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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 15,345 筆裁判書提及「本票裁定」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25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26號 · 2024/02/16
…第3726號 聲 請 人 鄭 皓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簡宏恩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27號 · 2024/02/16
…3727號 聲 請 人 張清文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吳明勲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陳報本…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29號 · 2024/02/16
…司 法定代理人 陳進坤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林紹廷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未據繳納聲請…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30號 · 2024/02/16
…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訓弘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賴香雲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 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聲請費, 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32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35號 · 2024/02/16
…字第3735號 聲 請 人 劉振魁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李佳憶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繳納聲請費…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39號 · 2024/02/16
…維銘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益昌交通有限公司、張勝嘉、張賢能間聲請 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益昌…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43號 · 2024/02/16
…維銘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駿順通運有限公司、吳松樺、戴有進間聲請 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駿順…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44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45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如已提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49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53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55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56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58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59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61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63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65號 · 2024/02/16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