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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3764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貳萬柒仟零伍拾柒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七點五計算之利息,暨按上開利息百分之十計算之違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3885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叁拾壹萬捌仟壹佰壹拾捌元,及自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暨按年息百分之二計算之違約金。
- 民事判決確認債權不存在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3926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確認被告就其持有原告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壹紙之票據債權不存在。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訴訟標的及理由要領: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
- 民事判決清償借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4025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肆拾伍萬叁仟陸佰伍拾肆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九點七五計算之利息,其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
- 民事判決給付票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4048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參拾肆萬柒仟伍佰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
- 民事判決給付貨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4126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叁拾柒萬捌仟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4175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壹萬捌仟肆佰肆拾捌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起 至清償之日止,按日息萬分之伍計算之利息,及逾期未滿六個月者按上開利息加計
- 民事判決清償借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4243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拾玖萬伍仟壹佰壹拾伍元,及自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起至清償之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十點五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4739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柒萬伍仟壹佰柒拾元,及自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八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暨按每月新台幣玖佰元計算之違約金。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4759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叁萬玖仟伍佰壹拾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七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暨按每月新台幣玖佰元計算之違約金。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4889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 載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柒萬玖仟參佰伍拾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九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七點五計算之利息,暨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計算之違約
- 民事判決清償借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5381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肆萬玖仟伍佰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十五計算之利息,並自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起至清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5490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壹萬零參拾伍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廿七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七點五計算之利息,並按上開利息加計百分之十之違約金。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5692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柒萬零捌佰玖拾柒元,及其中新台幣壹拾伍萬捌仟貳佰捌 拾叁元自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日息萬分之五.二計算之利息
- 民事判決清償借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5757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拾捌萬陸仟捌佰零叁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5764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叁拾捌萬肆仟玖佰陸拾肆元,及其中新台幣叁拾柒萬捌仟 柒佰捌拾貳元部份自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5774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玖萬叁仟零玖拾陸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八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並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計算之違約金。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5794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叁拾肆萬捌仟伍佰零壹元及自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八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並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計算之違約金。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5822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拾伍萬陸仟柒佰陸拾柒元,其中新台幣貳拾伍萬貳仟零柒拾 伍元部分,應自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之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二十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5835號 · 2001/01/12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萬肆仟伍佰壹拾叁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八點二五計算之利息,並按利息百分之十加付之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