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客運業之營業車輛,經動產擔保交易登記之附條件買賣出賣人或動產抵押權人取回,該出賣人或抵押權人應於十五日內將牌照繳回公路監理機關。 出賣人或抵押權人未依前項規定繳回牌照者,經附條件買賣之買受人或動產抵押之債務人提出證明文件,公路監理機關得催告該出賣人或抵押權人於十五日內繳回牌照,逾期未繳回者,公路監理機關應逕行註銷該車輛牌照。
申請人未能取得車行之同意書時,應即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或循司法程序辦理。其在調解、和解或起訴程序前所生債權債務糾紛,未同時於調解、和解或訴訟程序中請求或主張者,監理機關得以其無債權債務糾紛,而依第五條之規定辦理。
經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送請法院核定或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判決確定者,而受寄車行對申請人之債務清償受領遲延者,申請人應檢附法院提存書監理機關並應函知受寄車行;如在訴訟或調解期間發生新債務未清償,應於文到二週內提出向法院申請求償之證明文件。否則監理機關即依照原調解書、和解書或判決書之內容按以下…
…規定,但遞補車輛不得再有寄行情事,亦不得轉讓與其他計程車客運業之公司或行號營業,違者由監理機關註銷其車額及牌照。 受寄車行拒絕同意過戶,經申請人訴請法院判決確定車輛及牌照均屬申請人所有,而申請人之債務已清償者,或不遵限繳銷牌照經逕行註銷牌照者,或原出具同意書但事後拒絕辦理過戶者,車額均不予保留。
華僑所屬船舶懸掛國旗後,得報經交通部核進,於清理船舶抵押權等債務 後,將船舶出售或轉籍。
被徵收取得地上權之土地設定有他項權利者,土地所有人於領取補償費時,應會同他項權利人或檢附債務清償證明、他項權利塗銷證明文件或他項權利人同意所有人領款之同意書辦理。
…罰鍰處分未繳清。 二、違反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有關法令,經停止特約(以下稱停約)或終止特約,期間未屆滿,或受罰鍰處分未繳清。 三、與保險人有未結案件,且拒絕配合辦結。 四、對保險人負有債務未結清,且不同意由保險人於應支付之醫療費用中扣抵。 五、負責醫事人員因罹患疾病,經保險人實地訪查,並請相關專科醫師認定有不能執行業務之情事。 六、負責醫事人員執業執照逾有效期限,未辦理更新。 …
應收、應付、預收、預付、備抵呆帳、累計折舊、各項債權及債務、各項攤銷、各項盤存均應按年分別整理記錄。
各種憑證、帳簿及報表自決算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之日起算,其保存年限分別規定如下: 一、永久保存者:有關尚未清結消失債權債務之會計憑證與各項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 二、保存十年以上者: (一)序時帳簿及日計表。 (二)總分類帳。 (三)資產負債及收支明細分類帳。 (四)各項重要備查簿。 (五)決算報告。 (六…
應收、應付、預收、預付、備抵呆帳、累計折舊、各項債權及債務、各項攤銷、各項盤存均應按年分別整理記錄。 經濟事業及金融事業應每月計算損益一次。
各種憑證、帳簿及報表自決算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之日起算,其保存年限分別規定如下: 一、永久保存者:有關尚未清結消失債權債務之會計憑證與各項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 二、保存十年以上者: (一)序時帳簿及日計表。 (二)總分類帳。 (三)資產負債及收支明細分類帳。 (四)各項重要備查簿。 (五)決算報告。 (六…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歲入、歲出預 (概) 算、決算及績效報告之編製事項。 二、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擬編 (修正) 事項。 三、經費之流用、債務及契約責任之保留暨預備金動支之申請事項。 四、歲入、歲出預算之控制與執行、收支憑證之審核及各項記帳憑證之製 作、帳簿之登記、結算、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各項原始憑證之保管與送 審事項…
會計室職掌如左: 一、關於主計規章之研擬事項。 二、關於歲入、歲出預 (概) 算、決算及績效報告之編製事項。 三、關於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擬編 (修正) 事項。 四、關於經費之流用、債務及契約責任之保留暨預備金動支申請事項。 五、關於歲入、歲出預算之控制與執行、收支憑證之審核及各項記帳憑證 之製作、登記、結算、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各項原始憑證之保管與送審 事項。 …
勞保局取得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債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其債權之全部或一部,得經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准予呆帳損失列支: 一、債務人因逃匿或行蹤不明,無從追償者。 二、取得債務人確已無力清償墊款之證明文件或法院債權憑證者。 三、與債務人達成和解而未獲清償之墊款,並取得和解證明者。 四、可償還之金額不敷追償費用者。 五、依有關法令規定雇主可免除其清償債務責任。
…如下: 一、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 二、以貸款方式供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辦理有償性或可分年編列預算償還之經濟建設或投資支出之用。 三、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 四、投資國內外債務證券。 五、投資國內公開募集或私募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集合信託商品。 六、投資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七、投…
本基金投資於前條第五款規定之政府核准有利於本基金收入者,包括下列各款情形: 一、公債、庫券及公司債外之國內外債務證券。 二、外幣存款。 三、以貸款方式供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辦理有償性或可分年編列預算償還之經濟建設或投資。 四、國內外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店頭市場交易或承銷之權益證券(以下簡稱權益證券)。 …
本基金國內投資之限制,規定如下: 一、投資於單一權益證券、債務證券或基金之總成本,不得超過投資當時本基金總額百分之五。 二、投資於任一權益證券、債務證券之總額,不得超過投資當時各該證券發行總額百分之十。 三、投資於單一基金之總額,不得超過該基金已發行受益權單位數百分之十。單一基金為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者,不得超過各該基金已發行受益權單位數百分之二十。
本基金國外投資之限制,規定如下: 一、投資於單一權益證券、債務證券或境外基金之總成本,不得超過投資當時本基金總額百分之五。 二、投資於任一權益證券、債務證券之總額,不得超過投資當時各該證券發行總額百分之十。 三、國外債務證券與國外資產證券化商品之發債機構或…
本基金之運用,基金運用局應擬訂投資政策書,於年度開始前擬編基金運用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並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投資於國內外之債務證券、國內外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店頭市場交易或承銷之權益證券、國內基金、境外基金、外幣存款、衍生性金融商品、國內外資產證券化商品及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者,其種類、金額及收益,應於實施次月報中央主管機關備…
…度之起迄以曆年制為準。 二、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 三、設置會計簿籍。各種會計簿籍及會計報告,應自決算報本局備查之日 起至少保存十年。 四、經費收支須有合法憑證。各種憑證,除有關債權債務者外,應自決算 報本局備查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五、決算除應依預算費用科目列報外,另應依年度辦理業務活動列載各項 活動之經費支出。 六、有附屬作業組織者,附屬作業組織之會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