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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 15,345 筆裁判書提及「本票裁定」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強制執行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673號 · 2024/02/23
…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票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其他可供 送達之地址』;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 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
- 民事判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上字第289號 · 2024/02/23
… 直接前後手。上訴人持系爭本票向本院聲請111年度司票字 第549號本票裁定時,系爭本票所載發票日為110年8月3日。 ㈡、兩造與李建勳於106年5月4日簽有借據1紙(即系爭借據), 借據上所載連帶債務人為被上訴人,…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2152號 · 2024/02/23
… 林旺成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升楹國際智慧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劉美華間 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相對人升楹國際智慧生醫股份有限公…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2390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729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簡易庭司法事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3900號 · 2024/02/23
…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承誼有限公司、陳泊安、黃育媛、黃羅秀芬 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 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未據繳納聲請費新…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56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68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69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72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73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75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76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78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79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83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85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86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89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票字第4393號 · 2024/02/23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