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動資產包括下列會計項目: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指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 二、短期性之投資,包括下列會計項目,其有提供債務作質、質押或存出保證金等情事者,應予揭露。 (一)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指非屬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屬按攤銷後成…
商業應於資產負債表日對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不動產與無形資產等項目評估是否有減損之跡象;若資產之帳面金額大於可回收金額時,應認列減損損失。…
…提供擔保品者,應揭露擔保品名稱及帳面金額。 (四)存出保證用之票據,於保證之責任終止時可收回註銷者,得不列為流動負債,但應揭露保證之性質及金額。 七、應付帳款: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 (一)因營業而發生與非因營業而發生者,應分別列示。 (二)金額重大之應付關係人款項,應單獨列示。 (三)已提供擔保品者,應揭露擔保品名稱及帳面金額。 八、其他應付款:指不屬於應付票據、應…
會計師受託查核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決算書表,除依第六條規定辦理外,應另查核下列事項: 一、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時,有無先彌補虧損,提出法定盈餘公積。 二、公司有無按章程規定分配員工酬勞。 三、公司虧損是否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或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情形。 四、有無依法令規定累積資本公積。 五、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是否依法使用。 六、資產重估價是否依法辦理,列帳是否合法。
出納部門收入之票據,經銀行交換入戶者,方得視為收訖;開出之票據, 如尚未交付受款人者,不得視為付訖。 前項收入之票據發生退票時,應由出納部門根據銀行退票理由單通知經辦 部門向債務人催收,並通知會計部門處理。
會計處職掌如左: 一、會計制度之擬訂、修正與建議事項。 二、營業預算之籌劃、編擬事項。 三、預算之執行與控制事項。 四、財產登記及其增減之審核事項。 五、債權與債務之清查催辦事項。 六、材物購置、變賣、報廢及營繕工程之監報事項。 七、記帳憑證之編製審核、帳簿之登記保管事項。 八、統計資料之搜集、整理、編製與分析事項。 九、營運成本之計算與分析事項。 …
…考核、各項重要業務 檢查、建議研究、業務報導、典禮、諮詢、新聞行政及總動員業務之 規劃、推行、演習測驗督導考核等事項。 九、行政處:福利、文書、印信、事務管理、財務調度、國內外債務籌劃 、出納及公用汽車保養等事項。 十、勞工安全衛生室:統籌規劃、督導及推行勞工安全衛生有關事項。
…事項。 二、郵政事業預算執行及資金營運之督導事項。 三、郵政會計財務制度各項會計事務處理程序之擬辦修訂及核議事項。 四、郵政帳目之審核登記及會計財務報表之編報事項。 五、財務收支之稽核及債權債務之登記檢查事項。 六、郵政財產帳目、折舊攤提及價值重估之處理以及郵政財產保養檢修、 報廢換新之會核事項。 七、營繕工程及購置、定置、變賣財物案件之審核事項。 八、本局庫存現金、票券及…
…預算、決算之研究、分析、編審事項。 二、本局及各郵區預算之分配執行及資金營運之策劃、分析、報告事項。 三、儲匯憑證之繕製、帳目之審核登記及會計財務報告之編報事項。 四、儲匯財務收支之審核及債權債務之登記、檢查事項。 五、本局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案件之審核事項。 六、儲匯固定資產異動登記、折舊攤提、價值重估之辦理及保養檢修、報 廢換新之會核事項。 七、本局耐用物品之審…
…金、票券及銀行存款之檢查事項。 六、本局營業單位週轉金、票券之查核事項。 七、本局所屬會計帳表憑證之複核事項。 八、本區資金營運、票款調撥之監督、分析、報告事項。 九、本區財務收支稽核,債權債務之登記、檢查、核議事項。 十、本區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買財物案件之審核事項。 十一、本區財產之保養、檢修、報廢、換新之會核及財產增減移動單據之 核轉事項。 十二、本區其他有關…
…金、票券及銀行存款之檢查事項。 六、本局營業單位週轉金、票券之查核事項。 七、本局所屬會計帳表憑證之複核事項。 八、本區資金營運、票款調撥之監督、分析、報告事項。 九、本區財務收支稽核、債權債務帳目之整理登記、檢查、核議事項。 十、本區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案件之審核事項。 十一、本區財產之保養、檢修、報廢、換新之會核及財產增減移動單據之 核轉事項。 十二、本區…
