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辦理。 六、請求國庫現金增資或增撥基金計畫。 七、職技訓練計畫。 八、汰購管理用公務車輛計畫,應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 要點」規定辦理。 九、作業基金及政事基金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 十、作業基金及政事基金科技發展計畫,應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 業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十一、作業基金及政事基金重要社會發展計畫,應依「政府重要社會發展 …
…,依規 定時間核轉及副知有關機關: 一、購建固定資產、資金轉投資、請求國庫現金增資或增撥基金、長期債 務舉借及償還、設置及應用電腦等計畫,應核轉行政院主計處,但營 業基金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免予辦理。上述屬重要公共建設及購 建固定資產計畫,並應核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二、預算員額異動計畫,應核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三、職技訓練計畫,應核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各先期審議機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財政部應就各基金之由庫增撥或收回額、應繳庫額、購建固定資產、 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等,提出書面意見,送行政院主計處,但營 業基金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免予辦理。 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國家科學委員會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應 分別就重要公共建…
行政院主計處應依據行政院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審查結果,按營業及 非營業兩部分分別彙案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綜計表,連同 各附屬單位預算,隨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簽報行政院提出行政院會議通過 後,依規定時間提出立法院審議。 前項非營業部分應按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及債務基金 分類綜計。
…未因違反保險法令而受保險業務主管機關撤換其董事、總經理或負責本項業務經理人之處分者。 保險人應每二年向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辦理信用評等。 第一項之信用評等,外商保險業在臺分公司或子公司,其債務由國外總公司或母公司負連帶責任者,得以國外總公司或母公司之評等申請。
…事業機構辦理有償性或可分年編列預算償還之經濟建設或資本支出。 三、提供金融機構承作勞工住宅貸款。 四、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其衍生性金融商品。 五、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債務證券及其衍生性金融商品。 六、投資國內公開募集、私募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國內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集合信託商品。 七、投資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
本基金投資有價證券,應遵守下列投資比率限制: 一、購入單一權益證券、債務證券或基金之總成本,不得超過投資當時本基金淨值百分之五。 二、投資於任一權益證券、債務證券之總額,不得超過投資當時各該證券發行總額百分之十。 三、投資於任一基金之總額,不得超過該基金已發行受益權…
申請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除須符合第十四條、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三條所定供應鏈個別業者之條件外,應具備之基本條件如下: 一、證明具債務償付能力或最近三年無債信不良紀錄。但符合第二十四條規定且設立未滿三年者,其無債信不良紀錄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之。 二、最近三年無重大違章紀錄。但符合第二十四條規定且設立未滿三年者,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
申請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應檢具第十四條、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三條所定供應鏈個別業者之文件,及下列基本文件向海關提出: 一、申請書,應載明申請人之名稱、統一編號、地址、電話號碼及聯絡人資料。 二、申請認證之自我評估表。 三、檢附足資證明債務償付能力之最近三年財務報表或最近三年無債信不良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前項文件除特殊情況經海關核准者外,應依規定以電子方式向海關傳輸。
民間機構受強制接管營運之資產,其危險負擔不因接管而移轉於接管人。 民間機構因履行原投資契約或標的設施受強制接管前所發生之債務,除法律或原投資契約另有規定外,應由民間機構負責處理。 民間機構應於接管起始日起三十日內,將受強制接管營運之項目及範圍內所使用之機器、設備、軟硬體系統、人事資料、財務報表及其他主辦機關認為必要之文…
…資訊。 各情報機關得就前項所列項目,蒐集受查核人下列資訊: 一、國籍、戶籍資訊。 二、刑事案件資訊。 三、行政懲戒或懲處資訊。 四、品德素行及內部考核資訊。 五、財稅、信用卡、銀行存款、債務及匯款紀錄等財務資訊。 六、醫療紀錄資訊。 七、心理測驗、科學儀器檢測資訊。 八、其他為確保情報工作安全之資訊。
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經濟狀況及財務資訊事項之判斷基準如下: 一、有安全上之顧慮,而應為不通過查核之情形: (一)曾有無法償付金錢債務之前例。 (二)無力或不願償還債務。 (三)對薪資以外之金錢或財物來源無法解釋。 (四)與賭博、濫用藥物、酒精中毒或其他有安全顧慮之問題有關之財務問題。 二、可能降低安全顧慮而得排除前款各目…
…性質及應註明事項如下: (一)非活期銀行存款應分項列報。 (二)擴充設備、擴建醫院、社會福利基金及其他已指定用途或支用受約束者,不得列入現金之內。 二、短期性之投資,包括下列會計項目,其有提供債務作質、質押或存保證金等情事者,應予揭露: (一)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指非屬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屬按攤銷後成本…
醫療法人應於資產負債表日,對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不動產與無形資產等項目評估是否有減損之跡象;資產之帳面金額大於可回收金額時,應認列減損損失。 …
第十條第二款第一目流動負債,指下列各類負債: 一、醫療法人因業務而發生之債務,預期將於醫療法人正常業務週期中清償者。 二、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之負債。 三、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之負債。 四、醫療法人不得無條件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清償之負債。
…應註明擔保品名稱及帳面價值。 (四)存出保證用之票據,於保證之責任終止時可收回註銷者,得不列為流動負債。但應於財務報表附註中說明保證之性質及金額。 五、應付帳款:指因賒購材料、物料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其項目性質及應註明事項如下: (一)因業務而發生與非因業務而發生之應付帳款,應分別列示。 (二)金額重大之應付關係人款項,應單獨列示。 (三)已提供擔保品之應付帳款,應註明擔保品名稱及帳面價…
…等款項收入。 (二)局內、外單位應付款項撥付。 (三)辦理現金出納帳及保管品、保證金、有價證券。 (四)本處年度預算編製核銷。 (五)本局月份現金預算編製及營運資金籌劃執行。 (六)國內外債務籌劃及運用。 (七)其他交辦事項。 四、防護科 (一)應變規章擬(修)訂、災害防救業務督導彙整工作。 (二)動員業務(動員會報、軍勤隊演練)。 (三)民防編組訓練(常年訓練、人員編組異、防…
本基金決議處理對象之經營不善金融機構,於本基金處理期間,如發生短 期流動性不足,已無其他融通管道,有不能支付其債務之虞時,得由本基 金管理會召集人先行核准動用本基金予以財務協助後,再提報本基金評價 小組及管理會備查。 前項財務協助由接管人或依農業金融法第三十七條代行職權之人 (以下簡 稱代行職權之人) …
本條例修正施行後,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之非存款債務不予賠付,惟本條例 修正施行前已發生之非存款債務,仍受保障。 前項所稱之非存款債務,係指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之支票存款、其他各種存 款、代為確定用途信託資金及其孳息以外之業務產生之債務。 第一項所稱之已發生之非存款債務,係指下列情形者: 一、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訂立契約者。 二、原因事實發生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者。
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之非存款債務,有提供財產設定質權、抵押權或留置權 擔保該債務,經依本辦法委聘之財務顧問公司、會計師或專業鑑價公司評 估可完全受償者,得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合併辦理標售、比價或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