要求退還: 一、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未依約規定繳交租金或地租金額達二年以上之總額。 二、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未依都市計畫及其他法令規定使用土地。 三、承租人或地上權人將土地或地上權出租或出借供他人建築使用。 四、其他依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終止或撤銷原因發生。
…之人、低收入戶、戶內人口領有中度以上 身心障礙者手冊之家庭、符合公共建設拆遷戶資格或經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認定應予安置者,得申請續租,租賃期間合計不得逾十二年。 承租人於租賃期限屆滿前終止租約者,應於終止租約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 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並將租金、管理維護費及水費、電費、瓦斯費等 相關費用繳納至遷離之月份止,其實際居住之期間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 月計。
重劃區重劃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訂有耕地租約之公、私有土地者,重劃後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重劃後分配土地者,重劃會應於分配結果公告確定後二個月內邀集租約雙方當事人協調,承租人得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向出租人請求按重劃前租約面積、…
重劃籌備會或重劃會向有關機關申請閱覽地籍藍曬圖、區域計畫書圖、耕地租約資料時,免收閱覽費;申請發給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時,減半收取謄本費。
被徵收之土地上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及抵押權登記時,地價補償費發給順序,應按其權利訂定或設定之先後為之,並依下列原則處理: 一、先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後設定抵押權者,應將地價補償費三分之一,補償耕地承租人。 二、先設定抵押權,後訂…
依法應補償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之地價補償費,由耕地承租人領取;承租人有二人以上時,由承租人會同領取。 原承租人死亡者,由繼承人共同領取。但現耕繼承人如能證明耕地承租權分歸其繼承時,則由現耕繼承人領取。
農作改良物補償費之核發對象如下: 一、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者,由承租人領取。 二、非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者,由實際使用人或耕作人領取。但實際使用人或耕作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時,應於徵收公告時一併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三、未能查明實際使用人或耕作人者,由土地所有…
本部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終止投資契約辦理終止租約或塗銷地上權時,得依契約及該終止投資契約證明文件,單獨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
承租人應於訂約之日起,依約繳交租金及擔保金。 前項擔保金,以二個月租金計算。但得於契約另定擔保方式或高於二個月租金之金額。 第一項租金應逐期依約定日期繳交;擔保金應於租約終止,且無應負擔保責任事由發生後三十日內,無息退還。 租賃契約,應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雙方平均負擔。
承租人應於訂約之日起,依約繳交租金及擔保金。 前項擔保金,以二個月租金計算。但得於契約另定擔保方式或高於二個月租金之金額。 第一項租金應逐期依約定日期繳交;擔保金應於租約終止,且無應負擔保責任事由發生後三十日內,無息退還。 租賃契約,應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雙方平均負擔。
公民營事業違反前條租售價格規定,土地所在區園管局或分局得依約定終止土地租約及解除投資開發興建契約;其土地上已興建完成之建築物,園管局或分局得依開發成本分五年買回。
…二、設立計畫書。 三、捐助章程、組織章程影本或其他籌設相關文件。 四、產權或使用證明文件:含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土地及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土地或建物所有權非屬申請設立主體所有者,應檢附二年以上之租約或使用同意書,並經法院公證。 五、樓層平面圖說;以平方公尺註明樓層、各隔間面積、總面積及其用途說明。 六、有效期限內之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七、其他經當地主管機關指定者。 申請附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