…金、票券及銀行存款之檢查事項。 六、本局營業單位週轉金、票券之查核事項。 七、本局所屬會計帳表憑證之複核事項。 八、本區資金營運、票款調撥之監督、分析、報告事項。 九、本區財務收支稽核、債權債務帳目之整理登記、檢查、核議事項。 十、本區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案件之審核事項。 十一、本區財產之保養、檢修、報廢、換新之會核及財產增減移動單據之 核轉事項。 十二、本區…
…及保留之申辦事項。 七、本局支票之會簽、庫存現金、票據及銀行存款之查點事項。 八、本局單位決算及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算之彙核及編製事項。 九、本局採購案件之會核及會同監辦事項。 十、本局債權、債務及各種契約合同之會核登記事項。 十一、本局單位預算歲入及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收入之稽征報繳及收費費率之研擬事項。 十二、本局財務調度之研擬事項。 十三、本局會計制度及財務法規之研擬及修訂事項。 …
…減之審核及統制帳之登記事項。 六、經費流用及保留之申辦事項。 七、支票之會簽、庫存現金票據、銀行存款之查點事項。 八、半年結算及決算之編製事項。 九、採購案件之核議與監辦事項。 十、債權、債務及各種契約合同之會核登記事項。 十一、會計制度與財務章則辦法之研擬及修訂事項。 十二、會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之擬辦事項。 十三、公務統計資料之蒐集、分析及編報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
交通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有效推展與管理自償性及具特定財源之交通建設計畫,統籌辦理其興建、營運、維護及自償部分之資金籌措、償還等事宜,並為清償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以下簡稱臺鐵局)既存之短期債務,協助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健全財務及永續經營,以提升交通服務水準,特設置交通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下設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鐵道發展基金、觀光發展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五個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本基金之管理機關為本部,下設各基金之管理機關如下: 一、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本部民用航空局。 二、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本部高速公路局。 三、鐵道發展基金:本部鐵道局。 四、觀光發展基金:本部觀光局。 五、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本部鐵道局。 本基金下設各基金之管理機關應建立責任中心制度,以確保收入及控制成本,發揮財務管理功能,並使具自償性交通建設達成財務計畫設定之自償比例。
…賣店租金等相關收入。 (五)辦理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風景特定區內土地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取得可建土地處分或有償撥用價款收入。 (六)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七)其他有關收入。 五、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 (一)政府撥入臺鐵局經管資產之開發經營管理相關收入。 (二)後續年度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四)受贈收入。 (五)其他有關收入。
…劃、維護、維持等觀光設施支出。 (四)辦理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風景特定區內土地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取得可建土地等開發成本支出。 (五)管理及總務支出。 (六)其他有關支出。 五、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 (一)政府撥入臺鐵局經管資產之開發經營管理相關支出。 (二)為償還臺鐵局短期債務所舉借債務之利息及手續費支出。 (三)管理及總務支出。 (四)其他有關支出。
…填具申請書,記明下列事項,報請交通部核准: 一、契約當事人之姓名或名稱、住居所或營業所。 二、所擔保債權之金額、利率及用途。 三、擔保物之名稱及數量,如有特別編號標識或說明者,其記載。 四、債務人或第三人占有擔保物之方式及其所在地。 五、所擔保債權之清償方法。 六、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擔保權人行使擔保物權及債權之方法。 七、管轄法院之名稱。 八、其他條件之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