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事項: 一、學校法人曾否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辦妥財團法人變更登記,不動產產權及學校財務是否清理就緒。 二、是否妨礙學校發展或校務進行。 三、其收入是否用於積極發展校務。 四、有無償還債務能力或確定之經濟來源。 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與教學無直接關係之不動產,指籌設學校計畫書與擴充計畫以外之土地及建築物。
…度之起迄以曆年制為準。 二、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 三、設置會計簿籍,各種會計簿籍及會計報告,應自決算報本部備查之日 起至少保存十年。 四、經費收支須有合法憑證。各種憑證,除有關債權債務者外,應自決算 報本部備查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五、年度經費決算除應依預算費用科目列報外,另應依年度辦理業務活動 列載各項活動之經費支出。 六、其設有附屬作業組織者,附屬作業…
…學校獲得政府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等相關規定所為之補助或委託辦理之收入。 五、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學校提供場所及設施等,所收取之收入。 六、受贈收入:學校無償收受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或債務之減少。 七、投資取得之收益:學校依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所投資取得之有關收益。 八、其他收入:非屬前七款之自籌收入者。
…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依相關法令命其限期改善者,於改善期間不得辦理推廣教育,學校並應即對外公告: 一、學校財團法人或學校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 二、學校積欠教職員工薪資累計達三個月以上或未經協議任意減薪。 三、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師資質量基準不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規定。 四、教…
…下列事項: 一、停辦之原因。 二、學校基本資料。 三、學校設施設備、檔案資料及校產之處理規劃。 四、現有教職員工之離職、退休及資遣等相關規劃。 五、現有學生授課及轉學輔導規劃。 六、學校債務清償或政府獎補助及委辦經費處理規劃。 七、學校法人停辦所設學校後之法人後續規劃。 八、其他有關停辦事務之規劃。 前項第四款規劃,應包括發給下列教職員工慰助金相關規定,且發給基準應不低於私立高級…
讓售自國外輸入免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之自用機器、設備至課稅區者,應經管理局核准,並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園區事業因生產計畫改變,不需使用。 二、園區事業宣告解散。 三、園區事業因清償債務,經依法強制執行。 四、園區事業經管理局勒令遷出園區。 五、因機器設備需汰舊換新。 六、其他因營運所生之特殊情形。
…度之起迄以曆年制為準。 二、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 三、設置會計簿籍。各種會計簿籍及會計報告,應自決算報本會備查之日 起至少保存十年。 四、經費收支須有合法憑證。各種憑證,除有關債權債務者外,應自決算 報本會備查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五、決算除應依預算費用科目列報外,另應依年度辦理業務活動列載各項 活動之經費支出。 六、有附屬作業組織者,附屬作業組織之會計事…
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債權,指對他人有請求給付金錢之權利;所稱債務,指應償還他人金錢之義務;所稱對各種事業之投資,指對未發行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之各種公司、合夥、獨資等事業之投資。
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一定金額,依下列規定: 一、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之投資,每類之總額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二、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每項(件)價額為新臺幣二十萬元。 公職人員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應一併申報之財產…
財團法人解散並清償債務後,其剩餘財產之歸屬,應依民法及原子能法規 之規定辦理。
採礦權之抵押權消滅登記,應由採礦權者與抵押權者檢具下列書圖文件,共同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一份。 二、債務清償或其他有關抵押權消滅證明二份。 三、其他證明文件。 前項抵押權者所在不明,不能共同申請抵押權消滅登記,得由採礦權者提出確定之終局判決,向主管機關申請。 採礦權及其抵押權同歸一人者,應申請為抵押權消滅之登記。但抵押權之存續於採礦權者或第三人有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投資合作人將全部或部份股權轉讓第三人前,應先將其轉讓股權之條件包 括轉讓人與承讓人名稱、地址、轉讓價格、承擔權益、財產債務及其他約 定之權利與義務,以書面向國營石油事業機構申請。國營石油事業機構於 收到轉讓申請書日起六十日內,應將轉讓條件之審查意見以書面通知轉讓 人。 國營石油事業機構於收到轉讓申請書日起六十日…
…及陸上裝置及設備之處理方式如左: 一、屬於投資合作人權益部份之裝置及設備,由國營石油事業機構自契約 撤銷日起將所需保留之部份,以書面通知投資合作人作價抵償本細則 第二十二條未了債務。如經抵償後仍有餘額,得由國營石油事業機構 補付之。如上述之裝置及設備不足以抵償其未了債務時,投資合作人 應以現金補足之。 二、屬於投資合作共同權益之固定資產裝置及設備,如需繼…
…擔。 二、屬於投資合作人權益部份或投資合作共同權益部份之裝置及設備,如 國營石油事業機構需繼續保留者應優先折價購買之。 但國營石油事業機構所付之價款應先扣抵投資合作人所應償還之債務 。 三、屬於投資合作共同權益部份之裝置及設備不需保留者,應依國營石油 事業機構所定期限撤除,其撤除費用及撤除後之資產,應按約定權益 分擔及處理之。但國營石油事業機構…
本法第十九條所稱利害關係人,指對工廠或工廠所隸屬之事業主體有債權債務關係,或工廠登記資料直接影響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
生產事業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提列外幣債務兌換損失準備者, 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借 貸外幣購置機器及設備之文件影本。
…申請 ,經審查核准後輸往課稅區: 一、外銷事業經依法解散者。 二、因合併、減資或變更計畫而停止生產某項產品或某項規格產品,或停 止生產過程中之部分加工及縮減生產規模者。 三、因清償債務經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變賣者。 四、依法遷出加工出口區者。 五、經管理處或分處核准更新機器或設備後汰餘之機器或設備。 六、因缺乏勞力,需送往區外加工,經管理處或分處核准在區外加工該項 …
申請著作權質權登記者,其申請書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質權人及出質人或質權讓與人及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國籍、出生或 設立年、月、日及住、居所。 二、債務人之姓名或名稱、出生或設立年、月、日及住、居所。 三、債權金額。 四、登記原因有存續期間、清償日期、利息、違約金或賠償數額之約定者 ,其約定。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事項,於申請質…
…之債權金額。 三、電路布局權號數。 四、電路布局名稱或利用該布局所製造之積體電路名稱。 五、積體電路分類。 六、質權人及出質人之姓名、住居所;如為法人,其名稱、事務所及其代表人姓名。 七、債務人之姓名、住居所;如為法人,其名稱、事務所及其代表人姓名。 八、登記原因。如有存續期間、清償日期、利息、違約金或賠償數額之約定者,其約定。 電路布局專責機關為質權設定、移轉、變更或消滅登記,應將…
本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所稱利害關係人,除合夥人外,指對商業或 合夥人有債權、債務或其他法律關係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