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條例第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時,行政院得決定並公告於一定期間內採取下列措施之全部或一部: 一、停止或限制外匯期貨及遠期外匯交易。 二、停止或限制對外證券投資所需外匯之結購。 三、停止或限制國外貸款本息所需外匯之結購。 四、停止或限制對外直接投資所需外匯之結購。 五、停止或限制其他資本交易所需外匯之結購。 六、停止或限制第一款至第五款有關資本交易之外匯存款匯出。
有本條例第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時,行政院除得依前條所列各款辦理外,於必要時並得公告於一定期間內一併採取下列措施之全部或一部: 一、命令全部或部分外匯收入結售中央銀行或其指定銀行,或存入指定銀行。 二、規定進口貨品、勞務、所得或無償性移轉交易所需外匯之支付,未經核准不得為之。 三、關閉外匯市場。
本行對各受檢機構業務上應行糾正及注意事項,按其情節輕重,由本行或 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通知受檢機構辦理,並以副本抄送財政部。其有涉及 行政或法律事項者,建議財政部或其他有關機關處理之。
合作金庫除參酌基層金融機構業務檢查報告,作為其對基層金融機構融通 資金及輔導業務之依據外,應於檢查完畢一個月內,檢具檢查報告,並簽 註處理意見,函送中央銀行、財政部、受檢單位及有關機關。如發現受檢 單位有重大違法事件或業務經營遭遇嚴重困難時,應儘速報請中央銀行及 財政部即時處理,並分送省政府財政廳或市政府財政局;若為農漁會信用 部,則分別增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省政府農林廳或市政府建設局。
本部設置駐外文化機構時,應諮商外交部,並報請行政院核准。
本台設左列各課,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節目課:掌理節目之設計、編導、撰寫、製作、播出暨新聞採訪、專 題報導及節目交換推廣與聽眾聯絡、調查服務等事項。 二、工務課:掌理工程之設計,機件之裝置、操作、修護、保養及器材管 理等事項。 三、行政課:掌理一般行政、文書、研考、出納、財產管理、廣播教材書 刊出版發行及不屬於其他各課之事項。
…會議: 一、校務會議:由校長、處、科、室主任、秘書、組長、軍訓教官、專任 教師代表及校長指定之其他有關人員組成之,校長為主席,討論校務 革新等事項,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 二、行政會議:由校長、處、科、室主任、秘書、組長、軍訓教官組成之 ,校長為主席,討論校務執行等事項,每星期開會一次。 三、教務會議:由教務主任、科主任、組長、軍訓教官、全體教師或其代 …
…之規劃設計與製 作;推廣教育計畫之擬訂、推展等事項。 三、工務組:環境與建築之規劃、設計、施工及設備之購置、安裝等事項 。 四、園區管理組:遺址公園之管理、維護事項。 五、行政組:機要、庶務、文書、研考、出納、財物保管及不屬於其他各 組事項。
…項。 三、生物組:展示之海洋生物之採集、馴養、管理、繁殖計畫之擬訂、繁 養殖技術之研究發展及飼養計畫之擬訂等事項。 四、工務組:環境與建築設備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驗收等事項。 五、行政組:機要、庶務、研考、文書、出納、保管及其他不屬於各組等 事項。
本處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一、行政組。 二、教務組。
本處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一、行政組。 二、工務組。 三、教務組。
本處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一、行政組。 二、工務組。 三、教務組。
本處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一、行政組。 二、工務組。 三、教務組。
本中心得由教育部依法定程序報請行政院核准,設置作業基金。
本處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一、行政組。 二、工務組。 三、教務組。
本處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一、行政組。 二、工務組。 三、教務組。
本處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一、行政組。 二、工務組。 三、教務組。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處理法制事務,依本會組織條 例第十二條規定設法規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教師會代表一人。跨校、跨區(鄉、鎮)合併成立之學校教師會,以該教師會選(推)舉之各該校代表擔任;尚未成立學校教師會者,不置教師會代表。 二、選舉委員:由全體專任教師選(推)舉之。 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但學校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員額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本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但學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者…
…。 學校對前項之申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拒絕︰ 一、本會決議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 二、涉及公務機密。 三、涉及個人隱私。 四、有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虞。 五、有嚴重妨礙教學、行政職務正常進行之虞。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無保密必要之部分,仍應准許閱覽。 本會審議事項之當事人就第一項資料或卷宗內容關於自身之記載有錯誤者,得檢具事實證明,請求學校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