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之利率,一律自六十三年二月一日起劃一調整為年息百分之十二。 前項利率,於市場利率發生重大變動時,得經行政院核定再予調整,但不 得低於各該公債發行時債票票面所載利率。
本辦法送徵財政部及經濟部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修改時亦同。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動產,係以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其價值在一定金額以上者為限。 前項一定金額,依行政院所定財物標準分類之規定。
…登記土地,除第四款所列廢道、廢渠、廢堤土地原為地方政府所有者外,應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會商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先辦地籍測量,再行囑託國有登記。 第一項各款土地,係經地方政府投資開發者,得陳報行政院核准,登記為地方政府所有。
依本法第三十七條接受捐贈之財產,主管機關應指定管理機關辦理國有登記或確定其權屬之程序。 前項接受捐贈之財產附有負擔者,受贈機關在接受捐贈前,應一併通知財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對非公用財產類不動產之處分或設定負擔或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應報經財政部核准後,依本細則有關規定辦理,並列冊彙報行政院備查。
有價證券不能依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出售者,應採取公開標售方式處理。但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
依本法第六十條規定以在國外之國有財產贈與外國政府或其人民時,其屬于公用之不動產而有採取緊急措施必要者,得免依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用財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之程序,並得由原管理機關逕依行政院決定為之。
本法規定應由行政院、財政部或國有財產局辦理之事項,得委託其他機關或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事業區外保安林解除地及原野地,經查定為 宜農、牧或宜林地。 五 經地方政府或適當機構投資經營,並訂有長期經營計畫,有委託繼 續經營必要之土地。 六 其他經行政院核准委託管理或經營之國有非公用財產。
受託經營業務之會計制度,應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會同受託之地方政府或 適當機構依經營業務之特性訂定,並徵得國有財產開發基金保管運用委員 會同意後提報財政部核轉行政院主計處核定。
依本辦法贈與之國有動產,以管理機關無需繼續使用或依行政院核定計畫購置提供地方自治團體使用者為限。
國有動產之受贈人,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地方自治團體。 二、公司組織之國營事業機構。 三、公司組織之地方公營事業機構。 四、經依法設立之財團法人。 五、經外交部認有贈與必要之外國政府或其人民。 六、其他經行政院專案核定者。
前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第六款所列受贈人申請國有動產贈與時,應敘明用途,申請該動產之管理機關核轉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後,由該動產主管機關報財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後辦理贈與手續。其屬公用財產,應於報請核定贈與時,一併報請核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 國有動產依行政院核定計畫購置提供地方自治團體使用者,由該動產管理機關逕行辦理贈與手續。
承購人辦理分期付價,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時按該不動產之讓售價格先付三 分之一,餘額加計百分之十後,以三個月為一期,分十二期 (即三年) 平 均攤付。 前項承購人為已辦妥財團法人登記,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立案五年以 上,辦理成績優良之私立學校者,得先付五分之一,餘額加計百分之二十 後,以六個月為一期,分十四期 (即七年) 平均攤付。 承購人如有欠租,應於簽約前付清。
前條第一項規定之不動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讓售: 一、原以標租方式取得租賃權。 二、經行政院、財政部或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核定計畫、用途或處理方式。 三、政府機關申請撥用。
本辦法有關業務之主辦機關(單位)劃分如左: 一、關於水源涵養、國土保安、水土保持及自然保育之認定,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建設局,縣(市)為縣(市)政府農業局(科)或建設局。 二、關於環境保護之認定,中央為行政院環…
依第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交換者,不適用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一款、第五款至第七款及第十條至第十三條規定。 依第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交換者,不動產需求機關應擬訂不動產使用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 前項不動產使用計畫,應載明取得不動產標示、取得目的、取得方式及使用現況,並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等文件。 執行機關依第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交換之作業程序如下: 一、會勘。 二、審…
…準計收;法令有優惠規定者,從其規定。因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由致收益減少或不堪使用者,得減免租金;其減免計收基準,由財政部定之。 申請逕予出租不動產補辦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於申請期間得緩收租金;經行政院核定增劃編者,租金免收,原已收取租金得無息退還;其租金緩收、退還之期間、額度、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財政部定之。 租賃關係存續期間,法令規定逕予出租之租金率、土地申報地價、當期公告之正產物全年收…
第四條業務接管機關及前條臺灣省諮議會接管之公用不動產,財政部為整體規劃及統籌分配之需要,得報經行政院核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及由其他使用機關撥用。該業務接管機關及臺灣省諮議會應依核定結果編造清冊,移交撥用機關,由該機關囑託登記機關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