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受託或銷售機構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審查通過,並經與發行人或總代理人簽訂契約者,始得為於中華民國境內對非專業投資人從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單之標的: 一、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及境外結構型商品之發行評等,應符合經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二、計價幣別以美元、英鎊、歐元、澳幣、紐西蘭幣、港幣、新加坡幣、加幣、日圓及人民幣為限。 三、不得…
本辦法之補貼範圍為金融機構就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八日前,莫拉克颱 風受災居民(以下簡稱受災居民)對其所負之各項債務,經辦理展延,於 展延期間其本金及應繳款項之利息。 前項所稱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信用卡業務機構、保險公司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農業金庫、農會信用部及漁會信用部。 第一項所…
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各項債務之展延期間如下: 一、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以外之災區自用住宅房屋貸款: (一)房屋部分毀損經清理後仍堪使用(如牆壁破損需進行修繕),展延 五年。 (二)一般房屋受災戶(如本條例第八…
金融機構申請債務展延利息補貼,依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八日之貸款本 金或信用卡應繳款項餘額,按實際貸放利率予以補貼。但最高不得超過下 列各款之補貼利率上限: 一、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以外之災區自用住宅房屋貸款及以…
金融機構對受災居民債務展延之利息補貼,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經理銀行 申請: 一、申請書或約定書影本。 二、受災居民之受災證明文件或金融機構調查評估表影本。 三、受災居民風災前貸款之利率、期間、擔保情形及餘額等資料。
受災居民向金融機構申請債務展延之期間,自本辦法施行日起至中華民國 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金融機構之總機構應於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之當月十五日前, 彙整轄下分支機構之請款資料,填具請領補貼款項清冊,向經理銀行請求 撥付補貼款項。 受災居民部分還款時,應僅就其債務餘額計算補貼金額;受災居民全部提 前清償債務時,停止補貼。 金融機構將受災居民之債務轉列催收款或呆帳,自各該日起即不得申請補 貼,申請補貼之金融機構並應即函知經理銀行。
受災居民於債務展延期間內死亡,展延債務之法律關係因繼承由繼承人承 受者,金融機構得繼續依本辦法規定請領補貼款項。
金融機構依本辦法辦理各項債務展延事宜,其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之 損失,金融機構及其各級承辦人員得免除相關行政責任。
金融機構依本辦法承受擔保品後,就其依第四條規定承受貸款餘額範圍內,免除借款人、保證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債務人之債務。
本公司掌理下列事項: 一、管理與租售房地產、環境維護、市場分析及估價。 二、清理資產與負債、辦理財產減損、催討債權及清償債務。 三、催繳資遣與退休員工勞保補償金及處理民營化離職事件。 四、協調眷舍房地合法住戶搬遷、補償及請求非法住戶返還房地。 五、處理相關訴訟事宜。
…得撤銷或廢止之: 一、經向票據交換所查詢其所使用之票據於受拒絕往來處分中,或知悉其退票尚未清償註記之張數已達應受拒絕往來處分之標準。 二、經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或徵授信過程中知悉,其有債務本金逾期未清償、未依約定分期攤還超過一個月、應繳利息未繳付而延滯期間達三個月以上或有信用卡消費款項逾期未繳納,遭發卡銀行強制停卡,且未繳清延滯款項。 三、申請貸款檢附之文件及資料有隱匿或不實之情形…
代理地方政府公庫業務之銀行,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淨值在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 二、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五年稅前淨值報酬率平均為正數。 三、為公營銀行或最近半年經會計師複核之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的比率高於百分之八或經國內外知名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長期債務信用等級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者。 四、最近四季逾期放款比率平均數未超過百分之一點五。
…求提供經認可之擔保品,俟其符合條件後,無息退還。 公庫代理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地方政府得終止委託: 一、嚴重影響公庫權益或致公庫發生損失。 二、連續三年虧損或淨值低於實收資本額。 三、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經國內外知名信用評等機構評定未達 B 級或相當等級。 四、經主管機關勒令停業。 五、依法令規定應予終止委託。 六、未依第一項規定提供擔保品。
…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可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一)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 1.保險業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2.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
…適當之分類,並按相對流動性之順序排列。 各負債項目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之總金額,及超過十二個月後清償之總金額,應分別在附註揭露。 資產負債表之負債至少應包括下列各項目: 一、短期債務: (一)各項短期債務,包括向銀行短期借入之款項、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及其他短期借款。 (二)短期債務應依借款種類註明舉借目的是否符合本法相關規定,保證情形及利率區間,如有提供擔保品者,應註明擔…
…辦法及其相關解釋函令規定提存之投資合約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本期淨變動數。 3.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已實現損益:係買賣或借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債務工具所產生之損益、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權益工具所產生之股利及紅利收入。 4.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益:係買賣或借貸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所產生之損益。 5…
…再保合約其合約服務邊際預期認列損益時間區間(格式六-三十四) (三十五)分離帳戶保險商品資產明細表。(格式六-三十五) (三十六)分離帳戶保險商品資產調節表。(格式六-三十六) (三十七)短期債務明細表。(格式七-一) (三十八)應付票據明細表。(格式七-二) (三十九)其他應付款明細表。(格式七-三) (四十)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明細表。(格式七-四) (四十一)透過損益按公…
本辦法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債務人就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定事項,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或表明者,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於法院所定債權申報期間屆滿五日前,得依本辦法之規定向債務人住所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申請協助作成更生方案。但債務人已選任代理人而無必要者,不在此限。 債務人逾前項規定期限提出申請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不予協助。